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的選官制度。

溫讀歷史 發佈 2024-04-26T08:55:05.069554+00:00

我國歷史能夠傳承5000年,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人才的延綿不絕。龔自珍也曾在《己亥雜詩》中寫道:「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我國歷史能夠傳承5000年,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人才的延綿不絕。諸葛亮在給蜀漢後主劉禪的《出師表》中曾告誡他要「親賢臣,遠小人」。龔自珍也曾在《己亥雜詩》中寫道:「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由此可見,人才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的興旺發達是多麼的重要。而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我國古代選拔人才的制度和標準到底有哪些?

一、夏、商、周的「世卿世祿制」。


夏、商、周實行「宗法分封制」即大肆分封皇族和功臣來維護其統治,逐漸形成了以「宗法分封」為基礎的「世卿世祿制」,這種制度一直延續到春秋末期。

二、戰國時期的「軍功爵制」。


戰國時期,由於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土地制度遭到破壞,土地大肆兼併,新興地主階級的興起,「世卿世祿」制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發生了根本變化。以戰國七雄的秦國為例,他們實行的是「軍功爵制」。這種制度不僅提高了個人的積極性,而且也為國家增強了戰鬥力,為日後秦國統一六國,建立秦朝奠定了人才基礎。

三、兩漢時期的「察舉」、「徵召」、「辟除」。


漢承秦制,但在人才的選拔上卻不相同。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舉統治人才的選官制度。包括察舉、徵召、辟除、等多種方式,不拘於一種方式,而且這些方式還可以交互使用。大大拓展了選拔人才的渠道。以「察舉制」為例,察舉制,又稱「四科取士」內容包括:孝廉、茂才、賢良方正、文學(經學)。漢代選官以「鄉舉里選」為依據,體現的是尊重鄉里輿論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

四、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


由於東漢末年的軍閥混戰,導致西漢立國以來實行的人才選拔制度遭到嚴重的破壞。在曹魏士大夫陳群的建議下,曹魏逐漸開始推行「九品中正制」。即選派「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地士人,按其才德聲望評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個等級。然後根據士人的品級授官的制度。這種制度雖然延續了漢代選官的傳統,也繼承曹魏用人的標準和原則。但後期被士族門閥所壟斷,造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成為了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工具。

五、隋唐至明清的科舉制。


由於「均田制」土地制度的確立,小地主勢力增長,他們非常渴望進入統治階層。此前實行的「九品中正制」已經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統治者為了革新政治,鞏固統治,加強中央集權,於是科舉制便應運而生。


隋開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楊堅廢除了維護門閥貴族地位的九品中正制並開設了「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隋煬帝楊廣即位後又開設了「進士科」。至此統治者開始用公開考試的方法來選拔使用人才,這種方法一直沿用至清末。


到了唐代,又將科舉劃分為常舉和制舉兩類。常舉每年舉行。唐太宗時除「進士科」外,又增設秀才、明經、明法、明字、明算等多種科目,不僅擴充了國學的規模,而且將成績第一者,稱之為「狀元」。武則天時,還增加了殿試和武舉。

到了明清時期,科舉制演變成以「四書」、「五經」為主的八股取士。禁錮了士人的思想,極大地束縛了知識分子的創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也成了近代中國落後於西方的重要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在我國古代的人才選拔制度中,不管是最初的「世卿世祿」制,還是最終的「科舉制」,可以看出歷代王朝統治者選拔人才的原則和標準日趨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進步和發展。但由於歷史的局限性和階級局限性所致,無論是上述哪種選拔人才的制度,都是歷代王朝統治者實行「愚民」政策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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