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中,婚姻是絕大多數人不可避免要進入其中的一種生活狀態,泛指男女雙方以夫妻的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自願結合,組成家庭後長期生活的社會現象。
我國是個歷史悠久的多民族統一的大家庭,婚姻制度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方,也有著天壤之別。
尤其是婚禮的形式,即便是在現今的社會,不同的民族之間,也有不同的風俗,人數眾多的漢族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風俗。
即便形式有所不同,但最終的目的都一樣,都要組成家庭共同生活,那麼婚姻這兩個字因何而來呢?
古人婚配十分講究時辰,漢人的先祖認為一天裡的黃昏是良辰吉時,所以會在黃昏的時候行娶妻之禮,因此夫妻相結合的禮儀又被稱之為「昏禮」。
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便是「昏因」一詞的起源,後來便逐漸演化為了「婚姻」。
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婚姻是自由的,已婚男女實在無法共同生活的時候,便可以離婚,但是在古代,婚姻是不自由的,尤其對於女性來說,更像是一個無法掙脫的牢籠。
一旦嫁人,便已是一生,當然也有不是一生的情況,前提是男人們覺得妻子不好,便能將其給休掉,男尊女卑的社會現狀,也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那麼什麼情況下,男人會覺得女人不好而休妻?
總的說來,古代女子被休通常情況下有七條理由,只要滿足其一,便可休妻,而七條理由中有一條很是令人無語,現在的女子根本接受不了。
休妻七出
七出,也稱七去,是封建社會下男子休妻的七種理由,可追隨至春秋戰國時期的禮制彙編而成的儒家十三經之一的《禮儀》。
《儀禮·喪服》記載:
出妻之子為母。
賈公彥對此註疏曰:
七出者:無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
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無子,因此也被定義為休妻第一條。
後來到了西漢末期,對「七出」又有了重新的定義,即《大戴禮記·本命》中所載:
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這裡只是將不事舅姑一條改為了不順父母,其餘六條雖然在次序上有所變化,但實際內容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那麼這七條理由,究竟指代的是什麼意思,背後又有什麼依據?我們就以《大戴禮記》的七出來做具體說明。
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
在儒家的經典教義中,孝順父母是非常重要的道德標準,正所謂:百姓孝為先。
如果妻子不孝順自己的父母,便能直接將妻子掃地出門,或許在很多人看來,孝順父母這是人之常情,但古往今來,不孝順父母的人卻大有人在。
更值得一說的是,這裡指代所孝順的父母是男方的父母,而不是生養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古代的道德標準之下,女子在出家之後,丈夫的父母重要性遠遠在於女子自身父母之上。
這也就是說,出嫁之後的女子,可以不孝順自己的父母,但不能不孝順丈夫的父母,不然就屬於「逆德」。
比如東漢時期的姜詩,他的妻子曾在婆婆面前呵斥一條不聽話的狗,姜詩就覺得妻子驚擾了母親是不孝順的行為,便直接將其給休掉,而周邊的鄰居還拍手稱讚,認為姜詩是個孝子。
無子,為其絕世
古代講究「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子的存在並沒有要建功立業的社會責任,有的僅僅是相夫教子的繁瑣,說白了,就是要為男人們傳宗接代。
如果生不下子女,那麼僅有的繁瑣也會被剝奪。
或許有人會說,無法生育的情況也可能是由於男人的原因,但在古代沒有先進的醫療檢查機構檢查,男子無法生育,也會歸咎到女子的頭上,這鍋即便黑到了家,也得由女子來背。
即便是母儀天下的皇后,因為生不下皇子也會被廢,更不用說普通人家了。
《孔雀東南飛》中焦仲卿的妻子劉蘭芝就因為婚後兩人好幾年沒生孩子,婆婆便則令兒子休掉她。
淫,為其亂族
淫,即淫亂,這點不消細說,即便是現在也是離婚中占比相當大的因素,女子淫亂,家庭自然不會幸福。
比如《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就是其中的代表,只是武大郎還沒來得及休掉她,就被潘金蓮給毒殺了。
妒,為其亂家
妒,即妒忌,這其實是人之常情,因為人總會不自覺向比自己好的人看齊,當自己努力而不得的時候,就會產生妒忌心理。
對於古代的女子來說,能做到不妒忌,實在是太不容易,古代男子可以一妻多妾,眼瞅著丈夫寵溺小妾,作為妻子哪能心平氣和的接受?
但一旦心生嫉妒之心,便會有亂家之嫌,歷史上漢武帝的第一任皇后陳阿嬌,她因為無子而嫉妒衛子夫,結果落得了被廢冷宮的結局。
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
現今的社會,當妻子生了重病,如果被丈夫拋棄,那麼一定會迎來一大波口水。
但是在古代社會,女子得了重病,卻是丈夫可以休妻的理由,這點著實讓人心寒,而因此被休的女子,等待她的日子可想而知。
《紅樓夢》中的王熙鳳就是因為流產而患上了難以啟齒的下紅病,被賈璉所休,娘家人也不願意接納她,賈家敗落後,她又被關進獄神廟,最終病死,落得了草蓆裹身的悲慘結局。
盜竊,為其反義
盜竊,無論什麼時候,都是一種不道德,甚至違法的行為。
在我們的印象中,因盜竊而被廢的女子並不可憐,誰讓她們自己的品行有問題?
其實在古代這個盜竊可不單單是偷盜別人的東西,如果女子覺得自己娘家的生活太拮据,偷偷將夫家的東西拿給娘家父母救救急,這也算盜竊。
而一經被丈夫發現,等待著妻子的就是被休的命運,美其名曰:反義。
口多言,為其離親
最令現在女子無法接受的就是這一條「口多言」,這意思就是說,妻子如果平時話多,嘮叨,搬弄是非,丈夫也可以將妻子休掉。
想想現在的夫妻關係,女子在家庭中,幾乎都會嘮叨丈夫幾句,尤其是丈夫夜不歸宿,惹自己生氣的時候,那嘮叨也絕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完的。
在我們現在人來看,妻子多言,似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在古代就不行,即便丈夫犯了錯,妻子也不能多說話,只能強忍心中的怒火,然後笑嘻嘻地伺候丈夫衣食。
據說我們最為熟悉的大聖人孔子就因為妻子亓官氏多言而休掉了她,後來亓官氏因病去世,兒子孔鯉十分傷心,便在門口嚎啕大哭,孔子聽說後,直接呵斥孔鯉太過分,孔鯉只好脫了喪服,不敢再哭泣。
或許很多人看了會覺得,七出制度對女子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可在封建社會之下,女子本來就處於弱勢,而七出制度看似要求非常苛刻,但只要她們不觸及七出的規定,丈夫也不能因為個人的好惡喜好而任意拋棄妻子。
這對於難以獨立生存於社會之中的古代女子來說,何嘗不是一種最低限度的保障?
參考文獻:《禮儀》、《大戴禮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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