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軍事戰爭史-277》陸軍常規武器發展

麟劍的人類史 發佈 2024-05-08T04:04:54.128472+00:00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新出現的陸戰武器主要有全裝甲輸送車與步兵戰車、戰役戰術飛彈、反坦克火箭筒與反坦克飛彈、地對空飛彈,許多國家陸軍還裝備了大量武器直升機。

陸軍常規武器發展


陸軍使用的主要武器包括輕武器、坦克與裝甲車輛、以火炮為主的地面壓制武器和防空武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新出現的陸戰武器主要有全裝甲輸送車與步兵戰車、戰役戰術飛彈、反坦克火箭筒與反坦克飛彈、地對空飛彈,許多國家陸軍還裝備了大量武器直升機。

輕武器。戰後槍的主要發展趨勢是自動化、小口徑化和標準化。槍普遍採用新材料和新技術,體積縮小,重量減輕,部件的通用性提高,容易製造、拆換和維修;射速加快,火力更加猛烈,射擊時更加穩定,命中精度提高,使用更加靈活;隨著夜視技術的發展,已開始大量裝備小型夜間瞄準器具;槍彈的結構和性能不斷改進,體積更小,重量更輕,飛行穩定性提高,殺傷力增強,出現了新型無殼槍彈;槍榴彈發射技術改進,彈種增加,各國均普遍裝備,以增強殺傷力對付裝甲目標。從50年代末起,蘇聯發展了卡拉什尼科夫系列自動步槍,美國發展了M16系列自動步槍。它們分別取代了以往使用的半自動步槍、衝鋒鎗、卡賓槍等,成為戰後最有代表性、使用範圍最廣的步兵輕武器。手榴彈也不斷改進,重量有所減輕,投擲更加簡便;採用預製破片等新技術,殺傷力增強;彈種顯著增加,仍被各國廣泛使用。

坦克。戰後主戰坦克迅速發展。它具有重型坦克的火力、防護力和中型坦克的機動性。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出現的戰後第一代坦克,是以美國的M-48型、蘇聯的T-54和T-55型為代表的中型坦克;60年代初開始裝備的第二代坦克,是以美國的M-60型、蘇聯的T-62和T-64型為代表的主戰坦克;80年代初大量裝備第三代主戰坦克,以美國的M-1型、蘇聯的T-72和T-80型、聯邦德國的豹Ⅱ型為代表。新型主戰坦克多數裝有大口徑滑膛炮,採用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和多用途彈,火力顯著增強;火力控制系統採用彈道計算機、穩定器、雷射測距儀、夜間瞄準儀和電子戰設備,能自動裝彈,行進中對活動目標射擊的命中率極高,而不必像60年代以前那樣停下來射擊;採用大功率發動機,速度普遍超過每小時60公里,機動性增強;裝甲加厚,採用新型複合裝甲和反作用裝甲,內部隔艙,有自動滅火和抑爆系統,防護力顯著增強,可在核戰爭、生物戰、化學戰條件下作戰。進入90年代以後,一些國家進一步提高坦克的防護力,主要措施包括:研製計算機控制的主動式反作用裝甲,可在敵彈接近時引爆裝甲塊以摧毀敵彈或使其偏離;通過干擾裝置使雷射和紅外製導的反坦克飛彈偏離;採用隱形技術。

裝甲車輛。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有部分裝甲的步兵車輛,使步兵能隨坦克推進並協同作戰,並使步兵具有一定的防護能力。戰後第一代裝甲車輛是50年代出現的裝甲人員輸送車,以美國的M-113型全履帶車和蘇聯的БTP-60型8輪驅動輪式車為代表,全裝甲防護,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60公里,機動性強,載員10人左右,裝有機槍,主要用於運送步兵隨坦克作戰。60—70年代出現第二代裝甲車輛步兵戰車,主要代表是美國的M-2型和蘇聯的БМП型。步兵戰車的越野能力與坦克相當,可兩棲作戰;裝甲加厚,防護力接近坦克;裝有機關炮、反坦克飛彈或滑膛炮,火力顯著增強,步兵可乘車戰鬥。步兵戰車的發展趨勢是進一步增強火力和防護力,並逐步系列化,用通用的底盤改裝成其他多種用途的戰鬥車輛。

火炮。主要類型有迫擊炮、榴彈炮、加農炮和火箭炮。迫擊炮的發展以中小口徑為主,重量減輕,射程加大,威力和射擊精度提高。榴彈炮和加農炮的射程增加,可達數十公里;計算射擊諸元、定向定位、調整射向射角、跟蹤目標、裝填炮彈等全面自動化,提高了反應能力和射擊精度;自行火炮迅速發展,機動能力增強,更適合支援坦克和機械化部隊作戰。美國和蘇聯的一些火炮還可發射核彈頭。火箭炮的射程增加;可自動裝彈,連續發射能力提高;射擊指揮系統更先進,反應能力和射擊精度提高,並可在發射後迅速轉移。

