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權中心的強化:商周時期文明特色是怎麼樣的?

冷賦憶史 發佈 2024-05-01T01:33:07.581844+00:00

從公元前17世紀到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統一的帝制國家之前的時期,大致相當於包括春秋戰國在內的商周時期,可以被看做是中國歷史文明的古典時代。

從公元前17世紀到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統一的帝制國家之前的時期,大致相當於包括春秋戰國在內的商周時期,可以被看做是中國歷史文明的古典時代。把這1400多年的歷史看作一個相對獨立的時期,是著眼於中華文明的整體性的原始特徵在這個時期相當充分地建立了起來,而這些特徵成為後來中華文明演進的原點。

這個時期對於中華文明的組織方式產生深遠影響的變化是與宗教精神相結合的國家政治倫理的發展。反映夏代社會狀況的二里頭文化遺址中就有作為人神交感媒介的卜骨出現,商代的卜祝之官則成為國家體系的一個重要分支。現存甲骨文中有大量的與國家決策相關的卜問祝禱內容,幾至於無事不卜

祭祀活動也是商王室頻繁舉行的宗教活動,其主要對象是包括天、地在內的自然神和祖先,其根本意義在於與超現實權威之間的溝通。

在這個時代,從事宗教事務的人是十分重要的社會角色,巫者可以成為國家機關中的相,早期的天文曆法和醫藥知識也是由宗教人士傳承的。鑑於甲骨文和宗教的關係密切,巫在文字的產生和發展過程中也應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禮記·表記》中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這反映了以巫祝和自然神崇拜為特徵的宗教政治和後來發展起來的禮儀政治中間存在著矛盾,也反映了商、周兩代宗教與國家政治的關係有重要的變化。與周代相比,商代的政治倫理更多地被原始宗教所籠罩。

商代國家是以王權為中心的方國聯盟。居於王城的王直接控制著一個由貴族、祭司與官僚共同組成的中央國家機構。以這個中央國家機構體系為中心,形成了一系列的成文典章制度,所以《尚書·多士》稱:「惟殷先人,有冊有典。」

這個國家體系還鮮明地帶著氏族制度的色彩,王位的繼承必須滿足家族內承繼的條件,但是在長子、幼子間並無嚴格規則商王直接控制的人民,還以宗族集團為單位,整體地和商王發生關係,對王提供勞役和兵役。王城以外的方國擁戴王室,提供貢賦和軍事支持,但在其各自的領域內,則自行建立制度,自為傳承,自領軍隊。這樣,王權得到王城內部的貴族、官僚、王畿中的氏族集團和方國的共同支撐,也受到多重的制約。

商朝作為一個以王權為中心的方國聯盟,其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包含了豐富的多樣性。

從主導的方面說,這是一個以農業為基礎的社會,同時存在著漁獵經濟、商業與相當發達的手工業。作為基礎的農業的生產工具仍然主要是石器,和氏族作為社會基本組織機構的形態相適應,集體耕作是普遍的情況。

其主要的勞動者,應是氏族成員。反映商代手工業發展水平和商代中國文化獨特成就的是青銅製造業。商代青銅器製造種類繁多,規模巨大,而且兼得實用性與審美性之長。

與世界上其他一些地方不同,中國的鐵器出現較晚,鐵通過促進農業工具的變革而推動社會進化的過程到春秋戰國之間方才成為潮流。這樣,在一個相當漫長的時期,青銅是體現中華文明發展成就的最主要的金屬材質。

它的主要器物表現不在於生產工具而是禮器和兵器,兼及手工業生產工具和其他生活用具。從這個意義上說,與鐵器工具推動社會發展的其他地區相比,中國國家制度文明有一個相對於生產工具發展水平來說超前的發展。

中國國家政治哲學、禮儀、典章制度的發達已經肇端於此。其實,作為手工業主要部門的青銅製造業是官營的,而且主要是為國家和貴族生活而製作的,所以青銅文化本身就是一種國家文化繁榮的表現。

