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砍柴:歡迎來到《砍柴,我來了》節目現場,本期我們邀請了人稱女流氓的佘愛珍。佘愛珍,或許大家對她不太熟悉,要是說到76號魔窟的弒人「母毒蛇」,是否會有點印象?能有如此稱號,可想而知,這個女人的「實力」。
她的養父是上海黑道人物季雲卿,丈夫是76號警衛總隊長吳四寶。那些年,她風光無限,本可安穩地當少奶奶,過著有滋有味的生活,但她卻選擇行走在江湖間。
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最終,晚年只能與情場浪子相伴,客死異鄉。
佘愛珍:大家好,我是佘愛珍。
世人稱我為「女流氓」,若要解釋,請恕我不願辯解。畢竟我的罪行,已記入史冊。了解我的人,說我直爽;不了解我的人,說我毒辣強悍。
歸根到底,都是我的惡行所致。
生活本是一半煙火,一半清歡。總以為一切是隨心所欲,其實是身不由己。今天,我穿越時空來到「李砍柴」,願意再一次接受世人的「唾罵」。
聽說,著名導演侯孝賢是這樣評價我的:「佘愛珍的行事風格,又繁複,又華麗,又大方,又世故。」
可是,這都已成過去,如今曲終人散,繁華落盡,我終歸還是那個「女流氓」。
年少時太輕狂
世人說,我上輩子一定是做了很多好事,所以生在如此富裕的家庭。
然而,越容易得到的,就越不懂得珍惜。
我的父親佘銘三,是個商人,他一妻數妾,唯獨對我母親特別寵愛。也是托母親之福,在眾多的兄弟姐妹中,我最受寵。
父親常說,我的性格與他最像,要是男兒身,必能幹一番大事業。
性格好強的我,總會反駁:「男人能做的事,我也一樣能!」
父親聽到後,哈哈大笑,抱起我,那深邃的眼神瞬間柔情似水:「我的好女兒!」
從小到大,我所穿所用的都是最好的。
母親常為我添置新衣,上海時興的皮鞋和衣服,我總是第一個穿上。
為了讓我坐得舒服,父親特意訂做了一輛雙人包車,接我上下學。
這輛包車,外形十分獨特,同學們看到,常常笑我坐的是「老爺包車」。漸漸地,我討厭起來,生氣地找父親說事:「我再也不要坐這輛車去上學了!」
父親看我生氣的樣子,並不作聲,低頭繼續看書。
看他沒有反應,我便一手搶過他手上的書,眼睛瞪得大大地看他。
父親撫摸著我的頭,嘴角上揚,說:「好女兒,你聽他們的幹什麼?只要坐得舒服便好。」
然後,抱著我,讀起我最愛的故事書。聽著父親低沉富有磁性的聲音,我的怒火煙消雲散。
我從小,不太喜歡讀書,中學時,常常爬牆逃課。
我雖長相甜美,但眉宇間有著一股男孩子的氣質。正是如此,引得社會上的一些混混常來挑釁滋事。
他們像哈巴狗一樣,天天跟著我。遇上心情好,我便與他們嘮叨幾句。
有時候我煩了,就大罵:「你們這群人,真沒家教,不認真讀書,只會天天來盯女人。」
我越是這樣,他們就覺得越有意思,變得更加猖狂。
從小,父親對我管教嚴格,而在這些人的身上,我感到十分好奇。不久,我還與他們交上朋友。
白天,他們會帶我去看電影,晚上還會帶我去舞廳跳舞。
舞池上的我,愉快地飛舞,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
我喜歡自由,喜歡酒後微醺放飛自我的感覺,更喜歡被男子圍著像女王一樣的生活。
其中,吳姓男子對我一見傾心,苦苦追求一年多。
有次,他趁我酒醉,帶我去賓館,與我發生關係。醒來後,我並沒有哭鬧,也沒有與人說起此事。
對於女人所謂的貞操,我是真不懂。
對於情愛,我更不懂。
有一天,我突然嘔吐頭暈,母親擔心,便帶我去看病,才得知,原來我懷孕了。
未婚先孕,何其羞恥。
父親立刻安排我去香港,把孩子處理掉,然後送我出國留學,避免再生事。
吳家太太知道後,立刻來家中說事:「愛珍,你若走了,我兒就活不成了,求你跟我回去吧!」
