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村里就屬於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發佈 2024-04-27T22:07:11.039698+00:00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事關當事人的重要經濟利益,包括集體資產收益分配、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的分配、集體成員福利待遇的享受等等,可以說和村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未賦予政府部門確認集體成員資格的行政職權,當事人單獨就集體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也不會受理。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事關當事人的重要經濟利益,包括集體資產收益分配、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的分配、集體成員福利待遇的享受等等,可以說和村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未賦予政府部門確認集體成員資格的行政職權,當事人單獨就集體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也不會受理。

那麼怎樣才能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一旦因集體組織成員資格問題產生糾紛,應該怎麼辦呢?

集體成員資格的獲取需要方式包括出生、婚嫁、戶籍遷入等。一般來說,集體組織成員的認定都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生活在該集體經濟,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係。

二、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依靠該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的土地等生活。

三、對該集體經濟組織承擔了相關義務。

如果對於集體組織成員資格認定不服,可以先對照以上三個條件進行判斷,這樣就可以對認定情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也經常出現很多難以分辨的情況,這時,就還需要了解更多的相關知識以及法律規定,必要時也可以進行法律諮詢,獲得更加權威的答案。

同時,如果對集體組織成員資格認定不服,還可以選擇通過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對相關主體的侵權行為提起訴求,法院一般會對集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一併審理。

相關案例:(2019)湘民再286號

戴妹、曾某二人自出生便落戶在某村民小組,從未遷出。戴妹自出生後便在該組享有承包地,戴妹結婚後戶口並未遷到男方所在戶口處,而是一直保留在本小組內。然而,該小組則認為戴妹不能夠通過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認定,不能夠享受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戴妹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組付給自己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最終法院支持戴妹、曾某的訴求,認定戴妹、曾某享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有權參與分配徵收補償款。

本案是因為外嫁女要求戶籍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付給其收益而引發的糾紛。爭議的焦點主要是圍繞戴妹、曾某是否能夠通過該小組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能否享受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分配。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從多個方面進行了考量,綜合了考慮了多種因素,包括戴妹是否生活在該小組,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係;戴妹的戶籍在小組的征地補償方案確定下來時是否仍然在該組集體經濟組織中;以及戴妹所在村民小組的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意見的結果等等。

集體組織成員資格涉及成員的切身利益,對於每位成員來說都十分重要。

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糾紛問題時,一定要保持沉著冷靜,積極協商溝通,切莫因懈怠或妥協導致自己的財產權益受損,必要時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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