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水浸泡「黃金鮑」,食品安全誰來保?

慶餘聊法 發佈 2024-03-18T08:00:13.849919+00:00

據新京報的報導,315前夕,一記者以操作工的身份應騁進入了遼寧大連的一家主要加工海參和黃金鮑的海鮮加工廠。

據新京報的報導,315前夕,一記者以操作工的身份應騁進入了遼寧大連的一家主要加工海參和黃金鮑的海鮮加工廠。經過秘密調查,記者竟然發現一個令人吃驚的大秘密......

記者調查發現,該加工廠生產的「鮑片」、「黃金鮑」竟然使用的是渦螺作為原料。視頻顯示,在工廠的走廊區域,數千斤的渦螺肉正在解凍。解凍後,工人將渦螺肉放入一種用白色粉末稀釋的藥溶液中浸泡。

據工人稱,在藥水中浸泡兩天後,「黃金鮑」會變成金黃色,藥物溶液也逐漸變紅。經過充分浸泡吸收後的「黃金鮑」會更加Q彈,色澤金黃,更有賣相。除了「黃金鮑」會用藥水浸泡上色外,海參會也浸泡上色。

並且工人口中的藥也不是誰都能接觸到的。據記者調查發現,會有工人在沒有安裝監控的製冰間內調配原料,調配好後裝在白色的編織袋內。而編織袋外面並沒有標註產品的名稱和成分等任何信息。

那麼這個藥到底是什麼呢?記者偷偷取了一些白色粉末。後經化學實驗室檢測,白色粉末主要成分為硼砂。

據公開資料顯示,硼砂是一種化學物質,化學名為硼酸鈉。其副作用非常明顯,可能會導致腹痛、腹瀉,還會對中樞神經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對生殖系統也有一定影響。

正因如此,世界各國普遍禁止將其用於食品。我國相關法律中也明確規定了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硼酸或硼砂。那麼為何還有黑心商家敢於鋌而走險呢?

很大原因就是因為硼砂浸泡後,不但能使海產品起到增重的效果、還能使肉製品Q彈防腐、賣相更好。這與用甲醛泡發水產品有類似的效果。

慶余聊法

1.《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中已明確硼砂為非食用物質,禁止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那麼將硼砂用於食品將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2.《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關於【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具體到本案,這個加工廠明知硼砂屬于禁用類食品原料,還進行使用,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食品安全大於天,對於這樣的黑心企業,就要勇於曝光,從重處罰,堅決將其踢出食品行業。

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根源就是違法成本低,利潤豐厚。商家不怕。除了法律的重判外,相關部門更要加強監管力度,不要等到發現後一句重判就結束了。普通消費者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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