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律師進軍地攤經濟、律所踢走發聲律師,看律師行業的發展與內卷

疑難案件專家法律論證 發佈 2024-05-07T22:19:54.751906+00:00

網友驚呼,律師行業已經率先走入地攤經濟了嗎?也有網友評論,以後逛夜市的時候,看到有提供「法律諮詢」的攤位,不要驚訝,律師,也需要先養活自己和家人的。

最近,網絡上流傳以下兩張圖片。網友驚呼,律師行業已經率先走入地攤經濟了嗎?也有網友評論,以後逛夜市的時候,看到有提供「法律諮詢」的攤位,不要驚訝,律師,也需要先養活自己和家人的。

前不久,一則雞蛋上的律師廣告,被網友形容成律師行業捲成「蛋」了。有人解釋是,律師的客戶是雞蛋的批發商,趁此機會給律師做免費廣告。

儘管很多人對以上的律師宣傳方式持贊成態度,拋開這樣的廣告方式是否符合現行的律師行業宣傳法規不說,光是這樣的現身方式,離影視劇里樹立的律師屬於精英白領階層、某些律師動輒豪車靚裝黃金地段寫字樓的形象打造,已經相去甚遠了。

除了不斷給自己宣傳爭取更多的潛在客戶,近期還傳來律師行業不斷內卷的壓價競標。2022年7月,一則「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律服務定點採購定點競價成交公告」引發律師行業熱議。該市森林分局採購內容是一年服務周期的法律顧問服務需求,預算5萬元。報價期間,15家律所進行了報價,其他律所的報價在3萬至4萬8之間,有律所的報價居然只有1元。

無獨有偶,同期的2022年6月,有銀行發布2022年銀行卡中心律師函服務項目,有兩家律中標,分別是一份《律師函》6.2元,一份《律師函》7元。再往前的2021年7月份,網上曝出的一份法律顧問服務項目《中標通知書》顯示,10家律所的一年法律顧問費,居然都是0元。公告還顯示,向10家中標人平均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金額:3.1368萬元。

都知道律師行業規定明確禁止以低價不正當競爭,還有司法行政管理機關不時的約談低價競爭的律所,各地的律協不斷公開發布倡議抵制低價競爭,但事實是,沒有最低只有更低的低價競爭,越來越成為律師行業的現實。甚至有律師留言,律所以幾元錢單價的方式招攬律師函,已經相當普遍,某些地方規定的律師函最低上千元一份,只能停留在書面上了。

有律師認為,導致律所低價競爭,一是近年來律師人數增長迅速,截至2022年,全國律師人數已經達到62萬人,但服務需求數量卻沒有顯著增加;二是部分律所在沒有顯著業務競爭力的情況下,只能選擇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報價進行投標。

近日,有兩個律師行業的新聞,可以作為現象引發思考。一是某律所的辭退律師通知,理由僅是該律師對於胡鑫宇事件,呼籲加強立法,完善相關司法制度;二是南方某律師因不滿法院幾次立案拖延,情緒失控暴力襲擊了法院人員。


這兩個事件,傳播的都很廣,表面上是個案糾紛,但給很多觀眾引發的思考是,律師、律所本就是替人解決糾紛,如果律師自己都無法維護權利、律所都不依法辦事的話,又如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涉事的律所公開的立所宗旨居然是法律至上、正直誠信、團隊合作等等,自己都做不到這些做人做事基本準則,還如何保證在幫他人處理法律事務時,會做到這些公開承諾呢?

最近幾十年來,國家經濟創造性持續發展背景下的各行業都在迅猛發展,跟市場經濟配套發展的法治建設要求,造就了律師行業得益於兩者的共同作用,獲得了從業人數每年兩位數的猛增長。疫情三年,律師行業成了被重點影響的行業,疫情過後,從走向地攤經濟來看,影響依舊存在,復甦乏力,但湧入行業的法科生及上不封頂的准入門檻,更加劇了內卷的趨勢。

有人經常拿著西方國家的律師萬人比數據說事,認為中國的律師不是過多而是過少了。但是,現實中為何如何內卷呢?有一篇網文的觀點,總結一下分享給各位。

一、儘管依法治國成為了基本國策,但是各地各級辦案機關、行政機關乃至公職部門,還是停留在行政權力運行階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律師你說你的,我該如何辦事還如何辦事,對於法律法規的理解,可以隨意的設定條件和自行理解,律師想要糾正這樣的錯誤理解,根本耗不起,也少有渠道支持。久而久之,當事人會認為,有律師和沒律師一個樣,為什麼要聘請律師呢?

二,疫情三年可見,每到重大時刻、重大問題時,各級各地首先想到的是運用行政權解決問題,諸多訴求均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律師的作用,也就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就算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立案登記制、裁判標準統一為目的案例索引裁判說理制度、案件庭審直播制度等等,律師都沒有辦法向當事人保證,又讓當事人如何信任律師的作用?

法治昌,則律師昌,律師社會地位、社會作用的體現,絕不是靠拍幾部影視劇、自己打造什麼樣的人設、張口閉口法律分析,而是由能給當事人解決多大的實際問題、帶來什麼樣的合法利益來決定的。

一面是律所擔心給自己惹麻煩、踢走提升行業地位的律師,一面是律師行業卷到了進軍地攤、低價競爭。某些律師不從行業發展考慮,而僅是考慮和考察創造了多少的收費;不從爭取社會公平正義、法律正確實施去想想應該怎麼做,而僅是想著如何擴大對自己的宣傳、低價競爭從同行手裡搶走客戶,實際上就是不斷加劇行業內卷。

不去以自己的作為實現律師社會作用的提升,以自己的行動推進法治建設,光想著創收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長此以往,0元法律服務費、3元5元一份律師函、擺地攤招攬客戶等內卷現象,今後還會不斷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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