父親一口拒絕了。
吳家太太一聽,急得當場哭了。她拿起手絹,不停地啜泣,眼淚如同珠子,一滴一滴地流下。
「我兒有什麼三長兩短,為娘也隨他一起去……」
兩條人命在我手,我心軟了,糊塗地答應了。
父親一聽,雙眉擰成疙瘩,胳膊的青筋冒起,大怒:「你若踏出此門,佘家再不認你!」
第一次見父親如此生氣,從小他對我期望極高,現在必定傷透他心了。
離家之時,我並未帶走一衣一物。
成婚後,我仿佛一夜長大,對公婆不敢怠慢,伺候丈夫,做到面面俱全。
兒子出生後,丈夫依然天天遊走在燈紅酒綠間,我只好把精力放在兒子身上。
兒子天生聰慧,知書識禮,學堂先生對他讚譽有加,長大後必有所為。
可是,造物弄人啊!
九歲那年,兒子染上「猩紅熱」,不幸夭折。
那一天,我撫摸著他身上的餘溫,聞著他身上熟悉的氣味,我痛呀,痛徹骨髓,如摧心剖肝。
我的孩兒,我的好孩兒,我乖巧的好孩兒,你就這樣走了!
只怪我年少輕狂,對人對事筆筆皆真,唯獨對自己糊塗。
我本想糊塗地過完此生,現在兒子走了,我對這個家再沒牽掛,該離開這裡,好好地為自己活一回了。
遇上四寶,人生得意一時
離開吳家後,娘家又回不得,我就去賭場找了一份工作,維持生計。
那裡工作環境複雜,而我卻能遊刃有餘。
青幫大哥季雲卿見我精明強悍,很是賞識,他的夫人金寶師娘與我十分投緣,便認我為養女。
在養父養母的介紹下,我認識了不少江湖之人,吳四寶就是其中之一。
他對養父曾有救命之恩,養父則有意把我許配給他為妻。
他身材高大,滿臉橫肉,但為人性格爽快,做事有膽量,我十分欣賞,便同意了這門親事。
婚後,我們相敬如賓,他對我,唯命是從。
他不識字,我讓他學字。
剛開始,他很不耐煩,但又好面子。為了顯擺大哥風範,每天把學到的詩句,讀給門生們聽。
大家都說:「有師娘在此,大哥事業必定錦上添花!」
四寶聽到誇讚,下巴都升起來了,嘴巴變成橋拱形,露出那滿嘴的大黃牙。還不忘囑咐他們,一起讀書認字。
四寶做事,都會與我商量。
有一次,他因在租界搞出人命,惹上官司。探長趁機前來說事,稱以一萬元了事。
我立刻答應了。
豈料,他們見我如此爽快,更是坐地起價,要求給一萬兩千元。
他們這種出爾反爾的敲詐行為,讓我十分不爽。我寧願打官司,也不想把錢給這些人。
「既然如此,探長請回吧!」
「吳太太,那咱們看著辦吧!」那個探長擱下一句話,便離開了。
四寶為人好面子,做事過硬,不適合與死者家屬說事。我與四寶商量:「現在你暫時躲起來,由我出面,說服他們。」
四寶沒有反對,便收拾幾件衣服,連夜離開了。
第二天,我來到死者家,軟硬兼施之下,他們同意撤銷此案。
從此以後,每逢有門生發生爭執,四寶都說:「找師娘說去。」
正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在躲藏的那段時間,四寶與李士群相識。在李士群的安排下,四寶加入了76號警衛隊。
四寶本是個亡命之徒,能夠搭上「76號」,必「大有竄頭」。
他奮勇當先,做事徹底乾淨,很快得到了李士群的賞識。短短的半年時間,四寶就坐上了行動組的第一把交椅,成為了76號的風雲人物。
正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漸漸地,我也加入其中,為76號辦事。
有一次,我要到租界辦事,巡捕見我是76號的人,要求沒收手槍。
我原想息事寧人,可保鏢為了我的安危,不肯交出,還與巡捕發生爭執。
突然,一聲槍響,鮮血噴涌而出,保鏢當場死亡。
隨後,巡捕房大批人員出動,現場槍彈如雨,流彈亂飛。
我坐在車裡,端然不敢亂動,玻璃的碎片飛濺在身上。我雙手緊掩臉龐,以防玻璃傷到眼睛。
此時,我神志清晰,畢竟在76號的這些年,有什麼大場面沒見過呢?
