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皇帝為防抑外戚勢力,廢除加官制度,重用宦官與文臣

今史獨唱 發佈 2024-05-08T00:11:54.714480+00:00

外戚勢力由皇帝制度衍生,最初曾為維護皇權而服務,但由於缺失一定的制度規範,外戚勢力逐漸成為侵奪皇權的一種政治勢力,西漢因外戚篡位而亡國,致使東漢皇帝應對外戚制度弊端的措施更為全面,下面本文將敘述東漢皇帝如何防抑外戚勢力。

外戚勢力由皇帝制度衍生,最初曾為維護皇權而服務,但由於缺失一定的制度規範,外戚勢力逐漸成為侵奪皇權的一種政治勢力,西漢因外戚篡位而亡國,致使東漢皇帝應對外戚制度弊端的措施更為全面,下面本文將敘述東漢皇帝如何防抑外戚勢力。

一、漢光武帝應對外戚制度弊端的系統性措施

鑑於西漢因外戚篡位亡國,東漢開國之君光武帝對外戚採取了系統性的防抑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其一,對外戚進行全面的思想教育,向外戚灌輸忠孝倫理,形成道德制約。

教育能夠改變一切,光武帝以德教感化和規訓外戚的做法是明智的。外戚被灌輸了作為順臣的處世理念,明確挑戰皇權的惡果,這使東漢早期的外戚比較能夠安分守己,低調依附皇權,滿足於家族經濟利益的擴張。

其二,靈活運用皇權,及時削奪強勢外戚之權。這是光武帝與漢武帝類似之處,兩位君主都擅長運用自己的權術在恰當的時機來打壓對皇權造成威脅的外戚勢力。他們打擊強勢外戚的途徑具有靈活性,不容易被模仿,也沒有形成明確的制度,單純是自身政治水平的高效發揮。

用這種人治手段來治理外戚政治,存在著許多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當皇權強大時,人治手段成效頗佳;當皇權衰弱時,皇帝自身反而會淪為人治的犧牲品。

其三,改革內朝官制度,在政府管理方面排斥外戚,改任士大夫與宦官。為了避免權戚以內朝領袖的職位侵奪外朝權力從而壟斷朝政的現象再度發生,光武帝在中央官制上做出了較大幅度的調整。

首先,西漢外戚制度中外戚專任大將軍這一規則被取消。東漢初期,外戚不僅不能再依法擔任大將軍一職,不僅在於不能擔任文職大將軍,甚至連調整後只為尋常武職的將軍職務都不可擔任,光武帝擔心外戚侵奪皇帝的軍權,將外戚排斥在軍隊之外。

其次,光武帝廢除了加官制度。因為此種變化,包括領尚書事在內的各種加官不復存在,外戚再也沒有機會通過內朝控制外朝。第三,光武帝直接管理尚書台,將外戚全部剔除,只用儒士和宦官擔任樞機之職。四,在政治上疏遠外戚,僅給予經濟上的優待而在政治上弱化外戚勢力。

即便是功臣中頗具地位的馬援,亦因與光武帝成為親家而未能得到列入雲台二十八將的待遇。可見光武帝對外戚的疑懼之重。外戚得以恩澤封侯的傳統得到了保持,五,但政治權利卻被大幅刪減,光武帝幾乎不允許非功臣出身的外戚進入朝廷擔任要職,宦官代替外戚成為東漢皇帝鞏固皇權的政治工具。六,將呂太后遷出皇室宗廟,以警示後族外戚,一旦聯合臨朝太后侵奪皇權,下場將是家族名譽嚴重受損。

由於東漢政權自身的性質,全社會對於明節聲望的重視程度較高,因此,以禮制束縛外戚具有一些積極作用。光武帝攬權的措施屬於漢武帝措施的升級版,主要思路仍是削弱外朝相權,將權力集中於內朝尚書台,最後君主通過控制尚書台來實現對全國政治的掌控。收益越高,風險越大。

光武帝主要在表達其堅決反對外戚干政的態度,在他統治國家的時期,臣民為圖生存發展通常能夠領會君主這種態度在實際行動中也能夠注重遵從君主的思想,這屬於皇帝用其思想去同化其臣民,上述一系列措施基本上都是這種態度的外化表現,與法治手段完全是兩碼事。這終究「只是人事好,沒有立下好制度」,使得東漢的外戚管理充滿不確定性。

二、漢明帝對光武帝措施的繼承及發展

漢明帝繼承了光武帝慎重多疑的性格和嚴格防抑外戚的理念,並對東漢外戚制度進行了完善,加強了皇權對外戚的防控程度。控制外戚參政、為外戚設立經學、為皇后立諡號,這三種措施是漢明帝以光武帝外戚制度的相關內容為基礎所進行的升級。令外戚相互糾察、切責外戚這兩種措施是漢明帝的原創措施。

