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實施!廣州這些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兒假,工資怎麼算?

光明網 發佈 2024-04-29T16:29:36.892520+00:00

《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規定》昨日起正式實施(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

《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規定》昨日起正式實施(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此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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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假和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育兒假應如何請休?

針對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

記者梳理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解答。

同時,多位專家也就相關規定建言獻策,有公共政策專家建議,政府可以考慮以生育津貼的形式發放育兒假期間工資,或者對積極響應落實育兒假的企業在減稅降費等方面予以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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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梳理

《規定》第十九條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休假期限不因變更用人單位而重置或者增減,休假方式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夫妻雙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調整獎勵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獎勵假、育兒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育兒假等可以增加相應天數。

育兒假護理假怎麼休?工資怎麼發?記者梳理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及2023年1月17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假期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

獎勵假和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方享受的80日獎勵假和男方享受的15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執行。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育兒假不可疊加

育兒假的請休按周年計算,即以子女周歲作為計算年度。

育兒假不可疊加,如有兩個以上子女同時在3周歲以內,父母雙方每年均只能享受10日的育兒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滿3周歲。

在同一計算年度內,育兒假可以拆分請休,原則上不超過2次。

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不得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指出,用人單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規章制度,明確育兒假假期期間的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工資集體協商,與職工協商一致明確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簽訂集體合同。

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按照獎勵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轉自:信息時報

來源: 廣州新聞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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