商代已經出現遠距離的貿易和流通廣泛的貨幣,應該被看做是一個具有多種經濟成分的相當複雜的社會。這個社會的階級結構中有貴族、平民、氏族公社成員和奴隸。奴隸制度和公社制度、宗法制度、官僚制度等多種社會關係體系並存,但奴隸制度並不是社會經濟生產過程中占主導地位的社會關係基礎。

商王朝控制地域之外的氏族、部族集團,在商文明壯大的同時也處於相對規模較小的區域性內聚過程中。它們在商的外緣地區與商核心區域的政治力量發生衝突,在文化上則相互交融。在商文明擴展的大趨勢下,核心區域和周邊區域發生頻繁的戰爭,總的結果是使由黃河中下游的中華文明核心區域引導的文明內聚運動向周邊逐步擴展。

《詩經·商頌·殷武》中的「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是其寫照。在與成湯伐桀十分類似的武王伐紂戰爭之後建立起來的周朝,在繼續這種文明中心的擴展中以禮樂制度和宗法制度為中心進一步完善國家制度,基本上完成了中國式的國家理念的建構。

經過春秋戰國時代的總結與整理,周代所建立的國家理念成為貫穿整個中國古代歷史的政治文化精神的原點。禮樂的舉行是社會、宗教觀念的公開演繹,是一種由國家權力中心主導的象徵性的秩序啟示活動。

這種依據明確的規範而經過高於現實的背景、服飾、動作、音響渲染的組合啟發社會成員在社會整體中定位的自覺。由於其功能巨大,周代的禮制內容複雜,後世稱其「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精神要素是「親親」和「尊尊」。

前者強調血緣宗法關係基礎上的和諧,後者強調社會等級現實基礎上的秩序。經過禮樂制度的倡導,夏商時代的宗法體制沒有隨著國家權力的發展而消頭,而是取得了和國家權力體制的適應從而在國家制度的發展中作為其有機成分綿長地延續下來。

這種制度留下了注重家族利益和根據在家族與集體中的地位為個人定位的社會傳統。嫡長子繼承制、對宗族延續的追求、喪服制度的嚴格化和分封制度等,都是周代宗法禮儀制度的主要內容。

周代的分封所建立的王權政治體系與商代體制基本相同,但是周初通過分封使大批周王室成員和在推翻商朝的戰爭中建立功勳的地方勢力成為諸侯,這與商代主要以確認原有方國的方式建立起來的體制相比顯然強化了王的權威,而且具有更強的武裝征服的含義

周公平定各地叛亂,掃除殷商復辟勢力,以及營建成周的努力等,都是加強王權的舉措。西周前期,以周朝王畿為核心的華夏文明內聚運動以周國家實力為基礎迅速發展,波及以山東、漢水、遼河、河套、長江中下游和青藏高原為外緣的廣大區域。其方式包括對於反叛勢力的征服和方國納貢體系的建立。

周朝的中央國家機關是一個以王為中心的卿士體制。太宰、太師、太保合稱三公,他們對於王有輔佐的義務和監督的權力。這種顯然是從商代繼承下來的傳統在後代被稱為「三公論道」

在世襲君主制度中,這種設置一方面體現君主的權力還受到強有力的制約,同時也意味著由卿士提供的對政治統治精神的一貫和穩定性的保障。

這些卿士,主要出自王的宗族,也可以出自靠能力和功勳取得治理國家資格的普通人。卿士階層的主體是世襲的,這體現了氏族制度在周國家體制中的殘留。同時,這個行政體系本身主要是由世襲的職業國家管理人員組成的層級官僚系統,因而具有一秋貫族官僚圍度的色彩。

