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到179個!新疆動態調整「雙通道」管理藥品名單

天山網 發佈 2024-05-01T14:21:40.685659+00:00

天山網訊(記者 任春香報導)3月1日起,我區正式執行新版「雙通道」藥品名單,名單內藥品總數量新增達到179個,參保患者備案後可在定點醫院或憑處方在「雙通道」藥店購買。

  天山網訊(記者 任春香報導)3月1日起,我區正式執行新版「雙通道」藥品名單,名單內藥品總數量新增達到179個,參保患者備案後可在定點醫院或憑處方在「雙通道」藥店購買。

  「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國家醫保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即納入雙通道管理的國家談判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購買時,可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處長傅勇忠介紹,為進一步提升參保人員用藥保障水平,規範「雙通道」用藥管理,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兵團醫療保障局動態調整「雙通道」管理藥品名單。

  調整後的「雙通道」管理藥品名單內藥品總數量179個,包括71個惡性腫瘤類藥品、83個特殊疾病用藥以及25個常規目錄乙類特殊、罕見病高值藥品。

  「調整本著報銷待遇不變、方便患者、簡化腫瘤患者的備案流程的原則。調整前惡性腫瘤類藥品中有75個,這其中有18個談判藥品已被調出協議期內,調整後,除57個原目錄產品在協議期外,又新增13個新談判准入藥品和1個競價准入藥品,共計71個藥品品種,而對於18個調出的談判藥品,參保患者可使用惡性腫瘤門診慢特病結算。」傅勇忠說。

  各統籌地區不得調整藥品名單、支付範圍和限定支付條件。如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檢查、檢驗水平無法滿足個別藥品認定標準,無法提供所需證明材料的,可根據實際調整認定標準和所需證明材料。對異地就醫參保患者在使用「雙通道」管理藥品需要備案的,認同就醫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具的國家談判或特藥藥品「雙通道」備案表格或材料。

  傅勇忠介紹,目前,全區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藥店已達123家,患者可憑外配處方購買。各統籌地區還將繼續加強「雙通道」藥店管理,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團場連隊、偏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雙通道」藥店的覆蓋率,確保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家特藥「雙通道」藥店,做好國家談判藥、特殊疾病用藥落地工作,確保參保患者能夠按時享受特殊藥品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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