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國時的南北異質困境

時間玫瑰花 發佈 2024-04-30T20:06:01.219185+00:00

不過從歷史研究的角度,追問朱元璋、朱棣為何有施虐狂特有的心理變態,畢竟還只是一個淺層次的問題,或許我們更應該問的是明初兩代帝王為何要不惜用屍山血海來締造王朝的制度框架?


【編者按】《山河月明》把朱元璋、朱棣父子兩代君王的「正面形象」拉抬到了一個新高度,這與正史中二人苛酷、嗜殺的形象可謂相去甚遠。

不過從歷史研究的角度,追問朱元璋、朱棣為何有施虐狂特有的心理變態,畢竟還只是一個淺層次的問題,或許我們更應該問的是明初兩代帝王為何要不惜用屍山血海來締造王朝的制度框架?他們的主觀意圖何在,又是怎樣的客觀環境迫使他們這麼去做?

日本學者檀上寬《陸海的交會》一書便試圖去回答上述問題.

正如著者在全書導言中提到的,至14世紀明太祖立國前夕,他不得不想方法應對中國歷史在長期演進中正變得愈趨激烈的三組矛盾:

一、隨著遼金元等遊牧王朝的建立造成的中華與夷狄的抗爭;二、隨著江南地區在經濟比重上的穩步躍升造成的北方與南方的對立;三、自宋元以來日益活躍的海外貿易和海上交通造成的陸地與海洋的競逐。

而朱元璋祭出的手段便是打造一個他所認為「牢不可破」的一元化體制,這一體制最終在朱棣手中得以完成。

以下內容選自該書第一章的第二節,檀上寬從朱元璋開國後面臨的南北問題切入,依次交代了他對經濟、政治和鄉村社會推行的各項制度性變革,描繪出明初體制的整體樣貌。


01 復興國土

元末的叛亂、天災或饑荒等各項衝擊,完全由淮水以北的華北地區所吸收。當地自金宋、宋蒙對抗以降,便時常成為戰場,近年則夾在東系紅巾軍的大宋國與元朝之間,為戰亂所苦。人口隨之激減,無人耕作的田地就此遭到棄置,無人荒野連綿不絕。當然,江南也一樣受到了衝擊。於是,在新王朝開始的現下,首先必須做的,就是使民眾生活安定,以及復興國土。

新王朝需要講求具體的養民政策。

自王朝成立前不久的吳元年五月以降,朱政權就對新獲得領土免除三年稅糧及徭役,王朝成立後也在各地實施免稅措施。為了增加耕地,政府獎勵開墾,提供耕牛與稻種,並免除稅役。一方面推動流落他鄉的農民回鄉政策,另一方面亦積極實行從狹鄉(人口多的地區)往寬鄉(人口少的地區)移民之政策。特別是華北地區,在此移民政策實施下逐漸增加人口,農業生產也慢慢恢復。


上述政策施行的結果,即是民眾生活漸漸穩定,農地面積亦逐年增加。根據洪武十四年(1381年)的統計,戶部管轄的全國總耕地面積為366萬7715頃(1頃約5.8公頃),其中約半數的180萬3171頃,是明朝成立後開墾的土地。

另外,稅糧歲入額方面,洪武二十六年有3278萬9800石,對比元朝泰定二年(1325年)歲入額1211萬4708石,約增加了三倍。人口部分,洪武二十六年有6054萬5812口,遠遠超過元朝極盛時期、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的5984萬8960口。即便只看這幾項指標,也能了解明朝為回復國力的投入程度有多少。明初的養民政策,確實如朱元璋的期待一般,展現出成果。

02 南人政權

然而,明朝卻面臨一個巨大的矛盾。

該矛盾起源於明朝是一個受到江南地主=南人支援而成立的南人政權。一般以淮水與漢水為界線,此線以南者稱為南人、以北者稱為北人。由於朱元璋系從淮水流域南下而創設了明朝,理所當然地,其政權主事者、支援者大半都是南人。

明朝既然以南人政權的身份出發,便會面臨南人政權獨有的兩難困境。

中國歷史最早以黃河流域的華北地區為舞台,直到三國時代以降才涉足江南地區。特別是江南地區不斷開發之下,在經濟方面發展為超越華北的先進地帶。隋代開鑿大運河,使北方吸取了江南的經濟力量,南方則借著自宋代以降豐富的生產力為後盾、地主制度更為發達,文化方面也凌駕於華北。

