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林奕含:有兩件事情改變了我的一生

現當代文學 發佈 2024-04-10T04:33:36.360413+00:00

林奕含在自殺前發給朋友的最後一條信息:「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

林奕含,長篇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2017年4月27日,林奕含在台灣省台北市家中上吊自殺,時年26歲。


文 / 羊羊


引子


2017年4月27日,凌晨3點,大雨下的台北松山區響起了警笛聲,五顏六色的燈光和醒目的警戒線迅速包圍了這裡。


「本案,死者,繞頸窒息。」趕來的警察說了8個字,便象徵性地宣布了林奕含的人生從此結束。林奕含在自殺前發給朋友的最後一條信息:「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我多希望,在我第一次被強姦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


曾無數次想要自殺的她終於在一個雨夜選擇上吊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年僅26歲。


這個長得像袁湘琴的女孩子,同樣的乖巧,同樣的美麗,同樣的溫柔,沒有遇到江直樹一樣的愛情,沒能過上平淡幸福的人生,唯獨擁有無數個夜裡的噩夢和吃不完的抗抑藥。



1


「有兩件事情改變了我的一生」



關於林奕含,1991年出生於台南市,家境優渥,父親是被稱為「台南怪醫」的知名皮膚科醫生林炳煌。從小也是天賦異稟,曾是台灣台南女子中學唯一一個在大學學科能力測試中獲得滿級分的學生,還被大家稱為「滿級分漂亮寶貝」。


林奕含熱愛文學,通過採訪視頻中她對於文學的侃侃而談能夠看出來這位女孩子有著很高的文學素養。


在外人看起來這個一生下來就被寄予厚望的女孩子卻在高中時被補習班老師陳國星性侵併因此患上精神病,接來的考試落榜、休學、多次自殺未遂、直到最後英年早逝。


這樣一個高開低走的人生經歷我們僅僅聽到便難以接受,但作為受害者本身的林奕含,在精神病和性侵陰影下無數次嘗試堅強的活著,並且選擇將自己的親身經歷進行故事改編,寫成了她僅有的一部長篇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林奕含在去世前最後一個採訪中曾說道:


「我的一生中有兩件事情改變了我的一生,第一件事情就是房思琪的這個事情,第二個事情是我得了精神病這件事情。所以我可能終其一生,都會書寫這兩件事。」


性暴力和精神病,這是林奕含想要傾盡一生去闡述的兩個主題。



2


性暴力:「房思琪式的強暴」



林奕含在採訪中曾說道:「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不是二戰,不是集中營,而是房思琪式的強暴」。那麼到底什麼才是房思琪式的強暴呢?


1. 以「愛」為由的強暴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小說講述的是13歲女主角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李國華誘姦長達五年最終發瘋的故事。而林奕含在採訪中卻將其概括為:「一個女孩子愛上了強姦犯的故事。」


在林奕含看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不僅僅是強姦問題這麼簡單,而是更傾向誘姦層面,書中的李國華老師不斷以「愛」的名義為藉口對房思琪進行一次又一次的誘姦,李國華告訴房思琪:


「你喜歡老師,老師喜歡你,我們沒有做不對的事情。這是兩個互相喜歡的人能做的最極致的事情。」


對於13歲的房思琪而言,她不知道愛情發生前要先曖昧,要互傳紙條,要請對方喝奶茶看電影,要站在對方面前捧著一束花羞澀的告白,然後才能牽手、擁抱和親吻。她只懂得一種李國華教給他的愛,這種愛直接、熱烈、粗魯。


她給這段「愛情」無數個理由說服自己,讓它變得好似合理,也好讓自己一直支撐下去。正如她一次又一次的說服自己:


「他說: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你懂嗎?」


「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麼?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我們是從前的我的贗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在了解「房思琪式強暴」之前,我們首先要知道,誘姦與強姦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愛」被當作理所當然的藉口,並以此來作為洗刷罪惡的恐懼。


