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幾十萬種產品可能被亞馬遜下架!

跨境mike 發佈 2024-04-29T17:33:33.469038+00:00

侵權,一直是包括亞馬遜賣家在內的所有跨境賣家的噩夢。這其中有很多人是因為不了解相關規則導致侵權,很多人是因為想打擦邊球導致被投訴侵權。但是,還有一種被判侵權的情形是最冤的,那就是被一些惡意註冊某些「行業通用關鍵詞」的賣家投訴。

侵權,一直是包括亞馬遜賣家在內的所有跨境賣家的噩夢。

這其中有很多人是因為不了解相關規則導致侵權,很多人是因為想打擦邊球導致被投訴侵權。

但是,還有一種被判侵權的情形是最冤的,那就是被一些惡意註冊某些「行業通用關鍵詞」的賣家投訴。

先說一個之前的案例,那就是前幾個月鬧得紛紛揚揚的「100%」被註冊成商標一事。

這個100%是很多產品類目的通用關鍵詞,尤其是服裝類目,通常會用「100%純棉」等等方式來描述自己的產品。

但是美國Saule公司在在去年將這個商標擴展到第25、26、29類(服飾類),其保護範圍包括Beanies、Gloves、Hats、Jackets、Jerseys、Shirts、Shorts、Socks、Underwear、Sweat、T-shirts,這涵蓋了幾乎所有服裝類的大小類目。

也就是說,只要你在美國銷售以上或相關產品,並且在listing中使用了關鍵詞「100%」進行介紹,就有有可能構成侵權!

雖然有些智慧財產權機構給出了「100%為通用詞,在法律層面不容易構成侵權」的說法,但是每年亞馬遜因為這個關鍵詞下架的listing數量卻不計其數,所以這種案例對賣家的影響還是很大的(亞馬遜自營可以隨便用,如上圖所示)。

但是最近,又有個賣家常用的關鍵詞被註冊成商標了,這個詞就是「compatible with」

有些賣家對這個詞可能不太了解,覺得這個詞可有可無。

但是對於一些做大牌周邊產品的賣家來說,這個詞的重要性可以說是無與倫比。

比如你賣的是iphone 14 的手機殼,「iphone 14」就是產品的核心關鍵詞,是肯定放在Title標題中的。

但是如果你直接說「iphone 14」,那勢必會造成標題侵權,所以賣家一般都會寫成「適用於iphone 14」,也就是「compatible with iphone 14」,這樣就不容易侵權了,就像下面的這個listing。

而且這個「compatible with」不僅僅適用於手機殼類目,所有跟大品牌相關的產品,大部分listing都是在用這個關鍵詞在做侵權規避。

比如我們熟知的北美熱銷產品instant pot(電壓力鍋),如果想做這個產品的配件產品,那麼在關鍵詞中也只能寫「Compatible with Instant Pot」

這樣的類目還有很多。

比如遊戲類目中的手柄產品,也是大批量的在在使用「Compatible with」這個關鍵詞。

再比如發電機類目的這些產品,標題中的「Compatible with」也是隨處可見。

可以說,如果你仔細尋找,亞馬遜上的每個大小類目都能發現這樣的產品。

如果這個詞被用來投訴侵權,那下架數量估計至少是幾十萬級別的存在。

還有賣家說,那「Compatible with」不能用了,我可以用「Compatible for」啊,我可以用「Design for」等等關鍵詞啊,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

這個只能說是暫時可以,那如果以後這幾個詞也被註冊為商標了呢?

「Compatible with」已經來了。

「Compatible for」還會遠嗎?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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