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生」李敖在胡適去世後,把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了傳統文化。
1962年11月,他在《文星》上發表了一篇《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病》。隨後,他又接連發表了《我要繼續給人看病》、《中國思想趨向的一個答案》等文章,以「全盤西化」的態度,對中國傳統文化發起了猛烈的攻擊。
李敖認為,由於歷史傳統的沉重負擔,現代中國人在西方文化衝擊下暴露出11種心理疾病:
盲目排外的「義和團病」
誇大狂的「中勝於西病」
熱衷比附的「古已有之病」
充滿謊言的「中土流行病」
小心眼兒的「不得已病」
善於巧飾的「酸葡萄病」
蠱惑人心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病」
淺薄的「東方精神西方物質病」
意識空虛的「挾外自重病」
夢囈狂的「大團圓病」
虛矯的「超越前進病」
在這些文章中,李敖除批評了古代的孔、孟,近代的康有為、梁超等外,還指名道姓地批評了當時的一大批政界、學界的知名人士,如張其昀、陳立夫、胡秋原、錢穆、牟宗三、徐復觀等,從而引起了一場中西文化的大論戰。
時任「立法委員」的胡秋原首先向李敖發難。隨後,鄭學稼、任卓宣等紛紛執筆上陣。批李的言論大都刊登在《政治評論》、《民主評論》和《世界評論》等「三大評論」上。
李敖抓住胡秋原的歷史大做文章,指他是個「反覆多變的人」,「自高自大自我膨脹」,有「幻想的被迫害症」,是「一個宦海失意和學界走板的人」,是「貽誤青年的惡瘡」。
如果說,國民黨對李敖指斥傳統、主張「全盤西化」尚能容忍的話,對於他將矛頭直接指向國民黨的一黨專制卻不會袖手旁觀。
12月28日,台北市新聞室發出通知書,以「違反發行旨趣」為由,命令《文星》自1966年1月1日起停刊1年,同時警方也禁止《文星》4月號和12月號(即第98期)發行。1年後,國民黨當局拒絕了《文星》的復刊要求,等於徹底宣判了《文星》的死刑。
1966年11月,有人出示了李敖給胡適的一封信,李敖在信中透露了他在台中上高一時,與一位有共產黨員身份的老師嚴僑(嚴復的長孫)交往的舊事。胡秋原立即發表文章,指李敖是共產黨的「間諜」。隨後,國民黨當局以「妨害公務」的罪名對李提起公訴,雖然因為時間過於久遠,實在無法定罪,但李敖自此便處於軟禁之中。
1970年10月,駐台的美國新聞處發生爆炸案。次年2月,位於台北的美國商業銀行也發生了爆炸案。這本是「台獨」分子所為,警方卻藉機逮捕了李敖,並以「勾結台獨分子搞叛亂」的罪名將他判處10年徒刑。
江南《蔣經國傳》有言:柏楊下獄,李敖判刑,台灣真的安靜了,只剩下喊「蔣總統萬歲」的聲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