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獲刑33年的翁山蘇姬,如今狀況如何?

緬甸中文君 發佈 2024-04-30T11:03:31.554880+00:00

目前,原國務資政翁山蘇姬面臨的19項指控累計判33年有期徒刑監禁,原民選總統溫敏面臨的8項指控累計判12年有期徒刑。

據緬文媒體報導,與翁山蘇姬律師團隊親近的人士稱,目前,律師團隊不被允許與原民選總統溫敏和原國務資政翁山蘇姬見面,因此與他們斷聯了。

目前,原國務資政翁山蘇姬面臨的19項指控累計判33年有期徒刑監禁,原民選總統溫敏面臨的8項指控累計判12年有期徒刑。

相關人士稱,律師團隊從今年1月第二個周開始,請求當局允許他們與翁山蘇姬和溫敏見面協商,但是截至2月27日,當局還未作出回應,因此律師團隊沒能與翁山蘇姬和溫敏見面,也不知道他們健康狀況怎麼樣。

據了解,翁山蘇姬和溫敏涉及的所有案件於2022年12月底正式結案,結案後,律師團隊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

自從緬甸當局在2021年2月將翁山蘇姬扣押以來,翁山蘇姬面臨了十幾項刑事指控。

2021年10月,仰光前省長吳漂敏登曾表示,他使用金錢和黃金換取翁山蘇姬的支持,翁山蘇姬收下總額60萬美元的賄賂金,以及11.4公斤的黃金。根據吳漂敏登的證詞,他被翁山蘇姬視為接班人。對於這一指控,翁山蘇姬進行否認,並稱吳漂敏登的證詞「荒謬」,自己沒有收受賄賂,也沒有犯下貪污罪。

2021年12月,緬甸法庭裁定翁山蘇姬和原總統溫敏煽動叛亂與違反防疫規定兩項罪名成立,各被判處4年監禁,之後國管委將2人的刑期減為2年;2022年1月,緬甸法庭再裁定翁山蘇姬「非法進口和擁有對講機」,以及違反新冠防疫規定罪名成立,判處她4年監禁;2022年4月27日,緬甸法院依據反貪法判處翁山蘇姬5年監禁。

2022年6月23日,國管委發布信息確認稱,按照相關法律,將翁山蘇姬從居家軟禁轉至內比都看守所內的一棟獨棟房屋內看押。2022年6月份,緬甸首都內比都設立了特別法院,對翁山蘇姬相關訴訟案進行統一審理。

2022年8月15日,內比都監獄特別法庭宣判翁山蘇姬所涉4起貪腐罪名成立,並依據相關法律判處翁山蘇姬6年監禁;2022年9月2日,翁山蘇姬因選舉舞弊,被判處3年監禁;2022年9月29日,內比都監獄特別法庭宣判翁山蘇姬所涉「泄露國家機密案」罪名成立,判處翁山蘇姬3年監禁;2022年10月12日,法院宣判翁山蘇姬所涉2起貪腐案罪名成立,判處翁山蘇姬3年監禁。2022年12月30日,設在緬甸內比都監獄中的特別法庭對翁山蘇姬所涉的非法租用和購買直升機案做出宣判,翁山蘇姬被判處7年監禁。至此,翁山蘇姬累計刑期增加至33年。

翁山蘇姬否認所有指控

據外媒報導,自從緬甸軍方在2021年2月將她扣押以來,翁山蘇姬已面臨十幾項刑事指控,其中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和選舉欺詐等。而她本人和同案被告否認了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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