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研讀:羅馬皇帝尤利安的「立法者」身份及其立法動機

春秋文史v 發佈 2024-04-11T00:52:09.138685+00:00

克勞狄烏斯.馬默蒂努斯是362年的執政官,同時也是尤利安生前的摯友,他在致謝詞中讚揚了尤利安在改善高盧司法系統方面所付出的努力。

古代史研讀:羅馬皇帝尤利安的「立法者」身份及其立法動機——尤利安作為孜孜不倦的改革者和盡職盡責的立法者的形象並非來自於利巴尼烏斯的記載。尤利安的行為在他的皇宮間早已得到了傳播。克勞狄烏斯.馬默蒂努斯是362年的執政官,同時也是尤利安生前的摯友,他在致謝詞中讚揚了尤利安在改善高盧司法系統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激起了民眾對利用法律所行惡事的人的仇視。

對尤利安的評價

362年1月,克勞狄烏斯·馬默蒂努斯將尤利安譽為「人類中的天才與改革者」,稱讚尤利安為省民、軍隊和飽受饑荒的羅馬城市所做的不懈努力,最後他提出了一個問題:「他是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這麼多事情的?」

在阿米阿努斯的《歷史》中,尤利安作為法官的身份是一個貫穿於他一生的主旋律:在尤利安皇帝生涯的每一個階段:高盧、君士坦丁堡、安條克,在這些不同的階段中,阿米阿努斯都將關於尤利安作為法官的美德和永遠不知疲倦的旺盛精力的軼事編織到他的歷史敘事中。

毫無疑問,這些軼事至少部分源自帝國的法庭所傳播出去的故事,因此具有較高的真實性。阿米阿努斯還將尤利安的司法公正描繪為「使正義重返人間」。尤利安為自己樹立的法官形象甚至也得到了基督教史學家的承認。納齊安贊的格里戈里聲稱,「尤利安展示了他作為法官的承諾和嚴肅性,在他擔任法官時,宮廷里充滿了慌亂和恐慌。」

除了上述這些人物的評價外,尤利安本人在諸如《致哲人忒彌斯提烏斯》的信、寫於安條克的《厭胡者》和紀念君士坦提烏斯的第二篇悼文中也強調了他對法律的重視。在《厭胡者》中,尤利安批判安條克的人民:「你們不僅通過你們的言辭還通過你們的行動表明,你們蔑視法律。

事實上,法律只有憑藉有權力的人才能在人們中間激起敬畏;所以那些侮辱有權力之人的人們就是將蔑視加在了法律之上。」

尤利安立法的理念

尤利安在立法方面旨在恢復古代羅馬的法律精神,他進行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服務於自己的宗教改革計劃。關於廢除君士坦丁時代所出台的法律方面,尤利安在廢除了君士坦丁頒布的法律之後,重申了羅馬古代法律的精神。在他為替代君士坦丁的法律而新頒布的法律中,恢復了羅馬古代的法律傳統。

他在頒布這兩條法律時,所考慮的重點在於向民眾聲明他與君士坦丁等基督徒皇帝的不同,他是一位尊重羅馬古代傳統的皇帝,他所要傳達的正是這個信息。也就是說,他所看重的是向羅馬帝國的廣大公眾展示自己的特點,自己是一位尊重傳統的羅馬人,並與君士坦丁父子劃清界限,這也是為他的宗教改革計劃做的一些鋪墊。他尋求一種古羅馬理念的復興。

這種理念認為:羅馬皇帝受法律制約,並且是法律盡心盡責的守衛者。尤利安在古代羅馬的實質意義上理解他作為皇帝的政治角色,而不是在東方專制或神權政治的意義上來理解自己的角色,他想表明自己並非東方式的專制君主,而是一位尊重法律,具備羅馬古代精神的統治者。這也是他頻繁立法的原因之一。

尤利安的其他大部分立法也具備此特點;大多數的立法措施都是以應對特定的案件或去壓制地方權貴和官員濫用權力的行為,以此來體現古代羅馬的法律精神。

此外,若仔細觀察各領域立法在尤利安的立法中所占的比例,會很容易發現:他在宗教領域的立法只有寥寥數條,這與他大名鼎鼎的「叛教者」的身份可以說是格格不入。他如此喜好立法,卻故意避免在其宗教政策的某些敏感領域公開上述的這種一般性法律,而是通過給個別他所信任的官員發出內部指示來完成立法的目的。


例如恢復對眾神的崇拜和撤銷基督教神職人員特權,尤利安都是通過對官員發出內部指令所完成。究其原因,可能有如下幾點:尤利安自知自己可能永遠無法逃脫他作為篡位者的惡名。因此,他一定感到了巨大的壓力,他想要通過誇耀自己作為統治者的美德和成就來證明自己擁有皇位是名正而言順的。而立法正是可以達到這一目標的一種完美手段。

