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訊 | 魏東:《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

北大法寶學堂 發佈 2024-04-06T16:03:12.241132+00:00

本書系統論述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的基礎理論,通過闡釋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整體有效性原則、刑法解釋方法確證功能體系化、刑法解釋結論整體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對主義、法官決策有效性、判例釋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釋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題組成的命題體系和理論系統,在批判原初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的基礎上提出創新發展理論,重新構建提出嶄新的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

魏東:《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2年版。


簡介

本書系統論述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的基礎理論,通過闡釋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整體有效性原則、刑法解釋方法確證功能體系化、刑法解釋結論整體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對主義、法官決策有效性、判例釋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釋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題組成的命題體系和理論系統,在批判原初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的基礎上提出創新發展理論,重新構建提出嶄新的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重點針對刑法解釋學研究範式、系列命題進行學術批判、法理檢討和實證分析研究,力圖證立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整體有效性」。


目 錄|CONTENTS

探尋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的時代使命與命題體系(代序)

導論篇

第一章 原初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範式及其學術批評

一、日本學術批評的三維抽象:方法論、刑事政策論、司法公正論

二、中國學術批評的偏執一端:就結果論結果的刑事政策論

三、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範式的方向性判斷:回歸方法論、刑事政策論、司法公正論的應有立場

第二章 當代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範式的三個核心命題

一、功能目標限定立場: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

二、方法論體系化立場:刑法解釋方法確證功能體系化

三、司法公正相對主義:法官決策有效性

第三章 刑法解釋學的學科定位

一、刑法解釋學的學科獨立性

二、刑法解釋學的研究方法

三、刑法解釋學的重要性

第四章 西方國家刑法解釋(學)的歷史沿革

一、西方國家刑法解釋的實踐歷史

二、西方國家刑法解釋學的理論沿革

第五章 中國刑法解釋(學)的歷史沿革

一、中國刑法解釋的實踐歷史

二、中國刑法解釋學的理論沿革

上篇 本體論與方法論

第六章 刑法解釋的概念

一、法律解釋的概念邏輯

二、刑法解釋的概念界定

第七章 刑法解釋的特點

一、司法適用性與立法漏洞甄別性

二、主客體性與主體間性

三、主客觀性與互動循環性

四、結論性與方法性

第八章 刑法解釋方法的實質與價值

一、刑法解釋方法的概念與分類

二、刑法解釋方法的價值

