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爛尾樓,判了2年多至今拿不到錢!

霸州123白 發佈 2024-04-06T11:08:30.821720+00:00

近日接到網友曝光,自己在霸州勝芳鎮購買的房子,未按交房日期交付淪為爛尾樓,法院已經判決兩年多了,卻一直不能執行,網友向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至今沒有結果。

近日接到網友曝光,自己在霸州勝芳鎮購買的房子,未按交房日期交付淪為爛尾樓,法院已經判決兩年多了,卻一直不能執行,網友向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至今沒有結果。

據網友趙女士(化名)說:我在2018年1月份在霸州勝芳鎮買了一套「勝水荷香•新華園」公園1號的房子,和廊坊吉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了認籌意向書。這是一套三居室,面積94.68平,每平米7231.66元,總價684694元,是70年大產權房。

按認籌意向書里寫的,我繳納認籌款344694元,後期辦理網簽手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這筆錢會自動轉為購房款50%的首付款。這30多萬我是分三期付的,2018年7月我就付清了,後面就等著批貸款了,結果原本應該2019年12月份交房,到了日期卻還沒蓋好,遲遲不能交房。

2019年年底,我去找開發商,看看能不能退款,開發商給我的回覆是,現在房子交不了,也沒錢給我退。我買房的時候是通過代理公司介紹的房源,代理公司的人跟我說,已經有人起訴這個開發商成功退錢了,確實是開發商違約,建議我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於是我在2020年1月份,委託律師起訴了廊坊吉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居然還辯稱買房的都是炒房的,因為資金短缺,正在努力籌錢,房屋還在建設中。

2020年5月25日,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我與廊坊吉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認籌意向書無效,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返還我購房款344694元。以344694元為基數,自2018年7月2日至付清之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率計算,支付給我利息。如果未按判決書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雖然判決書已經下來了,但該公司卻一直未按判決書執行。之後我和我的律師找到霸州法院的執行廳尋求幫助,工作人員說,該公司沒有財產可執行。我們也找過勝芳鎮政府,一直沒能解決。後來我聽說買了這個小區房子的其他業主說,2021年這個小區還在賣房子,我的判決是2020年生效的,該公司怎麼會沒有財產可執行呢?

我買的房子現在已經徹底成爛尾樓了,這麼多錢就這樣打水漂了嗎?我真是一籌莫展,法院都判決了,卻沒辦法執行,我不知道應該找哪個部門尋求幫助了。

針對趙女士反映的問題,既然法院已經判決了,希望相關部門能積極調查核實,幫助趙女士維護正當權益。對於這件事您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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