在以法令形式頒布的情況下,尤利安的這些自白會向羅馬社會公開宣布,因此可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傳播。每一條正式的法律都是皇帝在向他的帝國人民宣傳他的努力、他對臣民的關心、以及其他使他成為合法統治者的品質。

而由於基督教當時已歷經兩代皇帝的扶持,在帝國境內,尤其是中下層民眾中,已經具有了相當大規模的受眾群體,尤利安不想通過大規模的宗教立法來激起羅馬社會中尖銳的矛盾和衝突,因為他立法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能夠穩固自己的統治,激起基督徒和異教徒的大規模衝突則是他不願意看到的。


接下來探討尤利安「立法者」的身份是否屬實,以及他頻繁立法的動機。作為一位在位時間非常短暫的羅馬皇帝,尤利安頒布法律的效率是極高的,這自然不言而喻。但是,在僅僅一年多的統治時間裡,尤利安真的有必要出台多達75條的法律嗎?

須知,獨自統治帝國長達13年的君士坦丁大帝也不過只出台了284條法律,而君士坦丁大帝同樣也能做到良好有效地管理帝國。這是由於君士坦丁的做法與尤利安不同,他並沒有將很多能夠通過發布內部指令就能完成的事項以法律的形式頒布。

僅為管理帝國而考量,對於很多具體情況的處理,尤利安本可以像他的伯父一樣,通過向官員或當事方發出個別批覆或內部指示來解決,這才是正常的程序。

頒布法令的目的

那麼,尤利安頻繁地頒布法令是否有其他目的呢?尤利安頻繁出台法令最主要的目的有二:其一是通過大規模立法來向民眾體現自己與他的上兩任皇帝君士坦丁大帝以及君士坦提烏斯二世這兩位支持基督教發展而破壞羅馬傳統的皇帝的不同,是一個尊重羅馬傳統精神的皇帝。


其二是向帝國境內廣大民眾以及各類群體宣傳自己,以達到贏得廣泛支持的效果。尤利安意圖通過立法來向民眾體現他與前兩任皇帝的不同。在上文提到的為元老議員出台的法令中,尤利安向元老們保證:在面臨指控時,直到判決之前,他們會保有自己的尊嚴受到保護,也無須感到恐懼。

尤利安通過這條法律向元老院階級傳達了皇帝尊重他們的信息,並對他們的擔憂表示同情。這樣的信息非常符合尤利安在努力將自己表現為一個與他的前兩任皇帝君士坦丁大帝以及君士坦提烏斯二世不同的形象:即一個尊重元老院的尊嚴和特權的皇帝,而不是像他的叔叔與堂兄一樣,在元老院面前永遠高高在上,君士坦提烏斯二世甚至終其一生也未踏足元老院一步。

尤利安試圖通過廣泛的立法來向廣大民眾宣傳自己,以贏得支持。尤利安是從副帝「凱撒」的位置上在高盧軍隊的支持下僭越稱帝而成為奧古斯都的。隨後,與君士坦提烏斯二世的戰爭一觸即發,若非皇帝的驟然死亡,尤利安未必能夠如此輕鬆地獲得帝國最高權力。

因此,尤利安雖然已成為帝國唯一的統治者,但他的戰功和政績僅限於西部的高盧地區,在廣大的帝國中部和東部,他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並不穩固

其次,尤利安廢除了數條於君士坦丁時代頒布的法令,並相應地出台了新的法律。在尤利安晉升為帝國唯一的皇帝後不久後所頒布的一條法令既沒有回應任何具體的司法案件,也沒有引入任何新的規定,而主要內容是一種對公平稅收原則的公開承諾和一種密切監測稅收徵收的承諾。

尤利安在剛登基後就急於出台這種維護公眾權益的法令一定受到了廣大民眾的熱烈擁護與歡迎,其根本用意顯然是為了爭取民眾的好感。尤利安曾通過立法提醒一名教區居民,他有責任在30天內提交相關文件進行上訴。而在另一條法令中,他提醒行省總督:要確保按照他們對訴訟當事人的承諾,將重大司法事務的案件轉交給皇帝判決。

值得懷疑的是,除了確認現有羅馬法律的規定以應對具體事件之外,這條法律是否還具有其他任何作用。若無其他實質性的法律作用,則出台這條法律的目的很可能是尤利安要向地方長官和公眾傳遞信息:皇帝密切關注他的地方法官和行省長官的行為,作為皇帝意志的執行者,他們的職責是讓所有人都能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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