犯罪者常常以「愛」為由,通過花言巧語和某些行為讓受害者迷惑,造成以為自己或許愛著犯罪者的假象,從而理所當然的進行強暴。受害者大多如房思琪一樣,還處於對於什麼是愛情、什麼是性,對一切事物的定義是非曲直都還正處於建構的階段,而犯罪者的出現正好打斷了這種建構。讓受害者自己心裡卻生出一種負罪感:「為什麼最後對不起的卻是自己?」


在法律問題上,只要犯罪分子表明一句「我們是真心相愛」,就能有效地模糊犯罪事實,至此無法定罪。


2014年時,林奕含曾向律師諮詢,打算要告補教名師陳國星性侵,但卻碰了個軟釘子。「立委」王定宇指出,林奕含從頭至尾並不畏懼面對法律,也不怕陳國星妻子謝如玉反控她妨礙家庭。但當時律師卻向林奕含表示「缺少女學生遭性侵事證」「如何證實女學生是遭脅迫性侵,而不是雙方自願結合」,且「年代已久、難以成案」的一系列難題。這份官司從立案、調解到一次又一次的開庭,足足持續了三年之久,一直到2017年時,司法最終以沒有足夠證據定陳國星的罪名為審判結果才算是結束了這場註定會失敗的法律紛爭。這些其實也說明了法律對於性侵害罪名的界定或許仍舊存在著部分灰色地帶,而這些灰色地帶正好是某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的最佳途徑。



2. 外界社會的強暴


誘姦的另一個明顯特點便是可持續時間長。房思琪被性侵的五年中,一千多個日夜,兩百多次的被傷害,她沒有一天是睡好覺的。因為一閉上眼,就是一場噩夢。


我曾無數次看到有網友提問說:「為什麼她們被強姦後還願意回到犯罪者身邊?」這個問題的答案除了我們上面提到的犯罪者以「愛」為由的內在控制以外,還有一層原因就是外界社會對於受害者的惡意。


思琪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種天真的口吻對媽媽說:

「聽說有個女學生跟老師在一起。」

「誰?」

「不認識」

「這么小年紀就這麼騷。」


我們擅長於用「受害者有罪論」來看待我們所不了解的事情,尤其是在性侵的問題上,女性總是面臨著各種污名化:


「你不該穿那麼少。」

「你不該半夜出門。」

「你不該不反抗。」

「你不該反抗得不明顯。」

「你不該當時不報警。」

「你不該在細節上撒謊。」

……


這在我們看來,從受害者身上去找問題比直接給犯罪者定罪更為客觀。但我們卻不知道我們所認為的「客觀」,很有可能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這也是受害者被傷害後不願意直接說出來的原因,一旦說出來,就有極大可能會面臨身敗名裂的風險。


而這些,對於一個受害少女來說,一段畸形性愛關係外在的壓力和內在的控制,再加上那該死的自尊心,最終都讓她們放棄呼救,甚至患上斯德哥爾摩症(人質情結),她們的一生算是提前結束了。


3. 文學成為幫凶


林奕含說:「當你在閱讀的時候,感受到痛苦,那都是真實的。當你在閱讀的時候,感受到了美,那也都是真實的。」


無論是13歲的房思琪,還是26歲的林奕含,她們對於文學的熱愛是近乎沉溺和忠誠的。林奕含在書寫性暴力時融入了藝術的美感,當我們在讀這本書時,其整體文風是黑暗絕望的,裡面關於性侵的敘事讓人讀起來感覺很難受。但當我們拋開性暴力,將視角停留在書中的每個文字、詞彙、修辭時,我們能夠發現它們讀起來都是很美的。


「房思琪發現今天的小旅館不一樣。房間金碧輝煌的,金床頭上有金床柱,床柱掛著大紅帳幔,帳幔吐出金色的流蘇,床前有金邊的大鏡子。可是那金又跟家裡的金不同。浴室的隔間是透明的。他去沖澡,她背著浴室,蠟在地上。」


