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議恢復徵收農業稅,這是公然在開歷史倒車

維維 發佈 2024-04-09T13:36:43.820779+00:00

一個科學、合理、有用的提議或建議,首先要建立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之上,沒有實地調查,那麼就沒有發言權。若只是在網上搜了一下,或召集了幾個人開了個調查會,那這個問題來源可能就是二手的,更談不上問題的解決了。

有一個在多領域都很有「造詣」的嘴上學者,他提議恢復徵收農業稅,用以抵制農地私有化和土地兼併與無序擴張。

一個科學、合理、有用的提議或建議,首先要建立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之上,沒有實地調查,那麼就沒有發言權。

我們研究解決問題,必須要對問題的實地情況和歷史情況進行深入的調查,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

如果只是瞎說一通,而沒有任何實地調查,那麼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可能連問題是否真實存在都要打問號了。

若只是在網上搜了一下,或召集了幾個人開了個調查會,那這個問題來源可能就是二手的,更談不上問題的解決了。

提出問題或建議,首先要基於事實,之後要實地調查,調查目的就是解決問題。

再回到這個提議上,不知道學者對「農地私有化」的情況調查了多少?走訪了多少種地農民?用了幾個月還是幾年?

私有化的程度又有多深?到底是誰在私有化?這些個問題都沒有說清楚。

他說的資本在農村的「土地兼併」和「無序擴張」,也存在同樣的疑問,土地都兼併到誰的手裡,怎麼個無序擴張法?

這是第一個問題,提議是否進行過實地走訪調查,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再看第二個問題,就是農村土地的歸屬問題。

這個提議忽略了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的這一原則,也就是說,農村土地是屬於每個村民所構成的村集體。

村集體再將土地承包給每個農民,農民通過種地來保障糧食安全,就算有一些資本擴張,但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屬於集體。

對集體資產的處置,一是要遵循國家的相關規定,二是要通過村集體會議討論決定。

土地的歸屬權很明確,處置的章程也很清晰,怎麼就能「私有化」了?

不管資本如何兼併或擴張,都屬於承包,僅有使用權而已,始終不能改變農村土地屬於集體這一基本原則。

在這一基本原則下,農村土地怎麼可能「私有化」?此處很好奇,這個「私有化」到底是怎麼進行的?是猜的呢還是有依據?

如果說法沒有依據,那就是公然對土地歸集體這一原則的一種蔑視。

該學者用封建皇權舉例子,他說過去是「普天之下皆為皇土」,自古以來就是要交皇糧的,現在沒有對等義務,實質與私有無異。

首先,這是一種僵化的教條思想,封建社會的土地屬於大地主和大封建主,而新中國的農地則屬於集體,即每一個村民。

這兩者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將我們的集體所有制與封建時代的地主階級所有制相比較,這本身就是一種混淆視聽。

時代在進步,思想在發展,與時俱進是我們新時代的一個共識,拿封建社會的事情來舉例子,就是一種教條和僵化。

提議中有一句話讓人哭笑不得。

他說:「現在土地說是屬於自己,結果是私分了私人占有,沒有啥對等義務,實質與私有無異。」

到底是誰私分了農地?又需要啥對等義務?沒有對等義務就是私有了?這段話是正兒八經的瞎說、胡說、亂說。

農地屬於農村集體資產,歸該組成員集體所有,這個所有權是受法律保護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私分村集體資產。

對集體資產進行處置與分配時,一是執行國家規定,二是由村集體全體成員討論決定。

反過來再看這個提議,既缺乏理論根據和法理,又缺乏實地調查和事實,讓人聽了除了覺得業餘和開歷史倒車外,再無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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