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3月14日,記者從成都高新法院獲悉,近日,高新法院審結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成都某寄賣公司網購的「愛馬仕」竟是假貨,售賣者卻憑空消失了。
2022年2月,成都某奢侈品寄賣公司經中間人王某介紹,通過微信與寄賣人於某取得聯繫。於某表示,要將一個愛馬仕櫻花粉手提包、三條全新愛馬仕絲巾以及一個愛馬仕黑色小馬,通過該奢侈品寄賣公司進行銷售。
該公司初步查看了,於某通過微信發送的物品圖片後,要求於某將物品郵寄到公司進行鑑定,同時雙方線上簽訂了《寄賣協議》。雖然協議約定收貨鑑定後付款,但在於某再三要求及保證下,該公司收到物品後在第三方出具鑑定報告前,就將全部貨款112000元支付給了於某。
後該公司將手提包等送交,第三方檢測機構鑑定,發現系假冒商品。該公司多次聯繫於某要求退貨退款,但於某均表示拒絕,公司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訴至法院要求於某退還貨款並支付違約金。
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為,由於無法聯繫到於某進行送達,成都某奢侈品售賣公司核實後發現,其在交易過程中獲取的於某身份信息經公安系統查詢,為虛假身份信息。
因其無法明確其合同相對人的身份,且案件可能涉嫌詐騙,故該案不符合受理條件,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法官提醒,隨著電子商務與現代通訊形式的發展,陌生人之間通過微信交流、並藉助物流等形式進行貿易往來,已成為一種新的交易趨勢。因交易雙方素未謀面,如何確認交易相對方的真實身份,防範交易風險,越來越凸顯其重要性。線上交易有風險,其防範一方面有賴於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平台方嚴格進行實名認證,更重要還需交易方自身提高風險意識,注意驗證身份、留存證據。
在進行線上交易尤其是大額交易時,應首先要求對方明確身份信息以及實名電話號碼,及時核對並查驗對方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等相關信息。與他人訂立合同時,應當儘量使用書面形式,雙方簽字蓋章或捺印,註明身份信息。在合同的履行中,更不能輕信對方保證或自身主觀感受而疏忽大意,務必嚴格按照約定執行,做好防範措施。
近年來,隨著二手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二手商品逐漸為消費者所接受,可持續消費的觀念在年輕消費群體中更為普遍,二手奢侈品行業亦是如此。消費者在通過相關平台銷售二手商品時,也應當注意通過正規渠道篩選寄賣公司,認真審核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儘量通過文字聯絡方式保留協商內容,並注意保存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文書、票據、聊天記錄等資料,做好風險防範,以備產生糾紛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