「我是餿掉的柳丁汁和濃湯,我是爬滿蟲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燈火流離的都市裡明明存在卻沒人看得到也沒人需要的北極星。」


「柏拉圖說人求索他缺失的另一半,那就是說兩個人合在一起才是完整,可是合起來就變成一個了。只有永遠合不起來,才可以永遠做伴。」


無論是一些場景的描述,還是一些道理的講述,我們都能夠從林奕含的文字裡感受到一種唯美的表達和敘述。這也是作者想讓我們看到文字的另一方面,骯髒里的美好。相對於房思琪被性侵的事實,我更願意相信房思琪是「愛」老師的,她愛老師的修辭、愛老師的情話、愛這種文字的美好。比如我們讀李國華的情話時,就句子本身而言,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很美的。


「我在愛情,是懷才不遇。」


「你現在是曹衣帶水,我現在是吳帶當風。」


「你是從哪裡來的?你是從刀子般的月亮和針頭般的星星那裡掉下來的嗎?你以前在哪裡?你為什麼這麼晚到?我下輩子一定娶你,趕不及地娶你走,你不要再這麼晚來了好不好?你知道嗎?你是我的。你是我這輩子最愛的人,有時候我想到我愛你比愛女兒還愛,竟然都不覺得對女兒抱歉。都是你的錯,你太美了。」


作者將文學的審美融入其中,當我們在讀故事時,同時也在感受一種審美的快感。也正是這些有著濃厚文學氣息的情話讓沉溺文學的思琪一次又一次淪陷。



正是這種對文學的忠誠和熱愛,使得思琪面對文學成為幫凶這一事實難以接受。房思琪是這樣,林奕含亦是如此。


「這整個故事最讓我痛苦的是,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為什麼可以背叛這個浩浩湯湯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為什麼可以背叛這個浩浩湯湯超過五千年的傳統?」


在文學中,當我們說出任何一串簡單的句子時,都會帶有特定的語境。我們喜歡用一連串的情話向心儀對象表達自己的愛意,從一開始的「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到「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再到當今網絡上流行的「今夜月色很美」等等這些情話句子都在表達著「我愛你」這個特定的情感和語境。一旦我們下定決心使用這些句子時,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因為帶有這樣一種情感才選擇表達出來,這也是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語境背後所帶有的特定情感。


但在林奕含看來,這個傳統語境已經顯得岌岌可危。


書中的李國華是以胡蘭成為原型。我們都知道胡蘭成強暴小周,辜負張愛玲,與多個女人戀愛。而說出的那些美的情話和語境依舊讓張愛玲為之傾倒,願意「低到塵埃里去」。同樣的,書中的李國華亦是如此,他每次對思琪說的情話是美的,那個語境是美的。但你問那是真的愛嗎?答案無疑是否定的,他愛的只是這句話的語境而已,愛的只是他內心深處那個完美純潔的「房思琪」,和亨伯特的「洛麗塔」一樣, 他們愛的只是他們自己的幻想和欲望,是一個完全的利己主義者。


這些是林奕含所要叩問的,她不能相信自古傳承下來的我們認為的一個真正的文人應該的千錘百鍊的真心到最後只不過是食色性也而已。那這也就意味著「藝術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或者說「藝術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這才是林奕含寫這本書時最核心的一個命題。


所以說,我們說林奕含對於文學是熱愛和沉溺的。有網友說正是因為她太過於沉醉文學不夠接地氣所以想的太多。這樣的看法自然有它的道理,但我們要知道的是,在處於黑暗中的林奕含看來,除了文學,沒什麼能夠再支撐她了。


「房思琪式的強暴」不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強姦問題。在林奕含的筆下,具有著更多的內涵和張力。



3


讓精神病去污名化


「精神病患的定義是:無論與誰在一起,都無法真正幸福。做什麼美人、千金、天才,我只想健健康康地愛人,健健康康地被愛。也許我從來有自毀的傾向。小學二年級時在作文簿寫了;「媽媽每次打我,好像有一顆大石頭壓在心上,我想自殺。」「石頭」兩個字的「口」部分寫得極飽、極深、極刻,幾乎要撐破綠紋格子,象形那幼小、卻如此巨大的悲傷。」


