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上,每當朝代鼎革之際,都有不少勝國遺士,寧願老死丘壑,為故主貞介自守,而不肯屈尊降志,改事新朝。「遺民」可說是世變時代不可或缺的政治、社會與文化現象。
近世以來的中國史,原是一個「夷夏」更迭的局面,既有漢族建立的宋、明二朝,亦有北方遊牧民族或半遊牧民族所創建的遼、金、元、清等朝。
除去遼、金、元三代的更易是以「夷」代「夷」外,其他幾次變革都牽涉統治族群的變換,不是「由夏入夷」,便是「由夷人夏」。
遺民不僅存在於「由夏人夷」的宋元及明清鼎革之際,元亡明興及滿清覆滅、民國肇建的時代亦有不少。
但是,由於傳統「夷夏之辨」及近代民族主義觀念的影響,各朝遺民所受重視的大小與評價的正負卻是有大有軒輕。
一、元明之際遺民的特點
宋、明遺民向來被視為民族氣節之象徵,備受頌讚,相關論著因而較多。元、清遣民不僅不受學者重視,而且受到不少呵責與詆嗤。
元朝為一多元族群之社會。在元廷採行的族群等級制之下,共有四大族群,即蒙古、色目、漢人、南人,漢人、南人同屬漢族,構成被統治的多數族群,而蒙古、色目則為少數統治族群。
各族群身份之高下,權利義務之大小,頗有差異,其與朝廷之關係及其對元朝覆亡之反應自然有所不同。
關於明初漢族遺民,至今尚無直接而較為全面之研究。但是,錢穆、勞延煊、鄭克晟等先生探討元明之際文士之思想與動向的大作都觸及遺民問題。
錢穆《讀明初開國諸臣詩文集》正續二篇指出,元末文士,不論仕明與否,皆不忘故主,對元室依回思念,並無重光中華的歡欣之情。
錢先生認為,明初文士「拘君臣之小節,昧民族之大義,距孔子春秋之義尚遠」。
勞延煊《元明之際詩中的評論》指出,元明之際的文士皆尊奉元朝為正統王朝,元亡以後對元朝皆有故國之思,對於張士誠則有深厚的同情,而對於朱元璋則多表厭惡。
鄭克晟《元末的江南士人與社會》則認為元末江南士人,不論是否參加張吳政權,或參加朱明政權,乃至獨立人士,都相當懷念元朝,而與明政權格格不入。
上述三位先生似皆同意:元明之際漢族文士的夷夏之辨觀念極為淡薄,而又不滿朱明所作所為,因而呈現強烈遺民情結。
至於當時蒙古、色目人之動向與漢族文士有無異同,至今尚無研究。本文主旨即在考述元明之際蒙古、色目人對當時國變之反應,而以元亡後蒙古、色目遺民的行為與思想為重點。
為求了解蒙古、色目遺民現象發生的原因,擬先對元朝及明初若干制度與文化背景略作探討。
二、元明之際的「夷夏」觀念
元代蒙古、色目人系來自漠北與域外的一個「命運共同體」,與蒙元政權休或與共。蒙古與色目人的處境固然有所不同,卻是大同小異。
元朝時代,蒙古各部逐漸凝聚為一個民族共同體,皆被視為「國族」,大多數蒙古人編為軍戶,捍衛宗邦,與清朝八旗子弟相似。
色目人族類複雜,有文化、語言與蒙古相似的突厥種各族如畏兀兒、哈剌魯、康里、欽察,亦有文化、語言與蒙古迥異的回回、吐蕃、唐古、也里可溫等。
但是不論族屬為何,色目人協助蒙古人統治漢地、江南,亦因而分享蒙古人之種種特權。而其特權之維繫端賴蒙元政權之存續。蒙古、色目遺民之出現與這兩族群之漢化具有密切之關聯。
蒙古、色目文化與中原文化原本不同。各族進入中原之前,皆未受到漢文化之薰染,亦不會受到中原儒家倫理之影響。
但在元朝立國中原後,蒙古、色目人大量徙居中原與江南,與漢族雜居共處,通婚共事,以致蒙古、色目子弟因受漢文化之薰染,「合弓馬而事詩書」者與日俱增。
及至科舉制度恢復後,由於政治誘因,研習漢學更在蒙古、色目族群中形成一股新風潮。
元朝中期以後,熟諳漢族士大夫文化之蒙古、色目文士不再是零星的個體,而已形成一個人數日益龐大之群體。
漢化蒙古、色目文士不僅熟諳漢族之經術與文學,而其立身與出處進退之道亦往往受到儒學倫理之規範,以致下述蒙古、色目遺民大多來自文士階層。
元朝士人出處觀念中,「夷夏之辨」的影響遠不及「君臣大義」之重要。
大儒許衡有詩云:「光景千載都是我,華夷千載亦皆人。」可見他認為區分夷夏並不重要。郝經則說:「能行中國之道,則中國主也」,即是認為「夷」人能行漢法,即為「正統王朝」。
雖然元朝族群鴻溝並未消失,大多數儒士卻已尊奉元朝為正統王朝。以致元明之際士人筆下出現「父老歌延祐,君臣憶至元」的詩句,並承認元朝為「百年禮樂華夷主」。
