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初年,劉秀為加強統治,鞏固政權,對中央官職進行哪些改革?

趣史輯錄v 發佈 2024-04-29T00:02:41.148974+00:00

東漢建立後,劉秀對中央官制進行一些改革,這些改革不僅加強了皇權,維護了封建專制中央集權的統治,而且對「退功臣而進文吏」的順利實施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東漢建立後,劉秀對中央官制進行一些改革,這些改革不僅加強了皇權,維護了封建專制中央集權的統治,而且對「退功臣而進文吏」的順利實施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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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雖置三公、事歸台閣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釆用丞相制度。西漢建立後承襲秦制,西漢到成帝時,又將丞相制改成三公制。但鑑於西漢霍光與王莽都是以大司馬、大將軍專權的教訓,東漢建立後,劉秀對三公權力進行了削弱。但實際上,東漢初年,劉秀通過對中樞權力機構的改革,削弱了三公實權,而將軍國大事、典要機密等實權轉歸了尚書。

東漢三公不僅不得預聞選舉誅賞,甚至三公彈劾近臣都遭到尚書的質問。東漢初年,三公的權力雖然被削弱,但其地位仍然很尊貴,皇帝與朝臣會見三公,均加禮敬,其地位權勢依然相當。進一步降低三公地位。此外,劉秀在大司徒侯霸死後,雖然追封其為則鄉侯,但此後對「位三公者,皆不復有茅土之封」,可見,劉秀對三公權勢進行了很大抑制削弱。

在削弱三公權力的同時,劉秀則加強了尚書台的權力。尚書在西漢僅執掌文書,武帝後其權力逐漸增大,東漢初年劉秀鑑於西漢王莽教訓,為獨攬大權,將國家大權集中於尚書台。東漢初年,三公權力受到削弱,而尚書台已成為實際上的最高權力機構。

劉秀將三公權力轉歸尚書台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皇權,獨攬大政,避免霍光、王莽的事情發生。前文已提到,那些為東漢的建立立下戰功的功臣,如果權勢增大,勢必威脅皇權。因此,東漢建立後,劉秀一方面力圖將功臣排除三公之外,另一方面對於任職三公的功臣,也通過這種削弱三公權力的方式,加以防範控制。

從上面這些人當中可以看出,在東漢劉秀時期,在雲台二十八將當中,任三公的功臣只有鄧禹、吳漢、劉隆、王梁四人,僅占二十八將中的七分之一。鄧禹在建武元年至建武三年任大司徒,吳漢從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十年任大司馬,劉隆從建武二十到建武二十八年任大司馬,王梁在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年任大司空。

在這四人當中,鄧禹任大司徒僅兩年,王梁任大司空僅一年。建武之初,劉秀實際上本意想以伏湛為大司徒,只因剛建國,功臣憑戰功而話語權較強,對劉秀有所制約,劉秀才任用鄧禹為大司徒,直到建武三年,鄧禹平定關中失利,劉秀趁機罷免了鄧禹的大司徒職位,以伏湛替之。然而,鄧禹雖然在建武元年到建武三年任大司徒,但由於其領兵在外,其大司徒一職也是僅有虛位,而無實際職權。

可見,建武元年到建武三年,實際行使大司徒權力的是伏湛。鄧禹在建武三年平定關中失利回朝後,被罷大司徒職位。對此,有人認為,這是劉秀賞罰公正的重要表現。如果說,鄧禹因軍事失利,沒有建立戰功,受到處罰而被罷免大司徒,那麼伏湛又有何戰功而當上大司徒的呢?東漢初年的許多功臣名將,如吳漢、寇恂等都是鄧禹給薦舉劉秀的,即使鄧禹在關中失利,繼續留任大司徒也是可以的。

由此,可以看出,劉秀罷免鄧禹而用伏湛為大司徒,鄧禹關中失利只是個理由,而實質用意是限制功臣權勢增大,任用無戰功的文官,不但可以對功臣的軍功在行政上加以牽制制約,而且文官容易操縱控制,有利於皇權的加強。因而,在東漢劉秀朝,自鄧禹後,作為當時國家行政運轉總樞紐的大司徒就再也沒有功臣擔任過。

王梁任大司空僅一年,對於王梁任大司空,可謂頗具戲劇性。可見,劉秀任王梁為大司空是根據讖緯決斷的。而劉秀根據讖緯任命王梁為大司空卻沒有引起「眾咸不悅」。這說明王梁任大司空,除了劉秀以讖緯決事外,還憑的是戰功。熊鐵基先生曾指出「讖緯不會興起得很早,但王莽時'炒價'已很高,是他首先想利用起來為自己的統治服務,劉秀不過是面對即成的現實而加以利用」。

因而,儘管劉秀相信讖緯,但在實際問題上他還是理智的,不用功臣任吏職是其統治方略,王梁任大司空僅一年,就被宋弘代替。劉秀一朝,除王梁外,雲台二十八功臣中再無他人擔任司空一職。劉秀不任功臣為司空,也是為了限制功臣權勢,防止功臣坐大。

