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5高教機再次落選!為何性能更強,卻屢屢敗給韓國FA-50?

彧蔚 發佈 2024-05-05T16:34:27.844910+00:00

2月24日,馬來西亞空軍對外發布公告稱:馬來西亞政府已經和韓國航空航天工業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18架FA-50戰機合同,該交易價值9.2億美元,首批戰機會在2026年交付。

2月24日,馬來西亞空軍對外發布公告稱:馬來西亞政府已經和韓國航空航天工業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18架FA-50戰機合同,該交易價值9.2億美元,首批戰機會在2026年交付。並且按照要求,馬來西亞採購的這批FA-50戰機,將額外增加軟管空中加油系統和武器外掛發射系統,且後續將保留追加18架的優先權利。

這也意味著早前參與聯合競標的中國L-15B戰機、梟龍戰機和印度LCA戰機全部落選,印度LCA戰機本身性能就很平庸,且印度空軍自身都未大批列裝,所以落選很正常。但中國的L-15B和梟龍戰機雙雙落選就有點不可思議了,因為在制空對地攻擊作戰方面,中國的梟龍戰機全面碾壓韓國的FA-50和自家的L-15B,如果是因為這次馬來西亞要求同時具備火力打擊和教練機功能,那梟龍戰機落選也能理解。

但L-15B不僅是我國最新批量列裝的教練-10的外貿攻擊版本,而且教練-10在國內承擔的可是殲10C、殲16四代半戰機和五代戰機殲20的飛行訓練任務,而且L-15B的外貿出口價格只要一千多萬美元,在性價比上應該完爆出口價格超過3000萬美元的韓國FA-50,那為何馬來西亞還堅持選擇性能不如L-15B的FA-50呢?

其實這次馬來西亞空軍沒有選擇性價比更高的中國L-15高教機,反而選擇韓國高價的FA-50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前的泰國、埃及高教機競標中,中國的L-15都敗給了韓國的FA-50。這也使得FA-50成為當前國際市場上,四代高教機的香餑餑,因為除了埃及、泰國和馬來西亞採購外,包括波蘭、伊拉克、印尼、菲律賓都有採購。

從性能表現來看,L-15作為國內教練-10的外貿出口版本,教練-10在國內主要用於殲10C、殲16兩款四代半戰機,和殲20五代戰機的飛行訓練機型,在專職的飛行訓練方面肯定優勢更為明顯,要麼也不可能為殲20飛行員提供日常訓練和飛行員培養。

而且教練-10也已經衍生出了攻擊版本,且已經開始對外出口,從其攻擊版本的火力掛載能力來看,其不僅能夠加裝空中加油探杆增加航程,同時機頭能裝載先進的相控陣雷達,機翼和機身下也能掛載多種對空、對地飛彈,可以說在性能方面L-15絕對是國際市場上的佼佼者。

但為何在對外多次國際招標中,性能更強的L-15會屢屢敗給韓國FA-50這樣的組裝貨呢?

的確論性能表現和價格優勢的話,中國的L-15在各方面遠超韓國的FA-50,之所以FA-50能在國際軍貿市場上成為黑馬,不斷搶走本屬於L-15的採購訂單,最大的原因在於FA-50雖然是韓國研製、生產的高教機,但無論是機身內部的各項零部件,還是其作戰體系都是美國貨。因為FA-50當初就是韓國和美國洛馬公司聯合開發的,原型也選擇的是洛馬公司的F-16戰機,

所以對於FA-50而言,其雖然是韓國產品,但身體內流淌的美國血液,也使得其更容易進入裝備或採用美制裝備體系的國家和軍隊,比如已經批量採購過FA-50的印尼、菲律賓、泰國、伊拉克、埃及這幾個國家,都有裝備美國戰機,像這次馬來西亞選擇FA-50,就是因為馬來西亞空軍裝備有美制F-18戰機,而高教機本身就是為殲擊機培養飛行員駕駛技能和培養新飛行員的,如果教練機和殲擊機之間的作戰體系都不一樣,還怎麼提供教練培訓功能呢?

所以說,中國的L-15雖然在國際市場上綜合實力強,性價比高,但屢屢被韓國FA-50搶走訂單,並不是因為FA-50的性能有多強?而是因為FA-50有美國背景,更適合那些裝備美制戰機的國家罷了。而且這種規律不光適用於高教機,其實全球範圍內任何國家的軍事採購中,除了要考慮性能、價格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考慮作戰體系的兼容問題。像我國對外出口的殲10CE戰機,論制空格鬥性能完爆美國的F16戰機,但F16之所以能夠一直成為國際市場上的寵兒,就是因為大部分選擇F16戰機的國家,都已經熟悉了美制武器裝備的作戰和後勤體系,這些難以輕易改變的體系問題,也使得對外軍事採購時只能選擇有限的幾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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