總體而言,五種措施效果極佳,漢明帝原則性非常強,即便是像閻章這樣頗具才幹之人,由於與皇帝存在裙帶關係,也遭到貶黜和外放,終身不予重用。為了避免外戚專權,皇帝可以果斷捨棄外戚中的賢才。

強迫諸家外戚之間相互監督舉報,這是十分有效的措施,不僅讓皇帝及時掌握外戚的信息,還能夠對其進行打擊,除此之外,明帝加大懲罰力度,這也使外戚勢力大受打擊,不敢妄動。

漢明帝過於嚴厲的處事風格使東漢政壇失去活力,從客觀來講,明帝亦 未能合理利用外戚勢力,他採用了比上代皇帝更為嚴厲的外戚管制措施,在其統治時期外戚勢力在朝中基本上沒有容身之地,使漢代外戚制度由放縱性質走向另一種極端。

明帝與其他漢帝一樣缺乏法治觀念,未將控制外戚參政、令外戚相互糾察、切責外戚等措施加工為可以傳世的國家成文法律。這些措施內容模糊、具有時效性,當擔任皇帝的人物發生變化時,未形成定製的政治措施極有可能隨之失效。

東漢前兩帝防抑外戚侵奪皇權的措施已經具備了豐富的角度,但其內容模糊是一大缺陷,比如,在控制外戚參政方面,對外戚參政缺乏一定的衡量標準,各種類型的外戚應該以何種辦法被控制未有細分。在切責外戚方面,沒有規定遭到切責的外戚應有的具體條件。責令外戚相互糾察也沒有底線。一切實施標準全靠最高統治者一人在內心自行衡量,臣民只能通過現存案例來推測相關標準。這樣的措施自然不能長久有效。

三、漢和帝、漢桓帝援引宦官剷除專權外戚

由於漢代皇位繼承制度中「幼君即位,太后臨朝」的規則始終得到保持,導致在東漢中後期,一旦即位之君年幼,西漢時期的外戚專政問題便又復活。與皇帝一樣,臨朝太后也是合法的君主,有權修改法制,可以將政治制度向有利於外戚的方向進行調整。

東漢有六位臨朝太后,這使外戚制度在她們的一再修改之下,又恢復了西漢中後期的大部分內容,使外戚再次得以憑藉大將軍錄尚書事的職位成為皇權的使用者。而孤立無援的君主則只能依靠其所能接觸到的宦官這種唯一不從屬於外戚集團的政治勢力來消滅權戚、奪回皇權。

這顯然造成了東漢後期的宦官之禍,使社會矛盾加劇,不過,對那些長期遭受臨朝太后壓迫的東漢皇帝而言,眼前的難關都克服不了,更不用談什麼以後。無論付出的代價如何慘重,和帝和桓帝最終都能在與外戚的鬥爭中獲勝並重新持有皇權,這足以證明援引宦官之措在當時具有必要性。

宦官總能在與外戚的鬥爭中占據上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宦官是唯一常居省禁之內的綜合性官種,所處位置比外戚更接近君主,這是一種特殊的政治優勢,外戚在宮廷鬥爭中的狀態總是比宦官被動得多。

東漢的和帝同西漢的宣帝一樣,本來有機會扭轉乾坤,去製造一套合理的外戚管理制度來規範後世外戚在政治方面的發展,但這位守成之君卻未能重視此問題。漢和帝引進宦官勢力就如同漢武帝當初引進外戚勢力一樣,都是為了解決當時的統治難題,以此鞏固皇權。二位君主控制新引進的政治勢力之手段也類似,都傾向於依靠人治手段並且能取得一定成效。

比起武帝,和帝的短板在於其壽數不夠支撐一項新制度的設立和實施。和帝時期的宦官在政治上表現得較為和諧,這使和帝未能警惕可能發生的宦官專權,當然也未設立任何制度去抑制宦官勢力的發展,導致宦官勢力就如昔日的外戚勢力那樣,逐漸惡性膨脹起來。

漢桓帝是典型的昏君暗主,親政以後只顧個人安危,對漢王朝的興衰缺乏責任感,無心建設政治制度。桓帝在宦官的幫助下消滅了侵奪皇權的外戚,但隨後宦官專權為禍更烈,可謂是引虎驅狼。桓帝以新宦官取代舊宦官的老套人治手段也沒能解決宦禍,靈帝時期宦禍愈演愈烈,東漢末年的外戚已經很難與宦官抗衡,少帝時期政治局面已近失控,漢王朝最終崩毀於獻帝時期。

四、總結

漢代混亂的外戚制度為外戚擅政提供了便利途徑,其對外戚權力的限制未起到積極作用。漢代的政治現實啟發後世應重視政治制度建設,及時制定法律條令,並對政治上出現的任何新生事物都要積極進行系統性的規劃管理,這樣才有可能促進該事物往可控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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