第九章 文義解釋方法

一、文義解釋的概念

二、文義解釋的特點

第十章 論理解釋方法

一、體系解釋

二、歷史解釋

三、目的解釋

四、當然解釋

五、反對解釋

六、補正解釋

七、比較解釋

八、擴張解釋與限縮解釋

九、合憲性解釋

第十一章 法社會學解釋方法

一、法社會學解釋(刑事政策解釋)的概念

二、法社會學解釋(刑事政策解釋)的特點

第十二章 刑法解釋過程

一、刑法解釋過程的認知哲學

二、刑法解釋過程的司法邏輯

第十三章 刑法解釋限度

一、刑法解釋限度的實質內涵

二、刑法解釋限度的判斷標準

三、刑法解釋限度的詮釋學功能

四、結語

第十四章 刑法解釋融貫性

一、刑法解釋融貫性的概念

二、刑法解釋融貫性的判例實證

第十五章 刑法解釋的保守性

一、命題勾連性:中國刑法解釋論之爭的主要爭點

二、命題針對性:中國刑法解釋論之爭的內核與困境

三、命題有效性:中國刑法解釋問題的解決之道

第十六章 刑法客觀解釋的限定理論

一、刑法客觀解釋的功能限定論

二、刑法客觀解釋的公正限定論

三、刑法客觀解釋的融貫性限定論

四、結語

第十七章 刑法解釋與立法原意

一、方法論解釋學中的原意

二、法解釋學中的立法原意

三、立法原意的刑法解釋論價值

第十八章 刑法解釋與民間法

一、刑法適用的短板及解決之道

二、刑事民間法與國家制定法之間的良性互動

三、經驗法則:刑事民間法的刑法解釋論價值

第十九章 刑法解釋的司法公正性

一、禁止司法上犯罪化

二、反對法官以立法者自居

三、反對以教條主義損害司法公正

四、儘量兼顧程序公正

第二十章 刑法解釋的法律論證性

一、法律論證的特殊針對性

二、法律論證的說理論證性

三、法律論證的規範證立性

第二十一章 刑法解釋結論

一、刑法解釋結論的多樣性

二、刑法解釋結論的有效性

三、刑法解釋結論的相對性

四、刑法解釋結論的可證成性

下篇 實證論

第二十二章 案例刑法學的研究方法

一、突出「刑法」的學科特色

二、凝練「問題」的刑法法理

三、深化運用刑法教義學的體系建構方法

四、強化運用刑法解釋學的法律論證方法

五、特別強調規範刑法學的方法論貫通

六、結語

第二十三章 常識主義刑法觀的指引功能

一、引言

二、立法論與解釋論的常識主義刑法觀

三、方法論的常識主義刑法觀

四、語言論的常識主義刑法觀

五、結語:構建常識主義刑法觀的刑法教義學

第二十四章 刑法學的知識論與方法論

一、刑法學理論知識體系

二、刑法觀

三、刑法學方法論

第二十五章 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的認識錯誤

一、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認識錯誤的類型歸屬

二、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認識錯誤的層級劃分

三、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認識錯誤「外行人的平行評價」標準及其反思

四、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認識錯誤的分型判斷

五、結語

第二十六章 獨立教唆犯條款與共犯法理

一、獨立教唆犯條款的法理闡釋

二、片面共犯

三、間接正犯

第二十七章 金融犯罪中的對向犯與目的犯

一、金融犯罪中的對向犯

二、金融犯罪中的目的犯

三、小額貸款公司與金融犯罪

第二十八章 職務侵占罪的刑法解釋

一、職務侵占的行為定型:基於「綜合手段說」的解釋結論及其法理闡釋

二、職務侵占罪的司法邏輯:基於貪污罪解釋論比較的法理闡釋

三、職務侵占罪的法條關係:基於法條競合論的法理闡釋

第二十九章 受賄罪的刑法解釋

一、受賄罪的保護法益:「職務廉潔性說」的內涵界定

二、約定受賄行為的定性處理

三、收受乾股型受賄行為的定性處理

四、收受投資收益型受賄行為的定性處理

第三十章 強姦罪的刑法解釋

一、強姦罪的立法演變

二、強姦雙性人的行為定性處理

三、姦淫精神病人的行為定性處理

四、「先強姦後通姦」等行為的定性處理

五、「輪姦」情節的解釋適用

六、強姦罪的既遂與未遂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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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尋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的時代使命與命題體系