戰役戰術飛彈。50年代末起裝備部隊;射程在10—1000公里左右,突防能力強著稱,主要用於打擊縱深目標;可發射常規彈頭和核彈頭,威力較大;由於射程遠,可部署在遠離前沿的地域,通常可在發射車上機動發射,安全性較強。戰役戰術飛彈己有三代。70年代以前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潘興Ⅰ和長矛型,以及被西方稱為蛙-7、飛毛腿-B和薄木板的三種蘇聯飛彈。80年代以後部署的第三代戰役戰術飛彈中,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潘興Ⅱ型,蘇聯的SS-21、SS-22和SS-23型。潘興Ⅱ型飛彈己根據美蘇中程飛彈條約而被銷毀。

反坦克武器。坦克是戰後陸軍主要突擊力量,反坦克便成為地面防禦作戰的主要內容。反坦克炮出現較早,射擊精度高,射速快,造價低,仍受各國重視。新型自行反坦克炮可擊破或擊穿較厚的裝甲,有的還可對付低空目標。60年代以後還出現有末端制導裝置的反裝甲炮彈和可攻擊坦克頂部較薄裝甲的子母彈,均由普通火炮發射。子母彈殺傷範圍大,可用於攻擊集群坦克。反坦克火箭筒適合打擊500米以內的近距離目標,造價低,重量輕,攜帶方便,操作簡單,1—2人即可使用,便於大量裝備部隊。美國和蘇聯著重發展反坦克飛彈,火箭筒主要用於攻擊坦克側裝甲和步兵戰車,故口徑較小。多數國家火箭筒口徑較大,能擊穿坦克前裝甲。反坦克飛彈射程遠,威力大,可制導,中小型供步兵使用,重型多裝在步兵戰車或直升機上,是最有效的反坦克武器。多數反坦克飛彈為有線制導,可自動跟蹤目標,但射手在發射後仍要對準目標。正在研製的第三代反坦克飛彈,可自動校正方向,不需外部引導,射手在發射後可立即轉向其他目標或隱蔽。此外,許多國家還發展了用火炮、火箭炮等布設的可撒布地雷,用以對付集群坦克。新型反坦克地雷威力增強,可在多種感應條件下爆炸,並裝有定時自毀裝置,以不妨礙己方部隊行動。

防空武器。地對空飛彈從50年代起裝備部隊,已成為主要防空武器;射程由數百米到100多公里,高度可達數萬米,覆蓋範圍廣泛;短程可由單兵攜帶和發射,中遠程在車輛上發射;採用多種制導方式,可對付高性能飛機;較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奈基、霍克和愛國者型,蘇聯的薩姆系列,法國的西北風型等。新型地對空飛彈有先進的預警、指揮、通信和控制系統,反應迅速,打擊準確;採用相控陣雷達,可同時跟蹤多個目標,並具有抗干擾能力;飛彈發射後可自主跟蹤目標,不需外部引導。高射炮是早期防空武器,仍用於低空防禦。新型高射炮有自行裝置,口徑較小,射速較快,火力控制系統的自動化程度較高,可在行進中射擊。

直升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出現的新型兵器。軍用直升機主要有兩種類型。武裝直升機主要用於對地攻擊,可攜帶航炮、火箭彈、反坦克飛彈,速度快,機動和攻擊能力強,被稱為"空中坦克",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UH-1和AH-64型、蘇聯的米-8型。運輸直升機主要用於運送部隊、物資、傷員等,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UH-60、CH-47和CH-53型,蘇聯的米-26型。此外,還有用於偵察、觀測、指揮、通信、預警、電子對抗等的專用直升機。直升機不需要機場,可在空中懸停;不受地形限制,可用於坦克和步兵戰車不易通行的地區;不僅能將部隊投送到敵後方,還可將部隊接回;因而具有地面部隊和空降部隊不具備的優點。50年代以後各國陸軍裝備大量直升機,使陸戰場的機動性發生重大變化。各國海軍和空軍也大量使用直升機。新型直升機飛行速度加快,垂直機動性和水平機動性均有所提高,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有效載重量增加,機載武器火力增強,採用先進的火力控制系統;具有較強的防彈能力和抗墜毀能力,裝有警告和干擾設備,開始採用隱形技術,生存和防護能力有所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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