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央文件: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農民能分享哪些紅利?

村姑曉佳一 發佈 2024-05-02T00:03:57.232332+00:00

導語:隨著中央一號文件的發布,全國二十屆二中全會的舉辦,國家把鄉村振興當做頭等大事來做,而鄉村振興是擴大富裕群體,補齊鄉村發展短板的重要舉措,2023年對於農民來說有哪些利好政策呢?

導語:隨著中央一號文件的發布,全國二十屆二中全會的舉辦,國家把鄉村振興當做頭等大事來做,而鄉村振興是擴大富裕群體,補齊鄉村發展短板的重要舉措,2023年對於農民來說有哪些利好政策呢?

新中國幾十年來的發展可謂是日新月異,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世界奇蹟,解決了溫飽、醫療住房、養老等等社會基本保障問題,有著越來越多高精尖的科技,越來越多的樓房,成為了世界工廠,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等等,而這一切都是集中了優質資源積累的結果。

資源的集中、產業的集中造就了一大批發達地區和一部分富人階層,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提倡的讓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讓一部人先富起來,然後帶動後富,以此來推進共同富裕的偉大政策。

而今天,一部分人和地區已經享受了政策紅利來的好處,而那些犧牲個體利益推進國家工業化發展和城市化進步的地區是不是也要迎來政策紅利,發展紅利呢?比如廣大的農村地區。

針對農村因為在國家發展改革中長期貢獻造成的落後、貧困以及城鄉差距越來越大的問題,從21世紀開始國家就加大的對農村地區的政策傾斜,從免除農業稅到給予農民種糧補貼,再到如今的鄉村振興都是如此。

而在202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更是明確提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紮實搞好確權,穩步推進賦權,有序實現活權,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

那麼,農民能分享哪些紅利呢?

第一、宅基地改革紅利

文件要求,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摸清底數,加快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規範管理,妥善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

宅基地改革三權分置,讓農民個人權益更加明晰,宅基地可以進入租賃、經營、買賣、抵押貸款等等,賦予了農村宅基地住房和城市商品房類似的權益,能夠激活農村這些沉澱資產,讓農民能夠獲得資產性收益。

第二、集體土地紅利

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也就是說把建設用地帶來的增值收益大部分留在農村、留給農民。

在以前,農村土地是不能夠被直接掛牌交易的,而是經過政府徵收,改變土地性質,然後賣出一平米數萬的高價,而農民能夠得到的則是一畝地僅有的一兩萬補貼,其中差價數百倍。

而現在隨著中央發布的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要求「十四五」結束,各地要穩步加大土地財政對農村、農業的資金占比。要將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0%、或者賣地收益的50%,優先支持鄉村振興。賣農村的地就應該把錢留在農村之中,雖然要求僅有50%,但是比以往提高了百倍以上。

第三、承包地紅利

農民分享改革收益,不僅要從宅基地和村集體建設用地上,還要有阿基聽承包地,這對於進城落戶農民來說更是利好消息。

根據中央政策規定,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鼓勵依法自願有償轉讓,進城農民的土地可以賣錢了,也可以流轉獲得固定收益。

第四、集體資產紅利

在讓農民分享的改革紅利中,還提出要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構建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意味著村幹部不能隨便從村集體資產中使用資金,而村集體資產的收益在管控之下,未來農民將有機會分享村集體資產的收益。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國家要想富,農民必須富。農村是國家發展的短板,這節課要是不給補上,那麼國家富強無從談起,而當下正是鄉村振興的全面發力期,農民實現富裕就要看政策能不能落實到位了。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