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前世與今生(三):伊朗為什麼會選擇伊斯蘭教?

萬歸藏 發佈 2024-04-10T06:57:43.514578+00:00

伊朗歷史,一般以公元7世紀阿拉伯人的征服,和伊斯蘭教的確立為分界線。薩珊王朝,也就是波斯帝國最後一個王朝被推翻,不過並不意味著伊朗文明的徹底毀滅,伊朗文明在某種意義上仍然存在。

伊朗歷史,一般以公元7世紀阿拉伯人的征服,和伊斯蘭教的確立為分界線。

薩珊王朝,也就是波斯帝國最後一個王朝被推翻,不過並不意味著伊朗文明的徹底毀滅,伊朗文明在某種意義上仍然存在。

阿拉伯人的入侵對伊朗既是毀滅,也是新生。

薩珊王朝的滅亡,其實和我們之前講的蠻族入侵腐朽帝國的故事一模一樣。

伊朗的萬王之王實行了中央集權制度,而阿拉伯伊斯蘭是封建自由的。

我在波斯帝國本來很能打,但是萬王之王不想讓我能打。

萬王之王希望我統治下的波斯人都是順民,你們千萬不能有武力,你們乖乖交稅就行了。

那波斯帝國這麼具有剝削性和壓迫性,我在薩珊王朝混不下去了,那我乾脆投奔阿拉伯人算了。

於是很多能打的波斯人就投奔了阿拉伯的一方。

所以阿拉伯人的部隊中,當然大部分還是阿拉伯人,但也有很多基督徒,還有很多波斯人。

不過與我們想像中的那種征服不太一樣,伊斯蘭教並不是阿拉伯人征服者強加給被征服者民族身上的。

相反,阿拉伯人一開始不想讓被征服者接受伊斯蘭教。

像是歐麥爾,就是第二位哈里發,他認為伊斯蘭教應該純粹是阿拉伯人的宗教。

讓被征服者波斯人信仰伊斯蘭教,會削弱伊斯蘭教的特質。

一直到伍麥葉王朝,也叫做倭馬亞王朝都是這樣。

當然這是次要的問題,主要原因就是他們想把伊斯蘭教作為一種特權,保留在阿拉伯征服者團體的內部,不讓被征服者皈依伊斯蘭教。

就像是滿洲人一樣,滿洲八旗是一個特殊階級,就是為了區分,誰納稅,誰打仗。

被征服者肯定是納稅的那一方,當然,你要能打你也可以編入八旗。

所以,如果讓波斯人也接受伊斯蘭教,就像滿洲人把所有漢人編入八旗,那該由誰納稅呢?

當然,穆斯林內部也有納稅,但這種稅收是相當於慈善基金會性質的,就是我們之前講的瓦克夫,只是救濟同樣信仰伊斯蘭教的孤兒寡母,戰士遺孤,或是退伍老兵之類的,統治者是不能干涉的。

但是統治者可以對被征服者、異教徒徵稅,或是取得戰利品,這些錢是完全歸他的。

所以倭馬亞王朝主要是靠,被征服者異教徒供養軍隊,然後打勝仗獲得戰利品。

因此,對他們來說,異教徒越多,稅收和戰利品就越多,相反,穆斯林越多,日子反而不好過了。

那對統治者來說,穆斯林最好都是阿拉伯人,當然可以吸收一些善戰的勇士,總之不能大範圍擴張,這樣對他們財政上是不利的。

尤其是原來的波斯地區,他們的稅收是最多的。

不過最初的阿拉伯征服者,與雅利安蠻族一樣,沒有經營和管理這些複雜的土地稅收的能力。

所以他們比起原來的雅利安征服者更加依賴那些「治國專家」,就像是滿洲人越來越依賴科舉選拔上來的士大夫一樣。

我們上一篇講,這些所謂的「治國專家」是教團組織中產生的,這些人善於計量土地,懂得稅收,懂得處理商業糾紛,也懂得處理習慣法和外交。

而阿拉伯人,在四大教法學派形成之前,他們對於經濟領域並不擅長,甚至可以說是很簡陋的。

而在阿拉伯征服者看來,這種狀況沒必要改變,就是說,我們還是用我們的法律,你們波斯人繼續給我們交稅。

但是波斯人被征服者,他們反而非常想要改變這種狀況,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為由教團組織產生的這些治國專家,他們不難看出,只要我將自己的宗教信仰從拜火教,或是佛教改變為伊斯蘭教,那我的財政負擔就會急劇降低。

