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帝國早期的奴隸制

南宮欽 發佈 2024-05-09T14:08:29.849464+00:00

除非國家決定授予您公民身份,否則由您父母的身份決定。在這些地區,帝國早期可能有高達 30% 的人是奴隸。

帝國人民分為三大類:羅馬公民、自由非公民或奴隸。住在某個地方不足以讓你成為那個地方的公民。

除非國家決定授予您公民身份,否則由您父母的身份決定。公民有許多游擊隊員沒有的明確定義的權利。奴隸根本沒有任何權利。

奴隸的數量和地位

奴隸制在古代幾乎所有文化中都被認為是正常的,羅馬人也不例外。被奴役的人口比例在整個帝國各不相同,估計在整個帝國範圍內占 15%。總體而言,也許七分之一的家庭擁有奴隸,但義大利和西西里島的擁有率要高得多。在這些地區,帝國早期可能有高達 30% 的人是奴隸。

奴隸制是驅動部分羅馬經濟並支持羅馬精英生活方式的引擎。它是由在羅馬軍事行動期間俘虜的大量湧入的男人、女人和兒童推動的。

隨著共和國和帝國在圖拉真統治下擴張到最大程度,來自遠至猶太和不列顛尼亞地區的超過 100 萬人失去了自由。每一次征服都為富人和普通公民的莊園、企業和家庭注入了新鮮的廉價勞動力。

一個人擁有的奴隸數量是財富的顯著衡量標準。雖然居住在羅馬的普通人的私人住宅可能使用五到十二名奴隸,但精英階層的城市住所可能有多達五百名執行任務的人只需要總數的一小部分。

一個大的農業莊園可能僱傭兩三千人。

奴隸的低下地位在拉丁語的法律術語中顯而易見:res(一件東西,一個物體,財產)。在《文摘》(公元 533 年編寫的幾個世紀羅馬法的彙編)中,奴隸是res mortales(賤民),其傷害被視為簡單的財產損失。

但是,對於羅馬奴隸來說,生活可能是殘酷的,但他們不僅希望獲得自由,而且希望擁有光明的未來。被羅馬公民釋放的奴隸的孩子自己成為擁有全部權利的羅馬公民。Publius Helvius Pertinax,一個獲釋奴隸的兒子,甚至成為了皇帝。

在這一點上,羅馬奴隸制與世界大部分地區的做法有著根本的不同。

奴隸生活

奴隸可以是私有的,也可以是公有的。他們的生活條件和機會變化很大,這取決於他們主人的氣質和他們所分配工作的性質。

私人奴隸大致分為兩類:城市奴隸(familia urbana)和鄉村奴隸(familia rustica)。前者通常職責明確且相當有限,有充足的時間去洗澡,兼職經營自己的小生意,並在其他奴隸的陪伴下等待命令。

他們經常和他們的主人變得熟悉,甚至成為朋友。自由的禮物(manumission)在所有者的一生中或在他的遺囑中並不少見。

農場奴隸通常在奴隸或前奴隸監督員 ( vilicus ) 的領導下服役,他們從黎明工作到黃昏,每周 7 天,直到他們精疲力竭並被相應地處理掉。除非主人決定在他的遺囑中釋放一小部分農場奴隸,否則奴役通常會持續到死。

作為一般習俗,主人會給他的奴隸一筆錢(peculium——奴隸的錢包),讓他們隨心所欲地花掉。雖然pepulium在技術上屬於主人並且他可以隨時收回,但奴隸通常被允許積累金錢並將其用於購買他們的自由。

城市奴隸通常有一些空閒時間從事可以賺取額外收入的活動。從技術上講,這也屬於主人,但通常被視為屬於奴隸。

特別有才華的奴隸可能會成為他們主人的商業代理人。作為有生命的「事物」(res mortales),奴隸無法自行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peculium是法律規則的基礎,其中奴隸是代理人,在與第三方的貿易和合同中保證其主人的信用。

許多精英的首席管家(配藥員、檢察官)是一位值得信賴的奴隸,或者是一位因出色服務而被釋放的前奴隸。

城鎮通常直接擁有奴隸並將其用於公共工程,例如修建道路、維護渡槽、清潔和維護下水道以及廁所和公共浴室等公共場所。數量受到外包公共服務的普遍做法的限制。對於某些罪行,被定罪者可能會因與公共奴隸相同的項目而被判服刑。

羅馬政府的基礎是富有的精英通常無償服務。被選舉或任命為政府職位的貴族應提供自己的行政人員。這些通常來自他的奴隸和客戶(自由人和其他依賴貴族贊助人獲得個人恩惠的人)。這種做法甚至延伸到帝國早期的皇帝身上。

一直到克勞狄烏斯統治時期,皇帝的貼身侍從幾乎都是皇帝自己的奴隸。受信任的奴隸負責處理進出的請願書和發出的指令,充當守門人,對皇帝注意的事情擁有特殊的權力。有些人選擇奴役自己以獲得這種服務的機會,

