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和族屬的再認識

張垣文化 發佈 2024-04-28T23:13:46.075041+00:00

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和族屬的再認識。關於古代國建立的時間和族屬,古今學者都有不同說法,大致可分為兩種。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古代學者普遍避而不言,當代學者普遍定在春秋時期;

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和族屬的再認識



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和族屬的再認識


黃紹雄


關於古代國(即戰國初年被趙襄子吞滅的代國)建立的時間和族屬,古今學者都有不同說法,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遍說法;對古代國建立時間,古代學者普遍避而不言,當代學者普遍定在春秋時期;他們都說代是戎狄部族所建。另一種是少數學者的說法,認為古代國是商代或商初建立的子姓商族國,如明人尹耕、當代學者吳榮曾先生均持此說。筆者不揣淺陋,嘗試利用一些現代文物考古和史學研究的成果、特別是蔚縣考古的成果,對這一問題進行了重新探討和再認識。所得粗淺結論是:上述普遍說法值得商榷,而少數學者的說法是可信的。探討內容詳見拙稿《代國代郡通志》第一章二、三節和序章第五節。這裡僅就其中的主要依據作兩點簡略說明,誠請各位專家賜教。

一、《路史》等古籍提供的依據

南宋羅泌的《路史》是上古史史料的匯集考證著作,學界認為,它雖然取材蕪雜,但引用和搜輯的許多文獻和有關古史傳說之文,包含了很多宋以後失傳的古史資料,如其中的《國名紀》便分列古帝的後代以至周世各國的族姓資料,其史料價值高於皇甫謐的《帝王世紀》和胡宏的《皇王大紀》等書。就在《路史·國名紀》的商世之國中載有一個貸國。原文是:貸:成湯時有貸子相。這個貸,與代相通,貸國就是代國。古國名用字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如聃與冉、郜與告、酆與豐、紀與己、都與寺、郎與息等,都是相通的。1970年代出土的武威漢簡醫方中,「代赭」的「代」字寫作「貸」,是代與貸通用的直接例證。《路史·國名紀》這條史料說明,成湯時就有了代國。

「貸子相」這種稱謂如同商末的微子啟一樣。微子啟,微是他的封國國名,啟是他的名,省去名字也可簡稱微子。如箕子名胥餘,箕是他的封國,古籍多省略其名,只稱箕子。他們名稱中的「子」,《史記索隱》解釋為子爵,而現代學者考證認為是王子之意。如傅斯年先生在《論所謂五等爵》中指出,「箕子微子之稱子者,因其為王子」,當時並無子爵。胡厚宜先生《殷代封建制度考》說:殷代封建,除諸婦、諸子外,歸納起來只有侯、田兩種,而「子者王之子也」。丁山先生《商周史料考證》也說,微子、箕子的子,「是『王子』『公子』的簡稱,不是爵名」。

同樣,代子相應是商湯時的一個王子,代是他的封國國名,相是他的名,也可簡稱代子。既是王子,當然與商王同姓,也就是子姓。「成湯時有代子相」,表示商湯將代地封給相,建立了代國。

需要一提的是,明尹耕《兩鎮三關通志》中已明確提出商湯封代說,但清乾隆《宣化府志》卻用《路史·國名紀》這條資料否定了尹說。理由是:「《路史》雖雲湯時有貸子相,然作貸,且無同姓說。」即認為《路史》之貸非代國之代,且並未說貸子相與商王同姓。這種解讀既有《府志》作者自身認識的局限,也與當時尚無現代考古和《路史》保存的這條上古史料,還可在某些先秦文獻中得到印證。如《逸周書·王會》所附《伊尹朝獻》說,正北有「代翟」,古人注其為國名,在蔚州,即今蔚縣在商湯時為代國。至於稱代為翟,乃是加入了後人的看法。再如《世本》(清秦嘉謨輯補本)《氏姓篇》中,在「子姓,契後」下有「代氏」,說是「代王為趙襄子所滅」之後的「遺族」。表明代王族為子姓,是商人始祖契的後代。

總之,商湯封代和代為子姓商族國,是有文獻可證的。

二、蔚縣考古提供的證據

1979至1982年,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的支持下,河北省文物管理處、吉林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和張家口地區博物館組成的張家口考古隊,在蔚縣壺流河流域開展了大規模考古工作,各遺址出土的主要遺存分別屬於仰韶前期至早商的各個時期。據考古隊和參與主持考古工作的張忠培先生的論述,這裡夏時期居民的文化遺存,主體成分屬夏家店下層文化;早商較早階段遺存的面貌與夏時期「既有相似之處,又有較大的差別……主體成分似乎受到某種因素影響而急劇變化」,夏時期的「葬式、葬俗依然存在,表明了其間的繼承關係」(即居民成分基本沒有變動);早商較晚階段的遺存,屬二里崗上層文化。

二里崗上層文化,即早商時期的商文化或稱早商文化,可能在早商較早階段就開始進入此地,到早商較晚階段這裡已變成商文化分布區,說明今蔚縣當時是商王朝勢力範圍以內的地區。這與前述商湯封代的史料是基本吻合的。

蔚縣考古的一項專題研究成果,更為考訂今蔚縣夏商時期居民的族屬提供了可靠證據。這項成果見於張家口考古隊《蔚縣夏家店下層文化顱骨的人種學研究》。該文說,考古隊研究人員從蔚縣三關、前堡兩處遺址的人類遺骨中選取了可供測量和觀察的顱骨共二十二例,其中男、女各十一例,均屬夏家店下層文化,年代略有先後,分為早,晚兩期。經用科學方法進行比較分析,兩遺址出土的顱骨屬於同一體質類型,合併為一組,稱蔚縣夏家店下層文化合併組,簡稱蔚縣合併組。這次研究以蔚縣合併組與蒙古人種的有關類型進行了諸項比較。其中一項研究從「中國北方」,即「黃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廣大地區」選用了與蔚縣合併組在年代上較為接近的八個對照組進行比較。通過應用科學方法進行大量數據的比較和分析,結果是:蔚縣合併組的顱面形態與安陽①組(殷墟中小墓組)最為接近,其次為廟底溝組,而與其他六個組的關係則相對疏遠。該文明確說:「蔚縣合併組與安陽①組顱面形態特徵比較接近的事實,說明……蔚縣夏家店下層文化居民,在體質上與中原地區的殷代居民具有較多的一致性,而與分布在長城以北的其他古代青銅文化居民之間的關係相對較為疏遠。」

這一研究結果表明,蔚縣夏時期的居民是商族人,或者說是商人的一支。據考古資料,進入商代,居民的成分沒有變動。與《路史》中保存的史料聯繫起來看,代地原有居民是商人,商湯封代,新來到這裡的當是中原腹地商王朝的一些貴族和軍隊,他們與當地原住民曾因徙居於不同地區而屬於不同的考古學文化,但追根溯源,族屬相同。因此可以說,古代國從一般居民到統治者(代國建立者)都是商人,都是華夏族,而不是戎狄族。

此文為《代地歷史文化論集》序。


作者簡介:黃紹雄,中共蔚縣縣委原書記,政協蔚縣委員會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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