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公務員考試「35歲門檻」鬆動,為職場消除年齡歧視立範本

封面新聞 發佈 2024-05-01T16:47:48.024159+00:00

蔣璟璟近日,公務員考試中的「35歲門檻」出現鬆動,引發網友熱議。根據統計,近些年已有約10個省份將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為40周歲以下,這也意味著公務員省考中的「35歲門檻」正在被逐漸打破。

蔣璟璟

近日,公務員考試中的「35歲門檻」出現鬆動,引發網友熱議。根據統計,近些年已有約10個省份將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為40周歲以下,這也意味著公務員省考中的「35歲門檻」正在被逐漸打破。35歲本來是一個人在事業征途上的黃金年齡,而公務員考試中的「35歲門檻」確實也讓一些人失去了機會。針對這一現象,廣大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和點讚。(澎湃新聞)

公務員考試中的「35歲門檻」,長久以來一直備受爭議。在各方多年呼籲之下,多地省考終於出現積極變化。在職場「年齡歧視」加劇,招聘「卡年齡」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這樣的變化傳遞出了清晰而明確的信號。可以預見的是,其對於引領勞動力市場理性回歸、消解焦慮,必然會起到重要的示範意義。

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規定》,報考公務員需滿足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此外還明確,關於報考資格中年齡和學歷的要求,「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由此可見,「35歲門檻」絕非鐵律,而是可以變通的。只不過,在大學生公考熱的大環境下,公務員考試本就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各省根本不怕招不到人,故而自然也就沒有下調報考年齡門檻的動力了。

當下,一些省份在公務員省考中之所以將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為40周歲以下,並不是基於供需關係或「選才」訴求,而更多是基於價值觀層面的糾偏,是出於「消除歧視」「捍衛公平」的善意。公平就業,理應包含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程序公平、結果公平等各方面,允許35歲以上的報考者和年輕人一視同仁地競爭,這是恰恰是最本源也是最重要的公平權利。

隨著公務員考試中的「35歲門檻」鬆動,我們期待著,其能激發一連串向好的連鎖反應。一個正常的職場,必然是結構多元、需求多樣的,其不應該只是「青春飯」,也應該是尊重經驗與專業積澱的。

永遠不要低估人的潛能與可能性,35歲正是漫長職業生涯的黃金歲月,創造渠道讓這部分群體流動到更合適的崗位,這對於提高人力資源利用效率、改善整個用工市場的有效性,同樣有著顯而易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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