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開始!巴中禁止這類行為!舉報電話公布

巴中日報 發佈 2024-04-28T23:03:20.591123+00:00

垂釣愛好者們注意啦!巴中市2023年「護漁百日聯合執法行動」昨日啟動。3月1日起,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釣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捕撈,時間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為期共4個月。

垂釣愛好者們注意啦!

巴中市2023年

「護漁百日聯合執法行動」

昨日啟動。


3月1日起,

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釣

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捕撈,

時間為

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為期共4個月。



據市水產漁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3月至6月是大多數魚類繁殖期,抓好禁漁期管理,對保護、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維護良好水生態環境具有特別重要的作用。


按照規定

禁漁期內要求:

●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撈行為

●嚴禁扎巢取卵

●嚴禁挖沙採石和從事其它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

●所有漁業捕撈船舶必須在指定地點停靠、網具一律上岸封存

●嚴禁收購、銷售在天然水域捕撈的漁獲物


「護漁百日聯合執法行動」期間,主要開展5大行動:

全面開展天然水域日常巡查活動,統籌組織執法力量,分區、分段落實巡查,重點管理整治城區垂釣行為,切實維護禁捕秩序。

開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整治,重點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禁用方法和使用禁用漁具等涉嫌刑事處罰的違法犯罪行為。

開展水產品市場銷售、餐飲環節清理整治,嚴厲查處採購、加工、銷售和利用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

紮實開展「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加強自用船舶規範管理,保持打擊涉漁「三無」船舶高壓態勢。把好船舶建造關,杜絕新建無證船舶流入市場。加強船舶交易監督管理,禁止無證船舶交易。建立「三無」船舶長效管控機制,遏制清除「三無」船舶非法捕撈。

開展漁具生產、銷售市場清理整治,加大對違規生產、銷售、使用禁用漁具的執法打擊力度。


發現違反禁捕規定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勸阻或舉報!

巴中市公安局、各縣(區)公安分局:110

巴中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市場監管局:12315

巴中市農業農村局:5261218

巴州區農業農村局:5224076

恩陽區農業農村局:3369733

南江縣農業農村局:8222517

通江縣農業農村局:7230857

平昌縣農業農村局:6222792

巴中經開區社會事務局:8651040


巴中日報全媒體記者 | 嚴波


編輯 | 張芯怡 責編 | 韓梅 審核 | 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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