三、元明之際遺民的類型
「忠君」的觀念原不是中原或儒家的專利,而為多數社會所共有。在蒙古原有之遊牧封建社會中,「忠」即是一種最高道德原則。
成吉思汗特別要求臣屬(伴當)對「正主」的絕對忠誠。遊牧騎士之忠君觀與宋儒所強調之人臣必須「奉君忘家,徇國忘身,……臨難死節」頗有吻合之處,兩者可能具有相互增強之功。
元末拜住(字明善)的故事或有助闡明此點。拜住出身於康里名族,康里為突厥種而非蒙古,但兩者皆為遊牧民族,倫理相近。
拜住為大德賢相不忽木之孫、元朝中期名臣回回之子、大書法家崾崾之侄,累官太子司經。明兵入大都,拜住投井自殺前對家人說:
吾始祖海藍伯封河東公者,與太祖同事王可汗,太祖取王可汗,收諸部落,吾祖引數十騎馳西北方,太祖使人追問之,曰:
「昔者與皇帝同事王可汗,王可汗今已滅,他為之報仇,則帝乃天命,欲改事帝,則吾心不忍,故避之於遠地,以沒吾生耳。」此吾祖言也。
且吾祖生朔漢,其言尚如此,今吾生長中原,讀書國學,而可不知大義乎!況吾上世受國厚恩,至晉又食祿,今其國破,尚忍見之?與其苟生,不如死。
海藍伯於其主王可汗覆亡後,原不肯歸順成吉思汗,寧願「避之於遠地,以沒吾生」,作一個「草原式遺民」。
其五世孫拜住,除受其言行啟發及感激元朝累世厚恩,更因曾在國子學讀聖賢書,不能「不知大義」,遂自決殉國。
元末蒙古、色目遺民雖未能以死報國,其思想應與拜住相似。
明太祖開國前後的政策對遺民之動向亦有不小影響。第一,民族政策之疏離:太祖初起,並無民族意識,以後卻刻意將社會革命轉化為種族革命。
至正廿七年(1367)遣軍北伐,明白宣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目標。明朝建立後,更強力推行同化政策,禁止胡語、胡服、胡姓、辮髮椎髻及本族自相婚姻等。
雖然太祖又屢次宣示「華夷無間」、「一視同仁」、「蒙古、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體擢用」,並且屢次詔用故官,招撫蒙古將士。
但是,明太祖所推行的實際上是一種「內中華而外夷狄」的大漢族主義之民族政策,對當時滯留中原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震撼尤大。
第二,殺戮政治之震懾:明太祖出身卑微,猜忌士人。一方面求才若渴,另一方面卻倚靠暴力建立君主權威,完全否定士人「有道則見,無道則隱」的自主權。
《大誥》中甚至規定:「寰中士夫,不為君用,罪至抄割」,士人出仕壓力之大,遠超過清初。但是,出仕士人,動輒得咎,榮辱生死,系乎君主一念,有如太祖詩云:「金樽相共飲,白刃不相饒。」甚多漢族士人最後皆白刃加頸,死於非命,即從龍功臣,亦所不免。
以致士人多不樂仕進,而在其詩文中多蘊追懷故元之情。漢族士人如此,蒙古、色目士人自然更是如此。
蒙古、色目人——尤其是士人——對當時世變之反應有以下四種形態:
1.忠義:「忠義」乃指為捍衛朝廷而致殺身之士。趙翼曾指出「元季殉國多進士」。蒙古、色目進士(如泰不華、余闕)及著名人士(如理學家伯顏師聖、畫家伯顏不花的斤、曲家全普庵撒里)等多人皆殉於國難。
2.北還:明軍北伐,元順帝倉皇辭廟,撤回塞北,隨駕而去之蒙古、色目文士當有不少。金哈剌可以為例。哈剌,汪古人,為進士出身之詩人,官至中政院使,「後隨駕北去,不知所終」。後明廷又陸續放返若干元臣歸於北方。
3.貳臣:貳臣乃指改仕異代之元臣。蒙古、色目人改仕新朝者人數不少,現知者以將士占多數拿,文士仕明者以畏兀兒人懼斯及蒙古乃蠻氏答祿與權為最著。二人皆出身世家並登進士第。懊斯仕明官至禮部尚書,而與權則累官翰林應奉。
元明之際,與歷史上任何重大變革時代相似,不免泥沙俱下,魚龍同現。面對外在環境不可抗拒的改變,各人根據其政治信念、族群背景與實際利益的輕重權衡而作出迥然不同的反應,自是應有之義。
參考文獻:
- 孫克寬《元初南宋逵民初述》,《東海學報》第十五期(1974)。
- 何宏創《論明途民之出處》,收入何氏《明末清初學者思想研究》,台北:學生書局,1991。
- 周清澍《蒙古和蒙古族的形成》,《文史知識》,198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