東漢初年劉秀一朝的功臣中,只有吳漢從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十年一直任大司馬,劉隆從建武二十年吳漢死後,接任大司馬到建武二十八年。在《後漢書•百官志》中,范曄將太尉放在大司徒和大司空之前,說明在東漢大司馬位三公之首。然而對這一重要職位,劉秀讓位列雲台二十八將第二的吳漢一直任職到其去世,這4以乎與其限制功臣任吏職,加強皇權的統治方略不符合。對此主要由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劉秀稱帝後,天下處於軍閥割據的狀況,戰事頻繁,而大司馬主要「掌四方兵事功課」。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大司馬一職需要由具有戰功和戰爭經驗的將領來擔任。作為掌管軍事的大司馬是要負責戰爭任務的,吳漢在功臣中,排在前列,戰功赫赫,由其擔任比較合適。

東漢劉秀時期,即使在天下統一後,也是戰事不斷。如建武十三年以後北方邊境有跟軍閥盧芳以及匈奴、烏桓等的戰事,西部有跟羌寇的戰事,南部有交趾、各蠻夷的戰事等。此外,在內部還有建武十七年「妖巫李廣等群起據皖城」。頻繁的戰事都需要掌管兵事的大司馬處理。可見,東漢初年,吳漢是因戰爭的需要而能任職大司馬的。

第二、東漢建立後,劉秀採取「雖置三公,事歸台閣」的改革措施,三公權力大大削弱。另外,前文已提到,建武十三年劉秀對吳漢即沒增封也沒更封,在分封上已經加以限制了。可見,即使吳漢在東漢劉秀時期一直任職大司馬,但其權勢也是受到了很大抑制的。

第三、吳漢個人性格素質方面的原因。儘管由於以上原因,吳漢能夠在東漢劉秀時期一直任職大司馬,但鑑於西漢末年王莽篡漢的教訓,劉秀對吳漢作為功臣任大司馬仍然不放心。建武二十年劉秀在大病初癒後,有以其小舅子陰興代替吳漢任大司馬的想法。這說明,在劉秀真正的內心意識中,還是信任其外戚親屬,而不信任功臣的。

顯然,王夫之對劉秀信任外戚,不信任功臣是持批評態度的。但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劉秀一時找不到一個從制度上解決防止大臣專權的方法,只能靠著這種抑制防範的方式以免一時之患。劉隆是在建武二十年,吳漢去世後,接任大司馬的。其原因:一是與吳漢一樣,劉秀需要一名功臣將領任大司馬;二是劉隆為南陽宗室,並且劉隆任官職經歷起伏,容易控制。

從劉秀對中樞權力機構的改革可以看出,東漢初年劉秀鑑於西漢教訓,為防範三公權勢坐大,威脅皇權,便大力削弱三公的權力,而增加尚書台的權力。同時,在這一過程中,劉秀儘量的將功臣排斥在三公之外,即使是任職三公的功臣也極力地加以防範抑制。

(二)加強監察機構

除了對中樞權力進行改革外,東漢初年劉秀還在西漢的基礎上,改革完善了監察制度,以實現對官員的有效監督,來加強皇權,維護統治。劉秀改革完善監察機構主要包括加強御史中丞、司隸校尉的監察權力,以及在地方復置刺史。東漢建立後,劉秀將西漢(成帝以前)時御史大夫作為全國最高監察長官的職權轉交給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在秦和西漢(成帝以前)是御史大夫的主要屬丞,其祿秩僅千石。

可見,東漢時期御史中丞掌管的御史台已經成為最高監察機構。劉秀取消地位較高的御史大夫,而任用僅千石的御史中丞來監察百官,與「台閣"一樣,都是釆用以低制高的統治方略,這樣更有利於劉秀對御史中丞的操縱控制,有利於皇權的加強。除了以御史中丞加強監察外,劉秀還恢復了西漢時期的司隸校尉來加強監察。司隸校尉西漢武帝時設置,成帝時廢除,東漢建立後劉秀重新建置。

可見,司隸校尉內查京師百官,外部州郡、並領一州,權力很大,三公以下,無論尊卑、無所不糾。東漢初年,劉秀通過加強御史中丞、司隸校尉的監察權力,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強有力的監察系統,這一系統在東漢初年,為打擊外戚、功臣等違法亂紀,穩固統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從「斯固法令整齊,下無作威者」可以看出,劉秀在西漢的基礎上,改革建立起來的這套嚴密的監察制度,對加強對官員的監督,鞏固皇權是相當有作用的。同時,嚴密的監察制度對劉秀在東漢初年,防範功臣坐大,抑制功臣也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嚴密的監察,不僅能對任官職的功臣進行有效的監察,以加強對其控制,而且對那些沒有任官職的功臣,也能對他們的違法活動進行監察彈劾,使他們不敢違法亂紀。

東漢初年,劉秀為加強統治,鞏固政權,對中央官職進行了一些改革。這些改革不僅對三公權力進行了削弱,而且還加強了對全國各級官員的監察管理。這些改革,也防範了功臣權勢的增長,有利於「退功臣」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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