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8日晚,江蘇崑山一家賓館裡發生了一起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強姦案件:剛剛坐牢才被刑滿釋放的李某某,將罪惡之手伸向了自己未滿十八周歲女兒,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這一案件當時震驚了當地,眾多網友在得知李某某最後的判決結果後,都大呼「判得太輕了,應該判無期徒刑,這樣的人就應該一輩子讓他在監獄裡呆著去後悔。」
李某某沒有受過文化教育,也沒有固定的工作,認識他的人都說他好吃懶做。
但偏偏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找到了一個女朋友,而且在1997年10月份,女朋友還為他生下了女兒曉麗。
身邊的人以為女兒出生後,李某某會作出改變,但李某某依然好吃懶做,沒有任何的改變,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經常幹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後來,李某某通過身邊朋友的途徑得知,販賣毒品來錢快,於是他就走上了這一條路。
犯罪必被抓,2010年4月15日,李某某因為販毒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過法院的審判,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罰金兩萬元。
由於李某某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了減刑,在服刑五年多後,李某某於2015年7月14日刑滿釋放。
出獄後,李某某聯繫了女兒曉麗,對女兒傾訴著思念之情,說是自己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想要帶她出去遊玩一番,並約定了在崑山見面。
女兒曉麗的心也被自己這個腦海里沒有什麼印象父親打動了,畢竟這幾年裡,她的同學和朋友們都知道她有一個販毒的爸爸。這些年她雖然恨李某某,卻也像別人家的孩子一樣,想念自己都父親,有父親疼愛自己。
然而這一去,是她一生之中都揮不去的噩夢。
7月18日晚,曉麗按照約定來到崑山某開發區和李某某見面,見面地點是李某某早已開好的賓館。
曉麗還以為是要先在賓館休息一晚上,明天就出去遊玩,於是就隨著李某某進入了賓館裡的房間。
剛把門關上,李某某就露出了他禽獸不如的一面,將女兒曉麗撲倒在床上,不顧曉麗的痛哭、哀求與反抗,強行與曉麗發生了性關係。
事後,驚恐不已的曉麗撥打了報警電話。
儘管李某得知女兒報警後趕緊逃跑,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李某註定難逃法網。
7月19日,李某某因涉嫌強姦犯罪被崑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批捕。
一審法院認為,李某某強行與女兒曉麗發生性關係,不僅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還犯了強姦罪。由於李某某刑滿釋放才幾天又再次犯罪,屬累犯,依法應該重判。因此,法院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訴,反咬一口說自己是冤枉的,他之所以和曉麗發生性關係,是因為曉麗給他吃了迷藥,請求法院輕判。
蘇州市中級法院經過認真調查、取證,發現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曉麗給李某某吃了迷藥。因此,法院認為李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已經構成了強姦罪的犯罪事實。
而且,李某某強姦的對象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且未滿十八周歲,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且又觸犯法律,應依法予以重罰。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準確,審判程序合法。
因此,蘇州中級法院駁回了李某某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
真的想不到有如此禽獸不如的父親,竟然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不放過,這必將造成曉麗一生心中的痛。
有網友認為,李某某剛刑滿釋放出來,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下手,而且女兒離滿十八周歲還差幾個月。影響如此巨大,法院才判李某某七年有期徒刑,實在是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