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本福島核污水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

環球財經 發佈 2024-04-28T23:02:38.349487+00:00

據媒體報導, 日本政府於2023年1月13日在首相官邸召開了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處置相關閣僚會議,會議再次確認在設備施工結束並經過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完工檢驗後,預計「今春至夏季前後」啟動核污水排海計劃。

據媒體報導, 日本政府於2023年1月13日在首相官邸召開了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處置相關閣僚會議,會議再次確認在設備施工結束並經過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完工檢驗後,預計「今春至夏季前後」啟動核污水(指代多核素去除系統處理後的水體)排海計劃。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重大核事故,導致大量放射性核素泄漏進入環境。福島核事故被國際原子能機構定為最高級別的7級核事故,也是迄今為止最嚴重的一起造成海洋放射性污染的核事故。福島核事故十年後的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宣布擬從2023年春季開始,將超過百萬噸的核污水在未來幾十年內持續排入北太平洋。

儘管日本委託國際原子能機構針對福島核污水排海計劃的審查仍然在進行中,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卻於2022年7月22日正式批准福島核污水排海計劃。此舉引發中國、俄羅斯、韓國、太平洋島國論壇(Pacific Islands Forum)、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等國家、區域聯盟、國際組織,以及日本國內漁業組織和福島當地居民的廣泛反對。

海洋將世界聯繫在一起,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典型適用領域。海洋作為公共產品,是全人類的寶貴財富,需要全球共同參與治理和維護,在「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的新時期背景下實現海洋健康與可持續發展。中國作為北太平洋沿岸國家的重要一員,是福島核污水排海情景下的利益攸關方。我國政府和民眾始終高度關注福島核事故導致的海洋核污染問題。

本文第一作者——廣西大學海洋學院林武輝副院長是我國首批參與日本福島核事故後的西太平洋放射性核素調查人員之一,長期專注於海洋放射性觀測與海洋核安全研究領域,主持10多個國家級和省部級等各類基金項目,發表幾十篇海洋放射性核素觀測與污染評估以及示蹤應用論文,相關創新性學術成果獲得10多次全國性學術組織和政府部門表彰獎勵。本文認為,如果日本福島核污水在2023年如期排入大海,將成為全球海洋治理的「里程碑」式事件,可能對今後國際上更多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海管控帶來挑戰。

福島核事故後核心污染海區的現狀及警示

福島第一核電站包含六台核電機組,福島核事故後1~3號機組發生堆芯熔毀(如圖顯示),大量放射性核素泄漏進入環境,其中大約80%福島核事故來源的放射性核素通過大氣沉降和核污水直接排放進入太平洋。

緊鄰核電站的港口區仍然是目前核污染最嚴重的關鍵海區。為了準確掌握港口區的核污染歷史現狀,我們系統匯總分析了港口區海水中最重要的兩種人工放射性核素3H和137Cs的歷史活度數據。2022年11月最新的監測結果顯示,港口區內海水中3H和137Cs活度比核事故前的海水中3H和137Cs本底水平分別高出大約1400倍和1900倍。特別值得警惕的是,圖2顯示自2016年沿海防滲牆建成後至今,核污染最嚴重的港口區內海水中3H呈現整體升高的異常趨勢(2016年至今平均每年上升3400 Bq/m3),海水中137Cs也出現多次周期性升高的異常事件。污染最嚴重的港口區內海水中3H整體升高和137Cs異常升高現象均警示福島核電廠修復進程中仍存在核素持續泄漏,海洋環境呈現潛在惡化趨勢。

福島核污水排海計劃挑戰全球海洋治理

福島核污水中部分放射性核素(比如,14C、129I等)的平均壽命超過幾千年,由於海洋的連通性和流動性以及長壽命放射性核素在食物鏈中的物質代謝循環特徵,日本福島核事故後的海洋核污染問題涉及核污水在空間上的跨國界傳輸和時間上的跨代際影響,未來幾十年內將成為長期籠罩在全世界公眾頭上的一朵揮之不去的烏雲。

福島核污水排海問題不僅僅是日本國內的事務決策,也是涉及全球海洋治理的國際問題。中國、俄羅斯、韓國、太平洋島國等國家和區域組織明確反對福島核污水排海計劃,綠色和平國際組織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也提出質疑和反對意見。國內外學者也紛紛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核安全公約》《倫敦傾廢公約》與《1996年議定書》《生物多樣性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等一系列國際海洋法、國際環境法、核安全法、慣用國際法等多角度解讀和質疑福島核污水排放的合法性,並強調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應該與日本國內和國際多個利益攸關方共同磋商,而非單方面做出福島核污水排海決策。

福島核污水排海問題不僅對現有框架下的國際法提出挑戰,也凸顯了國際問題爭端解決機制的缺位。在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下,全球海洋治理中完善的國際法律制度框架和相應的問題爭端解決機制,不僅有助於福島核污水問題的妥善解決,而且可以為全球海洋微塑料污染治理、碳中和目標下的海洋鐵施肥等地球工程方案、《生物多樣性公約》框架下的海洋保護區建設等提供有益借鑑,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

新形勢下的海洋核污染風險和國家安全

核安全、生態安全、深海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有機組成,二十大報告中也明確指出「強化……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海洋核安全也應該是國家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

回顧歷史,海洋核污染問題不是第一次出現,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上世紀50年代位於馬紹爾群島的美國太平洋核試驗基地至今仍然不斷釋放一定量的放射性核素,長期持續進入我國海域。

2021年美國康乃狄克號核潛艇在我國南海發生撞山事件;2021年美英澳聯合簽署「AUKUS」協議,幫助澳大利亞建造核潛艇;2022年佩洛西竄訪台灣期間,美國里根號核動力航母長時間在南海航行。在複雜國際形勢下,我國周邊海域日益頻繁的核動力航母和核潛艇活動也有可能增加一定的海洋核污染風險。

在「碳達峰」「碳中和」國家戰略背景下,我國在建核電機組數量連續16年位居全球首位,「十四五」期間我國在運核電機組總數也即將超過法國位居世界第二。濱海核電的穩步發展將繼續在碳減排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將面臨更多濱海核電站正常運行過程中液態流出物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排放入海所帶來的風險。

日本福島核污染為我國海域的生態環境安全和海洋核安全與應對敲響警鐘。在我國濱海核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的內部環境和日益複雜的外部國際形勢下,我們更應該警惕在我國海域發生不同規模等級的海洋核污染「黑天鵝」事件,以及由此引發的潛在社會經濟效應。

在應對海洋核安全與核污染風險需求的新形勢下,除了保障日常監督性監測基本需求之外,海洋放射性測量、示蹤、評價和修復技術體系作為核應急技術儲備的重要組成,亟需得到更多關注,增強與濱海核電發展相匹配的科技研發力度,以保障我國海洋生態環境安全和海洋核安全,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複雜形勢下關注海洋核安全,堅持底線思維,防範化解風險,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安全。

致謝:感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南海造礁珊瑚對海洋人工放射性核素90Sr源匯過程的指示作用研究」(編號:4190604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基於40K重建多時間尺度的潿洲島珊瑚岸礁生長發育歷史」(編號:42276044);衛星海洋環境動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青年訪問海星學者」項目聯合資助。通訊作者:林武輝(linwuhui8@163.com); 余克服(kefuyu@scsi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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