(代序)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已經較為完備,依法治國成為國家治理基本方略,法律解釋適用受到高度重視的當下新時代,中國刑法解釋學研究與時俱進並取得了豐碩成果,研究內容已經觸及世界範圍內刑法解釋學所論及的基礎理論與前沿理論諸問題,形成了較為完備的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系統。21世紀初以來,中國刑法解釋學研究出現了難能可貴的三個維度學術之爭:刑法的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之爭(解釋限度之爭)、主觀解釋與客觀解釋之爭(解釋立場之爭)、傳統刑法解釋論與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之爭(解釋範式之爭)。如何看待當下中國刑法解釋學三維學術之爭?目前較有影響的學術觀點認為,通過刑法的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之爭,逐步形成了較具有折中色彩的刑法解釋學命題:刑法的形式解釋論者聲稱其在先審查刑法規範條文的文義的前提下並不反對實質化審查,刑法的實質解釋論者則主張在實質地審查刑法規範條文的規範目的和行為的可罰性的條件下應限定刑法規範條文的語義的射程範圍,從而在刑法的「保守的實質解釋」與「開放的形式解釋」之間形成了某種共識性的刑法解釋結論,由此形成了中國刑法解釋學的大體一致的有限教義化,其效果歷史顯現出「我們對中國大陸當下司法樣態的判斷基本一致,給出的解決方案也大體一致」,通過刑法的主觀解釋與客觀解釋之爭,逐漸形成統一認識並走向刑法的客觀解釋論。正如陳興良教授指出,「在刑法解釋的立場上,我是主張客觀解釋論的。但在刑法解釋的限度上,我又是主張形式解釋論的,兩者並行不悖。其實,主觀解釋論與客觀解釋論的問題,在我國基本上已經得到解決,即客觀解釋論幾成通說。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的指導性案例中,也明顯地倡導客觀解釋論。」因此也可以說,傳統刑法解釋論範式具體包括刑法解釋限度範式(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刑法解釋立場範式(主觀解釋與客觀解釋),它們均與作為刑法解釋範式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範式相對應,通過傳統刑法解釋論與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之爭,應當認為「在某種意義上,當前我國刑法學中方興未艾的形式解釋論與實質解釋論之爭,可謂是處在傳統刑法解釋論與功能主義的刑法解釋論之爭的延長線上」,但是,由於「以往將二者理解為此消彼長的關係模式並不可取。按照該種模式處理,要麼損耗刑法體系的自主性的一面,從而危及法的客觀性乃至規則之治的價值,現有倡導實質論範式的相關研究都或多或少存在這方面的問題;要麼對刑法體系的應變性的一面置若罔聞,根本不考慮或者很少考慮刑法體系如何根據外部環境進行適應性調整的問題,現有倡導形式論範式的相關研究,其根本性的缺陷即在於此」,因此應當肯定發展方向是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應當說,這些學術觀察結論是比較客觀的、基本成立的。但是,從嚴謹的學術研究立場看,某些學術論斷還需要展開更進一步的反思檢討。

筆者認為,當下中國刑法解釋學的三維學術之爭仍然在相當意義上沿襲了西方刑法解釋學的學術路徑,無論是刑法的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之爭,還是刑法的主觀解釋與客觀解釋之爭,抑或是傳統刑法解釋論與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之爭,均沒有真正超越西方刑法解釋學的理論窠臼,從而,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問題成為需要反思檢討的第一個問題;不但如此,中國刑法解釋學有的學術研究成果(尤其是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及其學術批評)可能落後於西方刑法解釋學的既有水平,有的學術研究範式可能偏離了當下法律解釋學的發展方向,有的學術觀點可能脫離甚至違背了刑法教義學和刑事政策學原理而出現了較為明顯的謬誤,從而可能嚴重阻滯了中國刑法解釋學研究的創新發展,這是需要反思檢討的第二個問題。這樣兩個問題應當說是相互關聯的,其中第二個問題主要是當下中國刑法解釋學範式轉型及其關聯命題的判斷問題,更具有深刻檢討的緊迫性,因為在相當程度上,第二個問題更加深刻地影響著中國刑法解釋學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創新發展方向性,並且第二個問題似乎並沒有引起中國刑法學者的應有重視,很有必要大聲疾呼引起理論界高度重視,只有在解決好了第二個問題之後才有條件解決第一個問題。因此,當下中國刑法解釋學研究應當重點針對第二個問題意識,從中國刑法解釋學的研究範式與創新維度展開深入的學術檢討,科學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整全論功能主義解釋學理論體系。

基於上列理論觀察和思考,《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系統地詮釋了刑法解釋學的基礎理論,從反思原初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立場出發,至倡導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立場收場,重點針對刑法解釋學研究範式、系列命題進行學術批判、法理檢討和實證分析研究,力圖證立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整體有效性」,並完成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

