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發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蘭州日報 發佈 2024-04-07T15:15:33.732166+00:00

3月6日,甘肅省公安廳發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案例一:開車途中直播喝酒被查近日,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接舉報稱,某平台主播在直播過程中一邊喝酒一邊散布「酒後開車不怕交警查,直接衝過去、交警不敢追車」等言論。

3月6日,甘肅省公安廳發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開車途中直播喝酒被查

近日,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接舉報稱,某平台主播在直播過程中一邊喝酒一邊散布「酒後開車不怕交警查,直接衝過去、交警不敢追車」等言論。凌晨3時許,民警在山城鄉山城堡至斷馬崾峴路段處發現該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呂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交警提示:

請牢記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親朋好友要主動勸阻酒後駕車行為,切勿心存僥倖,讓悲劇發生!

案例二:「擠一擠」太危險

近日,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國道109線由東向西方向四龍路口查獲一起小型客車超員的違法行為。經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9人,超員1人。民警依法對樊某進行處罰,並現場責令駕駛人安全轉運乘客。

交警提示:

超員乘客沒有座位、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到嚴重傷害,請大家自覺拒絕乘坐超員車輛,不超一人,平安回家。

案例三:高速任性變道釀事故

近日,駕駛人馬某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定武高速公路武威段由東向西行駛,變更車道時對後方來車觀察不足,與駕駛人秦某駕駛的小型轎車刮擦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變道時,需提前觀察周圍車輛,對車速和車距進行合理評估,提前打開轉向燈,在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前提下方可變道。切記不可為圖分秒之快而強超強會,以免發生事故甚至釀成大禍才後悔莫及。

案例四:闖紅燈釀事故

近日,駕駛人王某駕駛電動車沿武山縣馬力鎮濱河路自東向西行駛至馬力村橋頭十字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與自南向北行駛的白色轎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車駕駛人與乘坐人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規則之一,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信號,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強 文/圖

編輯丨包學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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