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兩千元充值微博推廣未果,退費卻被告知僅退70%,微博回應:因用蘋果系統支付收取30%渠道費

濟南時報-新黃河 發佈 2024-05-07T15:36:34.418027+00:00

本想著通過購買微博推廣服務增加一下文章熱度,後因內容因素審核未被通過。很快,微博系統發消息稱:3個工作日內將未推广部分的金額返回您的支付帳號。黃華等了一年,仍未收到此前充值的兩千餘元費用,僅在其微博帳號有相對應價值的微幣。


本想著通過購買微博推廣服務增加一下文章熱度,後因內容因素審核未被通過。很快,微博系統發消息稱:3個工作日內將未推广部分的金額返回您的支付帳號。黃華等了一年,仍未收到此前充值的兩千餘元費用,僅在其微博帳號有相對應價值的微幣。

「其間,我與微博不能取得有效聯繫方式,便在2022年3月16日向12315平台投訴,要求退還費用。可微博通過簡訊告知只能退還充值金額的70%,另外30%為蘋果公司收取。」在黃華看來,微博方沒有提供相應推廣服務應該退還全部充值費用。此外,他在充值前也未被明確告知只能退還部分費用。

2022年11月,黃華一紙訴狀將充值協議所涉及的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目前,該案件已受理。

充值推廣未成平台僅退微幣,投訴後稱可退費70%

2022 年1月25日,黃華在微博上發布了一篇文章,看到博文右上角有「推廣」字樣後,便想給其增加熱度。第二天中午,黃華根據微博推廣服務的指引,選擇「內容加熱」,根據選擇的預計提升曝光度,兌換相應數量的微幣,而微幣則需要通過充值獲得。

「在價格方面一元錢預計能提升100+的曝光。我按照微博推廣服務流程購買了兩次微幣,通過支付寶總共花費了2010元。」黃華購買後使用微幣提升所發文章的熱度。十幾分鐘後,黃華收到粉絲頭條官方微博系統發送消息,其稱「因博文未通過審核,故不能進行一鍵智能加熱推廣,系統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未推广部分的金額返回您的支付帳號。」

黃華的微博帳號收到了退還微幣。「按照系統顯示,文章推廣失敗後,應該給我支付帳號退還相應的金錢,而非微幣。」黃華多渠道嘗試聯繫微博方尋求說法。因微博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與其取得有效聯繫申請退款。2022年3月16日,黃華通過12315平台投訴。

當月底,黃華收到微博簡訊告知投訴已受理。該簡訊顯示,蘋果支付用戶其中有30%是蘋果收取的費用,站方到款金額僅為充值的70%,故退費為充值金額的70%。如認可相關情況可發送郵件至具體地址,後期會提供相關退款模板。

網友質疑充值前未被明確告知有「渠道費」

黃華告訴新黃河記者,當時他用於購買微博推廣服務時的手機確實是一部蘋果手機。隨後,他根據簡訊內容向蘋果方求證,「蘋果客服人員否認向用戶收取30%費用」。

黃華認為,用戶在微博發布內容顯示可以推廣且能在微博平台及其提供方式充值購買服務,微博就應提供相應服務,若用戶博文不宜推廣就不應顯示推廣或提供充值購買渠道誘導用戶進行消費購買,若不能提供服務就應退還消費者購買費用。

新黃河記者查詢微幣充值服務協議了解到,微博平台所提供的「微幣充值服務」,系由用戶與微夢創科網絡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區簽訂。在充值規則顯示,用戶購買「微幣」並自擔充值手續費。各渠道所收取的充值手續費及扣除方式詳見各渠道商頁面公示,應注意查閱或直接諮詢相關渠道商。若蘋果端用戶就其充值金額索取發票,可諮詢蘋果官方進行開具。

新黃河記者通過微博粉絲頭條小助手了解「內容加熱」,選擇常見問題中的「充值1元等於多少微幣」時,系統自動回復解釋,「微幣是蘋果系統用來支付的虛擬幣,由於蘋果會收取30%渠道費用,蘋果手機app內充值1塊錢可充值7個微幣,其他充值渠道1塊錢可充值10個微幣。」

「我當時用蘋果手機充值微博推廣服務費時需要通過App Store,但是沒有界面明確提示我,退款不能全額退款一事。」在黃華看來,他充值了2010元後沒有完成推廣服務,微博方應該給予原款退還。

蘋果客服稱渠道費用系向平台收取

2月22日,蘋果官方客服回應新黃河記者稱,「通過蘋果平台充值,申請退款都是全額退。即使未結算的訂單也可通過平台申請退款,但由於黃先生訂單時間過長,系統已顯示結算,現在只能與微博進行聯繫協商。」對於向用戶收取30%費用一事,該客服人員表示,30%為渠道費用,且向相關平台收取,而非向用戶收取。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對此表示,如果消費者在付費期間沒有明確看到收取手續費等相關提醒,退費時被通知要扣除30%的費用,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對於扣除30%渠道費,譚敏濤表示,蘋果公司會向軟體開發者收取一定的渠道費,渠道費是由軟體開發者支付給蘋果公司,而不是直接由消費者支付給蘋果公司。

「『蘋果稅』是面向平台開發者收取的,但開發者為了保證自身收益,往往會採取提高銷售價格或者區分對待的方式,將相關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由此加大消費者成本。」在譚敏濤看來,消費者購買微幣使用蘋果公司的支付平台,微博方需要證明,自己實際收到的價款中一部分被蘋果公司收取,否則微博方就應當向客戶全額退款。

黃華與微博方未能協商解決相關事宜。2022年11月,他將上述公司訴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2023年2月17日,黃華收到了法院審理該起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信息。(文中黃華為化名)

新黃河記者:丁國彬

編輯:劉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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