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又稱為整體有效性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是指堅持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和整體有效性原則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立場,由結果與方法並重整全論、整體有效性原則、刑法解釋方法確證功能體系化、刑法解釋結論整體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對主義、法官決策有效性、判例釋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釋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題組成的命題體系和理論系統。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是在反思原初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所主張的偏重結果功能主義、偏重片面的預防功能合目的性、結果決定論、司法公正絕對主義、法官決策行動論、判例立法機能論、刑法解釋功能超級使命觀等系列命題的基礎上,所提出的反對命題、限制命題和發展命題,是相對於原初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而形成的創新發展理論,重新構建嶄新的、具有中國本土化特色的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

刑法解釋學既是解釋學(詮釋學)、法律解釋學的一門分支,也是刑法學的一門分支,是以研究刑法解釋活動的規律與方法為對象的一門學科,是在刑法原理、刑事政策原理、法秩序統一原理以及法律解釋學原理的指導下,對刑法立法規定進行解釋適用的理論知識體系。作為理論知識,刑法解釋學博大精深、引人入勝,各種理論學說異彩紛呈、光芒四射,既充滿哲學思辨,又富有實踐理性,徜徉其間可以博古通今。作為方法論和技藝知識,刑法解釋學好似身懷絕技的魔術師,習得者不但可以獲得魔法、「活的法」,還可以登高望遠、行俠天下,遍覽天下奇案疑難,遍數世間司法冷暖,能夠在法律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中「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由此可見,刑法解釋學具有極大的學術魅力、強大的理論闡釋力、鮮明的實踐理性和實踐能力,無論是刑法的理論研究者還是實踐工作者,均應充分認識到「法律解釋將陪伴法律人整個職業生涯,因此初學者就應當開始學習」,值得持之以恆地關注、學習和深入研究。

刑法解釋學在伴隨著法律解釋學經歷了「具有哥白尼式革命性質的兩次轉向:從局部解釋學到一般解釋學,從方法論解釋學到存在論解釋學」之後,現在已初步完成由存在論解釋學轉向存在論與認識論、方法論相結合的解釋學,「我們也許可以將存在論、認識論、方法論的統一和結合的道路稱之為解釋學的第三次轉向」,從而需要特別關注「這一解釋學發展軌跡背後所蘊含的規律性,對於法律解釋學研究範式的確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啟示和借鑑意義。」這一學術發現(學術判斷),促進了刑法解釋學必須儘快實現由原初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轉向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並且以儘快構建具有學科前沿性、科學性的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作為刑法解釋學者的重要學術使命。

正是基於一種學術使命感,筆者在近十餘年時間裡集中精力持續關注、學習、研究刑法解釋學理論,在反思原初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的基礎上,提出了構建具有中國本土化特色的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學術構想,奉獻給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各位刑法同仁,拋磚引玉,供大家參考、批評、指正。

《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在寫作風格上儘量照顧刑法解釋學理論知識的周全性、深刻性和邏輯體系性,在論說方式上儘量做到理論抽象和實證分析相結合,在學術觀點上儘量做到在引介、評述通識的和前沿的刑法解釋學理論觀點的基礎上,提出具有反思性、批評性和科學實證性的刑法解釋學理論見解,盡力闡釋具有獨到創新性、深刻性和邏輯體系性的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理論系統,真正實現中國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的本土化構建。真誠希望,讀者通過閱讀本書能夠獲得較為系統的刑法解釋學理論知識,能夠較為系統地了解、熟悉並進一步反思整全論功能主義刑法解釋學理論體系,掌握較為全面的解釋技藝,從而有效提升刑法解釋能力。

魏 東

2022年9月10日





作者簡介


魏東,男,1966年生,重慶市開州區人,法學博士,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科帶頭人、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四川大學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大數據實驗室副主任,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刑法解釋》主編。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四川省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主任,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會首席專家,四川省第一屆法官懲戒委員會委員,西南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四川分院)等高校兼職教授,四川蜀鼎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高級律師。個人論著獲省部級以上獎勵10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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