自然而然地,科舉合格者以南人占多數。雖然自古以來華北一直是政治中心,但是如同帝都從長安遷至洛陽、再往開封東遷一般,政治重心亦隨時代變化而逐漸接近生產地帶,印證了江南比重的提高。

原本中國就相當龐大,華北和江南(這裡指淮水以南的廣義江南地區)在氣候、風土上都大為相異,連帶使得兩地的農業樣式、生活習慣亦有顯著的不同。農業方面,以淮水為分界,北方以麥作為多、南方則以稻作為主流。反映在飲食習慣上,亦有北方麵食、南方米食的差別。這些差異致使各地各自產生同鄉意識,不時出現兩者之間的對立。宋代以降的政界內部,亦屢次出現南人與北人的抗爭。

14世紀後半明朝以應天為首都而成立一事,可以說是顯示了江南發展史到達一個巔峰。至今為止各自分離的的政治與經濟、文化重心,到了明朝政、經、文三者重心都在江南達到一致。應天成為三者聚集的首都。而且,支撐明朝政權內部的文武官僚們,多數都是江南出身的南人。他們為了維持自己的既得利益,積極地支持、協助朱元璋。其結果,就是明朝的誕生。

誠然,若是明朝只有支配江南地區,那也沒有關係。就像三國時代的吳國、南北朝的南朝一樣,專心致力於江南的開發即可。然而,明朝既然是包含華北地區的統一王朝,就不能如現狀一般,繼續當一個偏向南方的閉鎖政權。

興起於江南的明朝為了成為統一王朝,首先必須解決這個問題。對於明朝而言,壓抑南方而優待北方,是實現南北同等支配的必須要件

於此,朱元璋以擺脫南人政權為目標,展開了一系列政策。

03 南北同等支配

華北與江南兩地設置的兩個首都,將朱元璋南北同等支配方針更直截了當地向全國展示出來。洪武元年八月,朱元璋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開始了南北兩京制度。北京雖然是名義上的都城,但是透過在北方和南方都設置都城,顯示出南北同等支配的態勢。

隔年,他以故鄉鳳陽為中都,建造小規模的皇城,設置了中央官廳、國子學。為了充實中都,也從江南移入了總計將近20萬人定居。正如中都的名稱意味著天下的中央一般,朱元璋似乎短暫地認真考慮過遷都於中都。原因除了中都是自己的故鄉外,還有中都與華北、江南都是等距離的關係。最後,雖然在劉基反對下中斷了中都的建設,但從此事也可看出朱元璋對南北同等支配的講究。

官僚任用上,亦自洪武四年起實施「南北更調製度」。這個措施是透過讓南人到華北、北人到江南赴任,使官僚離開鄉里、斷絕與同鄉的連結,防止其扶植在地勢力。當然,最大的目標是讓南人遠離江南,原因在於南人官僚與在地江南地主官民串通一氣下種種勾結、不正當行為的問題化。南人政權的自我矛盾,隨著王朝創設的同時浮上檯面。

即便如此,官僚對王朝的營運仍是必要的。洪武三年初次舉行官僚採用考試的科舉,連續實施了三年,反映出官僚的不足。然而,就在第三年的鄉試結束,緊接著隔年要實行會試的時候,突然宣布中止科舉。這是由於合格者都是只擅長文辭的年輕一輩,不太了解實務的關係。不過,重點似乎是合格者大半為南人,不符合朱元璋的意向。因此,新一期科舉將由宋濂負責,只採用北人、實施新人教育。最後,科舉一直到洪武十七年都處於中斷狀態。

替代實施的是推薦制度的「薦舉」。這個制度講求不一味偏向南人、也公平錄取北人的方法。科舉中止期間,為了提升北方的文化程度,派遣許多教師到北方的學校。另外,還頻繁地發送四書五經等書籍,試圖改善北方教育體制。為了實現南北同等支配,首先有必要改正文教面向上的南北差距。

04 南北經濟統一

經濟面向實施的政策,又是如何呢?明朝跟宋朝一樣採行兩稅法,在夏、秋兩季徵收賦稅,不過,其特徵在於規定以米、麥等實物繳交之義務。徭役也是一樣,不收取貨幣,而要求實際的勞動力。這是由於當時正處元末混亂之後,貨幣經濟式微,經濟衰退到實物經濟階段的緣故。

