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捐?未履行母校捐款協議,這位投資人被告上法庭!最新回應來了:爆倉、流動性危機…想盡辦法落實

證券時報 發佈 2024-03-24T22:37:16.016434+00:00

「校友未兌現1100萬元捐贈被母校起訴」事件最新進展來了!近日,鏡湖資本創始合伙人吳幽因未履行1100萬元的捐贈承諾,被母校基金會告上法庭,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一事,引起熱議。

「校友未兌現1100萬元捐贈被母校起訴」事件最新進展來了!

近日,鏡湖資本創始合伙人吳幽因未履行1100萬元的捐贈承諾,被母校基金會告上法庭,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一事,引起熱議。

3月14日晚,當事人吳幽在社交媒體帳號回應「詐捐」事件稱,2019年簽署捐款協議後,「我持有的比特幣合約爆倉,數字資產幾乎歸零,之後鏡湖和昌名下基金所投項目出現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最終導致無錢履約。」吳幽表示,「未來會想盡一切辦法將1100萬捐款落實到位。」

3月15日,九派財經記者聯繫上中國礦業大學校長宋學鋒,宋校長稱,「現在仍在協商中,通過正當的渠道來解決問題,後面如果能調解成功也可以。」

針對網友評價校方贏了官司、輸了情面等提問,宋學鋒未作具體回應。吳幽在聲明中提到,曾以比特幣或其基金收益作為捐贈,未被校方接受一事,宋學鋒表示,具體事宜由基金會處理。

1100萬捐贈款

關於此次糾紛,緣起中國礦業大學「史上最高捐贈」。2019年4月10日,中國礦業大學在110周年校慶之際,公開宣布其2008級校友吳幽捐贈1100萬元人民幣,支持學校事業發展。在當時,這是中國礦業大學成立後收到的最大單筆捐贈。

據吳幽表示,自己對中國礦業大學具有很深的情感。在一次偶然中,他通過一名校友介紹,與中國礦業大學教育基金會成員認識。

2019年6月1日,中國礦業大學110周年校慶紀念日。那時吳幽的業務發展勢頭良好,校方提出,希望他「給學校做一些支持和回饋」。吳幽稱,基金會方面最早提出,能否「搞一個10年5000萬的捐贈」。但他覺得數額較大,又恰逢學校110周年校慶,便提出了捐款1100萬元這個數字。

據吳幽表示,最早他提出捐贈價值1100萬人民幣的比特幣給母校,但學校表示沒法接收比特幣,數字貨幣也沒法作為捐贈量化的標準。於是吳幽決定捐贈1100萬人民幣給學校,並在校慶前夕到學校簽訂了協議。

「後來我的比特幣合約爆倉,虧損嚴重,數字資產幾乎歸零。同時,在做出捐贈決定後的幾年中,實體及資本行業整體景氣度下降,鏡湖基金所投的股權項目出現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吳幽稱,「特別是疫情這三年,鏡湖基金的關鍵出資人也遇到了很多壓力和困難。新一期基金的發起,也因為潛在出資人對疫情和市場大環境等方面的顧慮幾近停止,鏡湖資本業務艱難維繫。我個人也陷入了巨大的困難。」

吳幽表示,在這個過程中一直在與學校保持溝通,在 2021年年中,曾向學校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將本人在鏡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46%收益權捐贈給學校。學校表示,無法或不願意接收基金收益權,希望還是以人民幣形式捐獻,雙方溝通陷入困境。

之後,中國礦業大學通過學校所在地徐州市銅山區法院對吳幽發起了訴訟。

吳幽稱:「儘管我現在的確遇到了巨大的困難,但在這裡我向大家保證,我會堅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責任,想盡辦法把1100萬的捐贈款落實到位。不辜負學校、校友、公眾、家人、朋友們的期待。」

據新京報,3月12日14時許,吳幽稱已聯繫到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校方在積極溝通。」該基金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吳幽說有自己的想法,會給我們一份書面材料,等書面材料來之後會上報學校。」該工作人員表示,學校會在之後發布公告,「具體內容還沒有定,正在開會討論。」

不可撤銷的公益捐贈

據中國庭審公開網,2022年8月9日上午,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公開直播審理了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與吳幽贈與合同糾紛一案。

庭審中透露了雙方簽署的接受捐贈協議書的內容。2019年4月10日,被告吳幽及原告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簽訂了捐贈合同,被告自願向校方捐贈1100萬元人民幣支持中國礦業大學教育事業發展。協議書提及,該捐贈是不可撤銷的公益捐贈。但被告並沒有按照約定將捐贈款項轉入原告指定的帳戶。

庭審畫面

庭審中,原告律師稱,被告吳幽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到來之後,在履行過程中不積極,多次溝通採取迴避態度,學校無法就合同履行行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代。

原告代理律師同時表示,被告雖然遇到一定經濟困難,但事實上具備履約能力。而吳幽則解釋稱:「自己手上有項目、基金等,不代表自己有現金。」希望校方給他時間慢慢「出貨」,或是接受他多次提出的基金收益權轉贈方案。

原告律師認為,吳幽的捐贈行為獲得了中國礦業大學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學校對捐贈事跡進行宣傳,吳幽獲得了「中國礦業大學特別校務參事」的聘書。吳幽對此表示,其在與學校溝通捐贈事宜時,沒有要求任何名譽。

原告律師在庭審中稱,礦大對此提起訴訟,希望被告吳幽能夠言而有信積極履約,防止以捐贈名義在獲得公眾好評後,反而消費了公眾的信任,而破壞了社會風氣。

吳幽在庭審中說:「這件事情,給我和我家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我內心裡是非常愧疚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第一款明確規定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對於吳幽在庭審中所提及的變更捐贈方式,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勝利分析認為,這需要捐贈人和慈善組織或其他接受捐贈的人進行協商,若能達成一致,捐贈方式就可以變更。但目前吳幽這一案件已進入到執行階段,除非達成執行和解,否則捐贈方式已無法再改變。

王勝利指出,若簽訂捐贈合同後想進行撤銷,需具備一定的條件,公益事業捐贈不同於普通的民事贈與,不得任意撤銷。

兩大困難影響幾何?

關於吳幽提到的未能履行捐款的原因,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比特幣合約爆倉導致的數字資產近乎清零,二是基金所投項目出現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

根據公開報導,吳幽是中國礦業大學2008級礦物加工專業校友,從20歲創業做電子商務,23歲開始做投資,24歲成立鏡湖資本,成為鏡湖資本創始合伙人,在投資領域一度頗有建樹。

此前在2020年,吳幽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我們管理人民幣47.5億元,美元2.8億(合計折合人民幣近70億元),這對於做產業投資遠遠不夠。十年之後我想做一個管理200億美元規模的基金。」

吳幽在多個場合聲稱,鏡湖資本在文娛方面投資了《北京遇上西雅圖》《九層妖塔》《跨界歌王》《跨界喜劇王》,在醫療方面收購了數十家精神病醫院,並投資了兩項卵巢癌、乳腺癌相關的諾獎項目。不過,在近3年主流投資機構的名單裡面鮮有見到吳幽及鏡湖資本的身影。

數字資產方面,比特幣曾在2021年11月達到6.9萬美元高位,但隨後整個幣圈陷入調整,截至本周二,比特幣價格一度達2.6萬美元上方一枚,即使如此,較高點已跌超六成。而如果使用合約交易,則更可能造成慘重損失。

責編:戰術恆

校對: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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