從克勞迪烏斯到圖拉真的皇帝都雇用他們的自由人作為他們的內閣,這些人的技能廣為人知,他們的忠誠度值得信賴(刺殺圖密善的人除外)。

哈德良改變了這種做法,要求他的直屬內閣成員是騎士團的成員,但在他們手下執行真正的工作仍然是騎士團的奴隸和自由民的責任。

儘管這在官方上是地位的下降,但自由婦女往往嫁給帝國的公務員servi Caesaris和liberti Augusti 。許多皇帝重視父子世襲所產生的忠誠。奴隸通常在至少 30 歲時被釋放,成為自由人,擁有成為皇帝臣民的所有優勢。

幸運的人也被授予「金戒指」或獲得「恢復自由出生」的裁決,如果他有所需的 100,000 denarii,則允許前奴隸成為騎馬者。

對於可能使參議員或馬術團成員流放一段時間的相同罪行,普通公民或游擊隊員可能會被判處公共工程項目服務期,並伴有或不伴有罰款或大量罰款財產損失。

一個被判犯有某些罪行的自由人可能會被剝奪所有財產並成為永久奴隸。

法律將被判有罪的人送往礦山或採石場工作。被判有罪的奴隸通常在審判後立即被處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或者被野獸殺死和吃掉 ( damnatio ad bestias ),作為一個地區的早晨或中午事件。

如何成為奴隸

成為奴隸有幾種常見的方式,從出生時的事件到成年後的災難。主要的列在這裡。

生於奴隸父母,由於奴隸在官方上是非人,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奴隸婚姻。

然而,法律承認並不是奴隸家庭存在的必要條件。許多夫婦是通過自然的感情結成的,但有時主人或監督者會把這對夫婦放在一起。在農村,這很像養牛。

新征服土地湧入的奴隸枯竭後,奴隸價格上漲,土生土長的奴隸(vernae)變得更加重要。

奴隸所生的孩子是父母所有者的財產。羅馬精英對養育奴隸子女的普遍態度體現在羅馬法律中,該法律禁止自由公民通姦,但認為主人對任何奴隸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如果主人的私生子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就會被正式收養,獲得婚生子女的一切權利。不能收養親生女兒。

由於父母的關係,被收養的孩子幾乎沒有遭受任何社會恥辱。

尤其是對於農奴來說,生育足夠多的孩子可能會帶來自由。如果一個女人生了三個孩子,她可能會免除繁重的勞動。如果她生了四個,她被釋放的情況並不少見,但對仍然是奴隸的孩子的天生感情常常將她束縛在莊園裡。

在戰爭中被征服和俘虜,羅馬人並不是唯一讓他們征服的人成為奴隸的人,但他們比許多人更有效率。奴隸販子 ( venalicii ) 跟隨軍團購買新的俘虜,運往共和國和帝國的主要奴隸市場。

在一次成功的活動之後,大量的產品可供使用,從而壓低了價格。技藝高超的戰士常常以角鬥士的身份出現在競技場上,而婦女和兒童則充實了普通奴隸的隊伍。

曾經與羅馬作戰,戰敗後淪為奴隸的人,是一類特殊的奴隸。這些「投降的敵人」( peregrini dediticii ) 永遠不可能成為羅馬或拉丁人的公民,無論釋放他們的主人的地位或等級如何。

奴隸市場

由於經濟如此依賴奴隸勞動,羅馬政府選擇規範奴隸貿易也就不足為奇了。奴隸市場在羅馬的行政當局和其他地方的財務官的管理之下。通過交換經見證的銷售單據來記錄銷售情況。

對於剛剛被奴役的可憐人來說,奴隸市場是對等待著他們的卑鄙生活的粗魯介紹。在通常買者自負的商業世界中,「完全披露」是奴隸和牲畜的規則。拍賣台上的奴隸是裸體展示的,這樣潛在的買家就可以在出價前進行徹底的檢查。

每個奴隸的脖子上都掛著一張標語牌,上面顯示(從買家的角度)被賣人的正面和負面特徵。賣方(芒果)被要求提供有關奴隸的地理來源、任何已知的健康問題、逃跑傾向、自殺未遂以及任何其他已知「缺陷」的正確信息。

標語牌還必須揭示奴隸是否未從noxa中解脫出來,即犯下了奴隸主有責任支付賠償金或交出奴隸的罪行。如果在購買後六個月內發現未報告的缺陷,羅馬法規定「退貨退款」。如果奴隸有未公開的健康問題,即使賣家無法知道,也可以退回奴隸並全額退還購買價款。

結論

在古代,奴隸制幾乎是地中海周圍所有文化的正常組成部分。奴隸勞動是驅動羅馬經濟許多領域的引擎,它支撐著羅馬精英的生活方式。在帝國早期,全帝國的奴隸人口估計為 15%,而在義大利和西西里,這一比例高達 30%。

每次羅馬軍隊征服一個新地區或重新征服一個叛亂地區時,許多男人、女人和兒童都會被俘虜並賣給跟隨軍團的奴隸販子。這些人將新奴隸運送到整個帝國的奴隸市場。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