沒過多久,76號的大隊人馬趕到,聽說我還在車上,與英國巡捕交涉,槍戰才得以停止。
我立刻下車,揚手向自己人那邊叫:「我安好!我安好!」
這場槍戰中,我雖毫髮未損,但卻引起了76號的不滿。事後,他們在公共租界裡,開始了多宗暗殺事件。
為此,英國警官還特意回國避禍。
事態嚴重,最後,工部局以「76號可以帶槍出入租界」為條件,才得以平息此事。
我也一舉成名,成為了上海有名的人物,「母毒蛇」也由此而來。
人生得意極盛期,所有的驚險也成了能幹,是慶幸,得千人讚嘆,萬人傾聽。
人生路上,有高峰,也有低谷。而我的高與低,都源於四寶。
盛極而衰,遇見風流才子
俗話說: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四寶因事,惹怒日本人,還被關進日兵牢房。後來由李士群出面擔保,才放出來。
回家第二天,他胃口極差,上吐下瀉,在送去醫院的途中,暴斃身亡。
四寶的突然離世,讓我措手不及。有傳是李士群下毒所為,可是還沒來得及查清事實,就迎來了日本投降,76號也隨之覆滅。
而我在76號里犯下的種種惡行,也得到了報應。
最終,被判刑七年,入獄四年。承蒙昔日門生李小寶幫忙,為我保釋,才得以重獲自由。
出獄後,我的生活十分窮逼,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昔日金戈鐵馬,風光無限,如今遭人唾罵。
無奈之下,我只能逃去香港暫住,為了謀生,便去了日本做買賣。
偶然,遇上舊友胡蘭成。
說起蘭成,他的遭遇與我相似。他曾為汪精衛辦事,日本投降後,為了活命,逃亡到日本,過著隱姓埋名的日子。
他鄉遇故知,是何其難得。自遇上後,他每周來探望我一次。
其實,他的小心思,我早已猜到,只是看破不說破。
他在上海的那些風流往事,可謂是人人皆知。
坦白說,我並不在意這些。
對於感情,我早已過了衝動的年齡,現在只想安穩地好好過日子。
一天傍晚,他突然來到我家,低頭嘆氣,眼看四周,那雙無處安放的手,在我面前顯得有些蹩腳,我問道:「胡先生,有話直說。」
見我主動開口,他才說話:「剛剛經過火車的鐵橋時,我望著河水,竟有了自殺之意。」
男人追求女人,說自殺,真是可恨又可笑。
這些年來,他對我事事關心,事事照顧,其實,我早已視他為親人。
如今若是拒絕,讓這位才華橫溢的作家,走上絕路,那我豈不是成了罪人?
