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詢問: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規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免稅。
那麼,對於逐月領取的退役金,是不是也會免稅?
我查閱了相關資料。
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給與明確。
所以我們只能參考相關的規定。
而從相關類似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退役金基本上都是免稅的,所以逐月領取的退役金也應該是免稅的。
為什麼這麼說?
這是因為:
一方面退役金免稅是一個傳統,大概率在逐月這裡也不會中斷。
一次性退役金,自主擇業的退役金都是免稅的,而到了逐月這裡必定會延續傳統做法,不會讓傳統中斷。
另一個方面,之所以退役金免稅,是因為這部分退役金往往都是退役軍人唯一或者主要的經濟來源。
他們因為沒有獲得安置資格,或者放棄了安置機會,所以退役金就是一種最好的補償和保障方式。
而通過免稅的方式,可以有效減輕大家的負擔,讓大家把有限的財力用在更需要地方去。
最後,逐月的免稅規定之所以沒有公布,可能是因為默認的是免稅所以無需專門明確,也可能是因為將會出台專門的文件明確所以沒有提及。
而由於逐月實施的時間比較短,很多配套的政策規定還需要繼續籌備完善,所以還需要等等。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只有退役金是免稅的。
如果戰友們未來就業創業了,你將根據相關法規適時繳稅納稅,這也是我們退役軍人,一個普通公民的義務。
換句話說,對於只有退役金這一唯一收入來源的逐月人,你的收入都是免稅的。
而對於有其他收入來源的退役軍人,其他收入需要納稅而退役金不需要納稅。
這一點,我們需要明白和牢記。
另外還需提醒逐月的戰友一點,那就是不要只看到退役金免稅這一個細節,還需要結合其他關於退役軍人的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積極就業創業增加收入。
就算那時候你需要繳納很多的稅款,你也是開心的,因為你的收入更多。
就跟之前咱們常說的一句話:
不怕交稅,稅越多,說明工資收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