面試6輪才發offer,拒絕入職後,竟被HR索賠2萬元違約金?

想做條鹹魚呢 發佈 2024-03-16T03:39:25.940459+00:00

聽說過付費上班,你聽說過付費面試嗎?一位網友面試某家公司,面試過程足足有6輪之久,當hr通知他通過面試準備上班時,他說自己已經找到了新公司,就不去入職了。沒想到hr竟向他索賠2萬元違約金,理由是「浪費公司時間和人力成本」!

聽說過付費上班,你聽說過付費面試嗎?

一位網友面試某家公司,面試過程足足有6輪之久,當hr通知他通過面試準備上班時,他說自己已經找到了新公司,就不去入職了。沒想到hr竟向他索賠2萬元違約金,理由是「浪費公司時間和人力成本」!

下面是該網友和hr的聊天記錄:

有人說,面試過程就是雙向選擇,員工沒答應入職,賠的哪門子錢?沒簽合同前都有選擇的權利。

有人說,只有發了offer,對方收到了,答應了入職時間,且offer中包含違約責任和賠償標準,公司才能提賠償要求。

有人說,沒接受offer不存在違約一說,通知與接受是兩碼事,六輪面試雙方損耗都很大。

有人質疑,為什麼要面試6輪,選總統嗎?

有人吐槽,就算真的選總統,也不需要這麼多次面試。

有人說,這個招聘周期太長了,別的offer早就發了,不入職幹嘛?候選人也有時間成本,耗不起。

有人說,誰讓公司要面試6輪?既然招聘就要付出成本,為什麼向應聘者索賠,窮瘋了嗎?

有人說,公司招聘的費用是公司運營費里的一部分,無須應聘者承擔,相反公司還應當承擔應聘者因面試產生的費用。

有人說,按這個思路,如果公司面試完不聘用,是不是需要支付求職者2萬元?畢竟人家求職也付出了時間成本、路費和精神成本。

有人說,就說公司面試6輪,浪費自己時間精力,讓公司賠償自己10萬元,扣掉2萬,給自己8萬。

還有人問,這家公司不會靠這個盈利吧?

有人說,hr要這個錢有法律依據嗎?如果沒有,算不算敲詐?給她2萬,再告她敲詐勒索。

有人說,讓這個hr來自己家當保姆,她不來入職就讓她拿2萬違約金。

面試是雙向選擇,公司不會只面試一個人,求職者也不會只在一棵樹上吊死。難道通過面試就一定要來上班?不來就賠償公司損失?那如果沒通過面試,公司也會賠償求職者相應的損失嗎?如果公司不肯賠,憑什麼讓求職者賠?簡直是霸王條款!

其實在這一行待久了就會發現,什麼樣的公司都有,什麼樣的hr都能碰到。萬一求職時運氣不好,遇到了這樣的無良公司,我們該怎麼辦?

首先要明確一點,不是發了offer不去就要賠違約金,而是接收offer並按照對方要求回復了,這種情況不去才要賠違約金。所以在接收offer前一定要想好,如果對這家公司不滿意,或者還在等更好的offer,不是等米下鍋、著急入職的話,就先不要草率接下offer,以免給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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