我笑道:「你可不能這樣,我以後還要指望你的。」
對於這段感情,只能說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越是無心,越是長久。
蘭成,成了我這輩子最後的依靠。
還記得求婚那日,我伏在桌上寫信,頑皮地不讓他看,他竟然打起了壞主意。
我立刻拿起信,繞著桌子轉,他緊追在我後面。兩人的身影,在黑暗的燈光中,融為一體,不分彼此。
那一年,我50,他49,雖已到天命之年,但仍然一如少年。
自古才子皆多情,蘭成也是如此。
他常說,我是他的第8個女人,還笑稱:「我的老婆子老了,換過一個如何?」
我說:「呵呵,你的良心這樣壞,不打自招了。」
見我如此平靜,又追著我問:「要是我和張愛玲和好呢?」
我狡黠地大笑:「你倆才子佳人,再般配不過了。櫻花季節將至,趕緊寫信邀請愛玲前來賞花吧!」
氣氛實是奇怪,蘭成便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起身,緊追他:「來來來,我為你磨墨,你趕緊寫信吧!」
平時絮絮叨叨的他,瞬間啞口無聲。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滋味,真爽!
應小姐是蘭成的前妻,在香港開了一家賣日本飾品的小店。每次來日本進貨,都會順路來探望他。
她待人心思好,我與她十分投緣,更成為了知己。
蘭成見此,十分生氣:「你見我與女生來往,心裡不難受嗎?」
遇上我心情好,便對他笑笑,若是被問惱了,就不是如此一般。
我說:「從前,四寶在外與歌女馬三媛相好,我知道後,立刻帶著一幫人馬,闖進她的屋子,朝天開槍,嚇得她當場拿起包袱離開。四寶為此,還向我下跪道歉。」
話說到此,原本滿臉春風的他,突然通紅起來。
世人都說,胡蘭成被我拿捏得死死的,其實這男人就是欺軟怕硬,軟骨頭。
當日,他逃亡之時,境遇窘迫,需一筆錢作路費。
其前妻張愛玲知道後,竟然把手中的三十萬元稿費,全寄給他。要知道,蘭成對她曾有不忠,為此,還難堪悲拗回了上海。
換作是我,必不會如此。
那時候,他也曾找我,而我只給了他二百元。
金錢對我而言,必須拎得清,得為誰花,才值得。
偶爾說起此事,他還十分生氣:「你何曾正眼瞧過我呀。」
我做的,不僅如此。
結婚時,我曾對他說:「你有你的地位,我也有我的地位,兩人仍舊只當是姊弟罷了。」
為此,婚後我依然住在新宿,蘭成隔幾天,就會來看我一次。
平日各不相干,互不打擾。
我本以為,這是最好的狀態,直到我因生意問題被拘留,才有所改變。
他向來不擅交際,為我的事情,四處奔走,到拘留所、到檢察廳,如此一回又一回。
事後,他形容那段日子,就如白蛇娘娘被鎮壓在雷峰塔。欲相見,又見不得,十分焦急。
我聽了,暗喜:情場浪子,終究回歸正途。
聽說,世人稱我倆是絕佳組合——「流氓與浪子」,一物降一物。
哈哈,這真是妙絕!
現在回想,人生盛極而衰,能與「浪子」相守一生,是慶幸,也是緣分。
失去過,也得到過
蘭成曾在他的書中寫道:「愛珍的華麗貴氣,生在骨子裡。這樣的人,不是天所能富貴貧賤的,她自己就是天。」
年輕時,我從不怕事,是父親給予我足夠的底氣,成了我的天,成就了我這般華麗。
正是這般華麗,使我糊塗地與吳姓公子結合,使我經歷失去愛子之痛;
正是這般華麗,使我遇上四寶,使我人生得意;
正是這般華麗,使我與蘭成相遇,相伴終生;
世人說,如此狠辣的「母毒蛇」也配談愛嗎?
我想問,為何不配?
世間凡人,皆有七情六慾,而我也不例外。
終其一生,不是天所能富貴貧賤,而是人為所造。
我要感謝這三人:吳家公子讓我成長,四寶讓我得意,蘭成讓我安穩。
我生性糊塗,但對人對事筆筆皆真;
我生性強悍,但從不爭強好勝;
或許如此,成了世人口中的「女流氓」吧。
【文 | 朳月】
【編輯 | 丹尼爾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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