明朝雖然流通洪武通寶或歷代的銅錢,但若是強制要求農民繳納貨幣,將會使他們為了收集銅錢而增加額外負擔。養民的最適切方法,即是稅役由實物繳納。

在此之前,元朝採行唯一使用紙幣(交鈔)的政策,禁止民間使用銅錢或金銀。另一方面,蒙古帝國統合的歐亞大陸,則是在「蒙古的和平」下出現大交易圈,使用銀為結算通貨。所謂的銀,並不是像銅錢一樣的錢幣形式,而是被稱為銀錠的金屬塊,其透過穆斯林御用商人=斡脫(譯自突厥語ortak「夥伴」)商人等而環流於歐亞大陸。也就是說,即便民間被強制使用交鈔,上層社會或國家財政仍是由銀所轉動的。

元末混亂造成的貨幣經濟崩壞,在叛亂舞台的華北地區特別顯著。相反地,在擁有許多地主、商人等富裕階層的江南,則由銀取代價值滑落的交鈔而滲透進入民間。銀停止往西方流出,而從各地轉流入江南,商人亦在大宗交易上使用銀。

雖然元末叛亂餘波使得多數的銀退藏於民間,使用銀的傳統依然持續到明初,華北、江南在回歸實物經濟的程度上亦有相當大的差距。

因此,明朝實行實物納稅符合華北實態,帶有緩和當地負擔、支援復興的意味。若是當下要求貨幣納稅,必然提高華北的疲敝。另一方面,對於江南,抑制銀的單獨流通是為急務。銀的材質本身即有價值,故而其流通與國家政策無關。如果放任不管,江南經濟界將以銀為主流,如此一來便違反了南北平等支配。明初提出禁止使用金銀的禁令,背後其實有著上述的特別考量。


洪武八年,明朝在準備萬全下發行了紙幣「大明通行寶鈔」(大明寶鈔)。相對於元的交鈔最初是兌換紙幣,明的寶鈔最初是以不換紙幣來發行的。由於金銀使用禁令的同時發布,大明寶鈔受到國家保障而維持價值。

明朝的目標是徹底吸收社會中的銀,在華北與江南通行大明寶鈔,實現經濟上的南北同等支配。當中也帶有明初特有的國家政策意圖,也就是要維持現行實物經濟,使小農生活安定。

05 官僚機構的改革

如同前述,最讓朱元璋感到頭痛的,即是南人官僚與江南地主的勾結問題。隱瞞稅金、賄賂橫行、貪污等,都已經司空見慣,受到影響的當然還是小農。只要此等事態一日不解決,就無法期望脫離南人政權。

再說,由於絕大權力對徹底根除弊害有其必要,權力集中秩序統領者的皇帝就變得不可或缺。為此,朱元璋在等到國內安定下來後,便有計劃地興起大獄,在嚴加彈壓官界與民間中建構起絕對帝制。

當時,全國有十二個行中書省(行省),其下設立府、州、縣等行政機構。自開國之初以降,每當這些官廳在年末向中央戶部提出會計報告書之際,經常準備只蓋了長官印鑑的空白文書(空印文書),若是數字有誤即可修改於其上,省下特地回去製作、修改的手續。然而,洪武九年(1376年)將空印文書視為不正當,突然貶職或處死了數千名地方官,此即所謂的「空印案」。

這個事件的目的,一般認為是要替換王朝創建過程中所任命的地方官(當然多數是南人),以及改革地方官廳結構。經此事件後,承襲元朝制度、給予地方大權的行中書省遭到廢除,由明朝特有的三權分立體製取代,也就是在各省設立承宣布政使司(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監察、司法),以及都指揮使司(軍政)三司。地方官廳的權限被縮小,皇帝的權力則顯著強化。

地方改革波及中央的,即是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之獄」。以宰相胡惟庸計劃謀反而被立刻處刑一事為起點,約1萬5千人被指為胡惟庸一黨的「胡黨」,遭到血祭。胡黨以南人官僚為中心,還包括不少江南地主、大商人,甚至是一般農民。

他們沒有受到適切的調查,便被以殘忍方式公開處死。特別是浙東、浙西地主受到很大的損害,像是田地被沒收、劃入官田而課徵高稅率。就連浙東學派領袖宋濂的孫子,也被指為胡黨而受到連坐處罰,被處以流放之罪。