《石頭之愛》是林奕含去世前最後一篇文章,在文中她用了大量筆墨在記錄著自己受精神病折磨的心理狀態。對於一個從高中便患上精神病的女孩來說,她有著足夠的親身經歷來述說精神病患者的心靈感受和所受到的外界攻擊。



在林奕含的婚禮致辭中她曾講到自己因為病情嚴重無法參與學校的期末考從而被系主任約談,助教坐在那裡看著她說:「精神病的學生我看多了,自殘啊,自殺啊,我看你這樣蠻好的、蠻正常的。」當她將自己的精神病診斷證明擺在他們面前時,系主任冷冷的質問道:「你從哪裡拿到這個的?」短短九個字中透露出的不信任和輕蔑讓林奕含一輩子都無法忘記,這對她來說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沉重打擊,她無法想像在這些人眼中,自己的病情在一場小小的期末考面前突然顯得這麼蒼白無力。


回想我們現在,人們對於什麼是精神病,什麼是抑鬱症往往只停留在淺層的理解。外界往往對這類精神疾病表示不屑和嗤之以鼻,認為就一個小小的抑鬱症能和精神病扯上什麼關係,抑鬱症無非是那些人心裡太脆弱,自己「作」出來的,不過是小題大做罷了。


正是因為經歷了這些歧視和諷刺,讓林奕含知道,不僅是她,還有整個精神病病人群體,不僅是台灣,還有世界各地,不僅是她一個個體,還有很大一部分群體處於黑暗邊緣地帶,忍受著這些「污名」。所以,她想要終其一生,通過書寫,讓精神病去污名化,讓外界人知道,精神病不是情緒不穩定、不是心靈脆弱、更不是「作」。


性暴力和精神病,是林奕含作品始終圍繞的兩個書寫主題,對於為什麼要選擇這兩個主題,林奕含有解釋道:「我也沒有辦法選擇我想要書寫的主題,是它們找上我的,是這些事情找上我的,不是我找上他們的。」將苦痛通過文字傾訴出來也許是林奕含認為的最好的慰藉方式。


但當我們以為一切就這樣慢慢過去了時,林奕含還是沒能實現自己的諾言,通過結束生命的方式終於拋掉了那些日日夜夜承受著的苦痛,原來她口中的一生是如此短暫,書寫的方式也由文字轉向用生命來呈現。



4


尾聲


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出版後在台灣引起了極大的轟動,林奕含案也引起島內社會檢討補教制度,「立法院」已三度通過修正「補教法」,增訂「狼師條款」,補習班老師執行業務、招生宣傳等都要用真實姓名, 負責人如有涉及性騷擾、性侵害等情節,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應廢止補習班立案。越來越多的「房思琪」們也開始發聲,說出了自己的故事。


外界的一切都看似好轉,但林奕含卻為此表示道:「書出版後我被冠上成功之類的字眼,但我仍然覺得自己是一個廢物。我就是一個廢物,為什麼?書中的李國華,他仍然在執業,我走在路上我還看得到他的招牌,他並沒有死,他也不會死,然後這樣的事情仍然在發生。」


回到現在,在林奕含離世五周年後,現在的社會變好了嗎?


前段時間的李星星鮑毓明事件、江西高校老師陳錫明猥褻性侵案等等這些已公開或未公開的「房思琪」式暴力仍舊在發生,或許在不為人知的地方,亦或許就在我們身邊。


但這一切,無論是好是壞,都與林奕含沒了任何關係。就像她說的我寫這本書不是為了道德教化,也不是為了引起大眾的注意,我只是想把這個故事寫出來就好。


最後,林奕含用生命為我們書寫了「房思琪」們的故事。


思琪停在了13歲。


而她留在了26歲。


只願世間再無房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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