而且這些人,他們想要掌握伊斯蘭教義和教法,也並不是很難。

你可以想一下,就是滿清入關之後,漢人在科舉考試的競爭中,很容易打敗滿洲人和蒙古人一樣。

所以你也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了。

但現在主要障礙就是倭馬亞王朝堅持的阿拉伯部族主義。

倭馬亞王朝,因為崇尚白色,所以中國史書稱「白衣大食」,因為哈里發選舉制度逐漸變得不合時宜,因此阿拔斯王朝開始煽動反對倭馬亞王朝。

這次叛亂本來是阿拉伯人內部宗教教派的分歧,和部族主義的分歧。

但是對於波斯人來說,是一個獲得解放的機會。

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原先信仰拜火教和佛教的教團組織大規模的改信了伊斯蘭教。

他們改信伊斯蘭教,首先就是發動了對倭馬亞家族的叛亂。

叛亂主要是在呼羅珊地區,這個呼羅珊,就是阿拉伯人口中,從底格里斯河一直到索格狄亞那那一大片區域,也就是中亞河中地區,阿拉伯人稱為呼羅珊。

在發動叛亂之前他們都是非穆斯林的。

他們加入伊斯蘭教,主要是利用伊斯蘭平等主義的烏瑪理念,為原先的教團輸入好戰性和生命力。

使原先非穆斯林在伊斯蘭教平等主義理念下團結起來,去反對少數阿拉伯部族主義分子。

也就是說,這不但是宗教教派之間的鬥爭,對波斯人來說,這也是一種階級鬥爭。

不過軍事性質不明顯。

之前倭馬亞王朝時期,也發生過宗教派別戰爭,而且是打了幾場硬仗,但這幾次內戰都沒有動搖倭馬亞王朝的根基和結構。

而呼羅珊地區發動的叛亂,最後推翻了倭馬亞王朝,卻沒打什麼硬仗,靠的就是信仰。

加入叛亂的一方就可以享受不分民族、部落、家庭,在共同信仰的基礎上,享受平等待遇。

而留在呼羅珊總督納斯爾的那一方,你就要享受不平等的待遇,就連阿拉伯人內部彼此之間都打得一塌糊塗。

結果納斯爾總督雖然兵強馬壯,能夠打仗的時候肯定是打贏了,但他政治上是失敗的。

而發動叛亂的領袖艾布·穆斯林,他基本上沒打什麼仗,每到一個城市,基本上都是當地的穆斯林把他抬進去的。

其實這些人就是剛剛改信伊斯蘭教的波斯人,他們通過改信伊斯蘭教,徹底顛覆了阿拉伯人對波斯的統治。

於是,總督納斯爾基本上就是在沒打什麼仗的情況下,發現自己已經被敵人和叛徒包圍了,那他也沒法打仗了,就倉皇逃跑了,然後病死在了逃亡路上,呼羅珊就落入阿拔斯王朝手中,這個阿拔斯就是中國史籍中的黑衣大食。

然後,阿拔斯王朝利用呼羅珊的兵力進攻敘利亞,打敗了倭馬亞王朝的殘餘勢力,阿拉伯部族勢力就此結束了。

阿拔斯王朝為了站住腳跟,重用了很多波斯人,並把首都遷到了新建的巴格達。

然後在敘利亞和埃及這幾個最大的行省,殺掉了原來阿拉伯人的指揮官。

於是很多人就跑到了西班牙,加入了科爾多瓦的哈里發政權。

沒跑的基本上就被消滅掉了。

幹掉這些人原因,首先就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包括殺之前革命最大的功臣艾布·穆斯林,也是因為他的威望太高了。

阿拔斯王朝的革命主要依靠呼羅珊人的力量,呼羅珊人一開始都是追隨的艾布·穆斯林。

阿拔斯王朝的哈里發曼蘇爾暗殺艾布·穆斯林以後,用羅馬帝國的方式,就是利用金錢收買了這些人。

曼蘇爾死後,哈倫·拉希德擔任了哈里發,這個人,你要看過《一千零一夜》應該不會陌生。

他生前將帝國一分為二,東部的呼羅珊留給了麥蒙,這個麥蒙是他波斯妻子生的兒子,而西部留給了原配夫人生的兒子艾敏。

拉希德死後,他的兩個兒子馬上開始了內戰。

麥蒙依靠呼羅珊波斯人的支持,很快打贏了內戰,統一了帝國。

然後帝國基本上又變回波斯人的地方了,而對伊斯蘭教的影響就是,穆爾太齊賴派也就是統一公正派占了上風。

這個教派吸收了古希臘哲學唯理主義,將新柏拉圖主義的「流溢說」、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和畢達哥拉斯派的「靈魂論」與伊斯蘭教教義加以結合。

那麼按照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看來,這一派是非常不虔誠的,是褻瀆先知的。

他的核心觀點就是,運用理性解釋《古蘭經》。對安拉的「正信」不是盲目的順從,而應該是知識和理性。

既然先知本人說過,古蘭經是天使交給他的,而先知本人也是一個凡人,那麼可以合乎邏輯的說,安拉是無始的,《古蘭經》是受造之物。

既然是受造之物,那就不可能是完美,沒有錯誤的,因此,即使是古蘭經本身也不是權威的絕對來源。

麥蒙支持這一派的理論,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不願意看到在伊斯蘭創立100多年內,逐漸成長起來的教法學家的勢力。

這些教法學家主要依據的當然是古蘭經和聖訓了,他們認為一切法律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古蘭經。