所謂胡惟庸謀反不過是政治捏造事件,在今天已然是不證自明之事實。此後,相當於宰相府的中書省被廢除,自古以來一直存在的宰相制度遭到消滅。新崛起於官僚機構頂點的六部,由於長官(尚書)有六人之故,使得官僚權限分散,不再能掣肘皇帝權力。

再者,統領軍事的大都督府被改組為五軍都督府、分割軍事權,監察機構的御史台則改為都察院、強化對官僚的監視。皇帝主導的機構改革,在殺戮風暴籠罩的恐怖政治中斷然實行。

朱元璋的改革,並不僅止於此。

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以戶部尚書郭桓的貪污為藉口,進行了肅清六部官僚、全面替換。其後,在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長下獄事件、二十六年藍玉之獄等案中,更將開國功臣幾乎都處死。經過約10萬人的犧牲,完成了明朝的絕對帝制。

在此期間,朱元璋頻繁地對官僚行使廷杖之刑,恣意興起「文字獄」以彈壓學者、文人,提高皇帝的權威。所謂文字獄,像是指稱使用光、禿、僧等文字是誹謗過去曾系托缽僧的朱元璋本人為理由而處斬首極刑,使用各種毫無根據之說多所刁難、陸續逮捕或處刑許多人,致使對皇帝提出異議者完全消失。

透過肅清不法的多數南人官僚、江南地主,首先除去了南人政權積弊,而後亦在強權的政治改革下實現皇權的絕對化、神聖化。此事的象徵,即是五拜三叩頭(清代的三跪九叩首)禮儀。此禮始於洪武年間,透過臣下向皇帝跪拜、叩首於地面的屈辱行為,造就君臣之間無與倫比的隔絕。所謂的五拜三叩頭,可說正是在禮儀面向上將明初絕對帝制視覺化了。

06 鄉村改革

朱元璋肅清民間不法地主,並進行綿密的土地測量(丈量)、戶口調查(編審)後,於胡惟庸之獄隔年的洪武十四年(1381年)正月,在全國施行了鄉村組織的里甲制度。該制度在鄉村以鄰接的110戶為單位,編成一里,里內各戶再基於「丁糧多寡、產業厚薄」劃分為上中下三等戶等(爾後變為上上至下下的三等九則)。

丁、糧多的富裕上等戶(多為地主階層)十戶為里長戶,其他一百戶均為甲首戶,每十戶各為一甲而共十甲,每年照順序輪流一里長戶帶十甲首戶負擔徭役,十年輪流一圈。里之中,在上述正管戶以外的剩餘戶稱為帶管戶(無負擔徭役能力的家戶特稱畸零戶),是正管戶的預備要員。

里長與甲首兩者合稱里甲,其所負擔徭役有里甲正役和雜役兩種。對當值里甲(現年裡甲)課徵的是里甲正役,包括里內稅糧徵收、搬運,後來還加入維持治安、提供中央或地方官廳必需品(上供與公費)等項目。

稅糧徵收部分,由於明朝採取原額主義,若是徵收額度不足,就必須由當值里甲負擔。另外,雜役則是不定期分派予非當值里甲(排年裡甲)的有力戶,視徭役輕重而按照戶則分配。

其他部分,徭役中特別重要的,即是十年一次的賦役黃冊編纂。所謂的賦役黃冊,指的是兼具戶籍簿和租稅台帳功能之登錄原簿,記載各戶的人丁數、田地面積和稅糧等,和土地台帳的魚鱗圖冊一同供徵稅之用。各里製成的賦役黃冊集中到各州、府、縣、布政司(省),最後送到中央的戶部保管。由於封面使用黃色紙張,故稱黃冊。

治安維持方面,後來當值里甲由「老人」負責里內教化、紛爭處理。老人從里內年長且有德者之中選出,在名為「申明亭」的建築中與里甲一同進行裁決。他們被賦予下級裁判權,能對輕微犯罪自行施行刑罰。其亦負責勸農、相互扶助等中心任務,里民以其為中心而過著自治生活。

如同後述,里甲制度是由國家從上而下地重編、補強過去在地地主階層主導的鄉村秩序之下,所衍生的鄉村組織。所謂的民初體制,即建構於此里甲制度的基礎上。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