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億金融詐騙案迎來新進展!外貿信託成冤大頭,自己被坑還要全額賠付;中原信託、西部信託還身陷其中……

金融界 發佈 2024-03-26T12:58:09.746969+00:00

一起持續數年之久,涉案金額近20億,同時涉及信託公司、私募基金等多重金融機構的「海發醫藥金融詐騙案」近日迎來最新進展,有「苦追幾年」的投資者終於收到了賠償款。

自己被坑還要全額賠付!

一起持續數年之久,涉案金額近20億,同時涉及信託公司、私募基金等多重金融機構的「海發醫藥金融詐騙案」近日迎來最新進展,有「苦追幾年」的投資者終於收到了賠償款。

近日,投資者通過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嘉實財富)購買的涉及海發醫藥項目的B-1基金獲得仲裁勝訴,稱已收到全額賠償款,在扣除律師費和仲裁費用後,約投資本金的88%。如果加上該項目前期的利息分紅,覆蓋超過全額本金。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被判賠付的主體為身為信託產品管理人的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下稱外貿信託)。

歷時近4年

終於有投資人獲得賠償

近日,據界面新聞獲悉,投資者通過嘉實財富購買的中鐵德閎嘉實嘉贏優選B-1私募基金(海發醫藥)獲得仲裁勝訴,已收到全額賠償款,在扣除律師費和仲裁費用後,約投資本金的88%。如果加上該項目前期的利息分紅,覆蓋超過全額本金。

有投資人稱確實已收到了全額兌付本金和一部分利息,還有投資者在百度貼吧發布了一則「再見百度貼吧」的帖子,稱已經拿到了退款,「正義雖然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據了解,本次仲裁獲勝的提請方為基金管理人中鐵德閎,由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由於產品合同條款,B-1是外貿信託的主動管理類業務,事涉違規,本次用於兌付的資金來源於外貿信託全額賠償。但具體賠償比例以投資者公告為準。

實際上,早在2022年4月,北京銀保監局就曾對外貿信託作出相關處罰,其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應收帳款真實性審查嚴重失職,未履行謹慎勤勉的義務;內控制度建設存在不足。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外貿信託改正,並給予合計1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上述違規事實相關責任人林威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張健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而林威正是本次金融詐騙案件中的一大「主角」。

據了解,除上述仲裁外,泰山財險同樣踩雷了外貿信託同款產品4000萬元。泰山財險已於2021年3月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層層嵌套的20億金融詐騙案

「海發醫藥金融詐騙案」相對複雜,其牽涉的主體有財富管理機構、私募基金和信託公司。而將它們串聯在一起的則是一個虛構的「融資標的」——一家福建的醫藥「龍頭企業」福建海發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發醫藥)自2014年以來長期以對福建協和醫院的應收帳款。

手持這樣一份融資標的,海發醫藥實際控制人薛鈺和謝文海夥同外貿信託原高級信託經理林威等人開始通過各種操作向金融機構貸款。

他們採用製作虛假財務數據和醫藥購銷合同、違法開設並控制冒充的協和醫院農行對公帳戶、安排專人在協和醫院冒充該院工作人員對虛假債權進行蓋章確認等方式,騙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信任海發公司對協和醫院的債權真實存在,進而對其融資放款。

在整個篇騙局中嘉實財富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一名負責產品開發的相關人員還參與了「詐騙」。嘉實財富由於自身僅為金融產品銷售機構無法直接成立金融產品,因此需要藉助私募基金設立的基金產品才能把客戶的資金募集起來;而私募基金產品如果要投向海發醫藥這樣的融資企業,又必須通過有「貸款牌照」的信託公司才能實現放款,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複雜層層嵌套的交易結構。

具體來看,嘉實財富代銷投向海發醫藥底層資產應收帳款的私募基金產品一共有4隻,分別是中鐵德閎嘉實嘉贏優選B-1私募基金、首金嘉實嘉贏優選B-2私募基金、中鐵德閎嘉實嘉贏優選B-3私募基金、中鐵德閎嘉實嘉贏優選B-4私募基金。

從基金名稱不難看出,4隻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共有兩家。B-1、B-3、B-4管理人均為中鐵德閎(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德閎),B-2管理人為北京首創網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這4隻基金又通過外貿信託、中原信託和西部信託成立的4個信託計劃統一投向一開始的海發醫藥,融資總金額高達18.84億元。其中,中原信託有2個信託計劃。

直到2019年5月,海發醫藥控制人謝文海失聯、海發醫藥停產,騙局背後的真相才漸漸浮出水面,所謂的福建醫科大附屬協和醫院應收帳款確認書公章原來是蘿蔔章,就連《信託收益權轉讓合同》印文與備案的印文都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事實上,如果應收帳款真實清晰,作為應收帳款債務方的三甲醫院——福建醫科大附屬協和醫院應當作為該筆融資的還款人。但是,合同上面醫院的公章是假的。

隨後,嘉實財富電話告知投資者嘉贏系列產品底層資產出現違約,信託公司正在起訴追債中。信託公司也陸續披露相關情況,同時各方之間的起訴和仲裁也不斷出現。

始作俑者似乎預料到了案件的複雜性,因為牽涉到「募資通道」問題,銷售方、管理人、受託人多個金融主體在案件中或只是作為放款通道,不負責項目盡職調查、不承擔項目實質風險。一時間投資者維權無門,不得不連續在貼吧發文追討資金,金融機構之間也在相互之間追責。

隨著外貿信託在此次案件中的全額賠付,投資者在維權之路上無疑是前進了一大步,而另外3隻產品的損失接下來又將如何妥善解決,《易趣財經》也將持續關注。

對於信託公司而言,本身同樣是受害者,但騙子依託人脈關係和專業知識,鑽的畢竟是信託公司風控的漏洞,而投資者也多是衝著信託機構的品牌才購買的產品,所以信託機構更應該從自身尋找問題,提高自身產品風控能力,將「詐騙」扼殺在萌芽之中。

本文源自易趣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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