如果接受統一公正派的教義,古蘭經本身也是受造之物,需要理性解釋,也就意味著,古蘭經的權威並非是至高無上的。

那誰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

最理性的,當然是最高的君主本人,也就是哈里發,麥蒙了。

哈里發可以用他本人理性的解釋去推翻教法學家的權威。

所以你看,這一派看似是開明、進步、理性的觀點,但實際上造成的結果,就是絕對君主侵蝕了教法學家掌握的司法獨立。

因為伊斯蘭世界,司法獨立主要就是依靠的教法學家,教法學家遵循的就是古蘭經,古蘭經的地位越高,哈里發能夠干涉司法審判的程度就越低。

所以,麥蒙當然會覺得這些教法學家們很討厭了,當然,不同的教法學家可能對古蘭經的解釋不太一樣,但是同樣的是,他們肯定不願意完全聽從哈里發的意見。

首先,這樣做會降低教法學家的權威,而且哈里發出於現實政治要求,他今天可能對古蘭經是這麼解釋的,明天的解釋又變了,因為政治要求不同時期也是會變的。

總之,麥蒙支持的這種理性理論是不利於伊斯蘭世界的司法獨立的。

而教法學家堅持的原教旨主義,反而是有利於司法獨立和限制君主權力的。

被征服者,波斯人,支持的是哈里發本人擴大他的權力,也就是支持統一公正派的理性論。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打擊阿拉伯人和那些教法學家。

因為依靠教法學家的,主要還是阿拉伯人,伊斯蘭教在伊朗的時間並不長。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就是征服者君主,與被征服集團形成的聯盟。

共同對抗的是原先征服者的貴族和部族勢力集團。

而這兩者聯合的勝利造就了阿拔斯王朝初期的輝煌,但不可避免的,也會像波斯帝國一樣走向衰亡和毀滅。

一開始他們對阿拉伯部族勢力的勝利是非常徹底的,但對教法學家的並沒有取得很大優勢,教法學家們還是把自己傳統教法維持下去了。

而在政治方面,麥蒙死後的哈里發任用的全是波斯人產生的「治國專家」,朝廷之上全被波斯人壟斷了。

那麼重用這些治國專家的結果就是,他們排擠了阿拉伯人的勢力,於是帝國的武力就馬上衰落下去了。

然而帝國還需要打仗,哈里發開始利用突厥人作為武力的來源,於是突厥人很快就在朝廷上占有了一席之地,變成了禁衛軍統領。

阿拔斯王朝後期的政治結構,就變成了,波斯治國專家一方, 突厥武士一方的結構。

而到了後期,突厥軍事集團的勢力越來越大,

而突厥人能夠占上風,除了我們之前提到的冶鐵技術,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軍事兄弟會制度。

當然,他的名字不是軍事兄弟會,只是一種描述。

它區別於原先傳統的部落組織,因為部落帶有血緣性質,他所依賴的是習慣法。

那帶有血緣性質的這種部落,他能夠依賴的力量,還有動員能力,始終是有限的。

於是,一種不強調血緣和出身的軍事兄弟會制度,就開始出現了。

這種制度剛剛產生的時候,是以收義子這種虛擬親屬的方式產生的。

因為新的制度多半是在舊的基礎上轉變的,所以軍事兄弟會最早的方式,就是如果你能力足夠強,很能打,或者有一定的才能,那就以義子的身份,依附原先的部落首領。

部落首領願意用這個人,那就要給他一個身份,因為按照傳統,部落首領只能用本部落的武士,帶有血緣關係的人。

那我想用外族人怎麼辦,那我可以收他為義子。

你儘管不是我們部落的人,沒有血緣聯繫,但是部落首領願意收你為義子,那法律上你就是部落成員了。

那像這種人多了之後,我完全可以組成只講才能不講出身的軍事團體,不用再依附原先的部落組織了。

而原先的部落團體,他有各種習慣法繼承下來的權力,比如牧場、貿易路線、還有狩獵地點。

那這些權力,部落的大多數老人,尤其對部落長老來說是不願意捨棄的。

捨棄了,習慣法就沒用了,長老也就沒用了,同時部落中還有很多保守的,不願意冒險的族人。

那如果我想去別的貿易路線賺點錢,或者我比較能打,想去當僱傭兵,那我的部落多半是不去的。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另外組一個軍事兄弟會。

他們的出身不重要,只要是能打,有能力,為了同一個目標團結起來就行了。

伊斯蘭教平等的烏瑪理念恰好為這種組織提供了完美的意識形態。

那從軍事角度看,這種軍事兄弟會的戰鬥力明顯要比一般的部族團體強。

這樣的團體,就是誰給的好處多,就給誰效力,變成了一種僱傭兵性質的集團。

拜占庭皇帝也好、波斯萬王之王也好,阿拉伯哈里發也好,還是大唐皇帝也好,我都可以為你效力。

只要你出得錢比別人高,那我效忠你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這些比較有冒險精神的人組成了自己的軍事兄弟會團體之後,就脫離了原先的部落組織。

變成了一個僱傭兵性質的軍事團體,然後四處兜售自己的武力。

在阿拔斯王朝,原先傳統阿拉伯人武力被逐漸消磨之後,就開始依賴這些突厥的軍事兄弟會了。

這也是突厥之後能夠在中亞占據優勢的原因。

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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