後世的官僚制度,揚棄了世卿世祿的貴族制度成分而繼承了周代行政體制中的大量名目。周代的地方諸侯國直接仿用周中央王朝的職官體系,這表示周王的權威凌駕於諸侯之上但並沒有形成對諸侯國內部事務的統一權力。《呂刑》代表的周代法典,以身體傷害方式的懲罰為主,和世界上古文明的大多其他法典系統類似。但是周代禮、刑並用對於不同階層的人,使用不同的規則加以控制和約束,這是中國政治制度和政治倫理的一個特色。

在這種情況下,司法獨立無法實現,而是從屬於行政權力。周的常備軍事系統比商代完備,諸侯的軍事行為受王的嚴格控制。這顯示王的權力比較商代有所強化。

王權在土地制度上的體現是一種類似國家主權的抽象所有權。《詩經·小雅·北山》中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表達的是王代表國家對於整個領士和臣民的主權一在整個王國之內,對於土地的具體占有的合法性以王對於全國士地的最終但抽象的權利為前提,自王以下對於土地的具體占有,則通過一種貴族等級分封制來實現。王直接占有王畿,諸侯和卿大夫以獲自王封的名義占有自己的領地,諸侯國卿大夫以獲自諸侯分封的名義占有領地,士的土地則來自卿大夫的封賞。

以當時的農業文明和公社制度傳統為基礎,這種對於土地的占有和對於耕作這些土地的人民的占有是一體的。早在殷商時代就已產生的井田制度這時發展到完備的形態,在國家體系中表現為被按層級占有的土地在各自領主的範圍內分為公田和私田。

公田由公社成員共同耕種,以其產品供給包括領主消費在內的公共所需。私田是由公社內以家庭為單位的私人來耕種的土地,這些土地要定期重新分配,產品主要供給生產者生活和生產的需要。《詩經·小雅·大田》中記載的「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體現著這種公有和私有制度的統一。

由於土地所有權的層級分割,對於土地的完整的私人所有權並不存在,所以土地不可以作為私有財產來買賣。這種對於土地所有權的層級分割,作為一種觀念、制度和傳統,長期地滲透在中國古代歷史各個時期的土地關係中。

中華文明在周代的一個影響深遠的建樹是由《周易》集中體現出來的宇宙和哲學觀念系統的形成。《周易》是對上古卜筮經驗的總結和再發明,體現了從原始自然崇拜向系統宇宙觀念和哲學的過渡。這部典籍把自然現象抽象化為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個基本卦象,並以這些抽象化了的自然概念為基礎演繹宇宙秩序和人與自然的關係,以及社會關係。自然界的相生相化相剋,在這裡構成了一個充滿變易而圓通的有規律的體系,它是中國古代整體思維和辯證法精神的淵源。

關於宇宙的分析性思考則體現在陰陽五行學說之中。這種學說把世界分析歸納成為五種要素:金、木、水、火、土。它仍然沒有超出直接觀察和知覺體驗的階段,還未成為科學的認識,但是對於自然界的分析與歸納傾向已經顯露出來。

周代知識的傳承在國家主持下主要在貴族階層中進行,這就是所謂的「學在官府」。學習的要旨以服務於國家為目標,學習的內容主要包括禮樂、射、御、書、數等。這種官學體制局限於國家行為並且具有鮮明的特權主義特點,它實現了當時的知識傳承並且留下了中國文化中注重精英教育的傳統。

周王的權威在王朝國家體系長期運作中逐漸衰敗,在出現嚴重腐敗和權力鬥爭的情況下呈現危機。王朝為了解決內部危機而求助於周邊的勢力,又恰好為受到周文明吸引的周邊部族內向發展提供了契機。

公元前770年犬戎的人侵迫使周平王把京城東遷成周。這次遷徙雖然避免了周王朝的滅亡,但從根本上動搖了周王的權威。

不過,這個變動主要表現在中央王權的削弱,而不是文明的衰落,所以接下來的中國歷史出現了一個多元的、充滿競爭因而又充滿創造性的發展時期。在這個時期,中國古典文明在精神境界上日益走向成熟。這個時期包括春秋和戰國,其末期為公元前249年秦滅東周國至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天下的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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