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決:不應將阿富汗央行資產用於「9·11」賠償

環球網 發佈 2024-05-10T11:20:15.424657+00:00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導】當地時間21日,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一名高級法官裁決認為,不應將阿富汗國家資產用於「9·11」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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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綜合報導】當地時間21日,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一名高級法官裁決認為,不應將阿富汗國家資產用於「9·11」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賠償。

去年2月,美國總統拜登宣布「解凍」阿富汗中央銀行70億美元在美資產,將其中35億美元轉移至在瑞士註冊的「阿富汗基金」,用於美方在阿相關人道主義投入,留下另外35億美元用於對「9·11」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賠償。

拜登這一決定引發極大爭議。輿論認為,阿富汗中央銀行資產的支配權是否屬於阿富汗塔利班臨時政府仍存爭議,但美方明顯沒有理由決定這些資產如何使用。目前「阿富汗基金」已投入使用,但賠償金始終沒有發放。

去年8月,有「9·11」事件受害者家屬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取阿富汗中央銀行資產作為賠償款。但該法院指出,作出這一裁決的基礎是認為阿塔臨時政府對「9·11」事件負責,同時擁有阿富汗中央銀行的資產。

本月21日,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高級法官丹尼爾斯再次作出否決裁決。丹尼爾斯指出,通過這一裁決意味著美國法律體系承認阿塔臨時政府,這與美國政府目前立場不符,且需修改美國現行法律,取消外國央行在美國資產享受的豁免權。在這些條件不具備前,法院無法通過這一裁決。

美國《法律戰》網站此前曾發文對比阿富汗中央銀行資產裁決案例與其他受美國制裁國家的法律判例,該文章指出,如法院按總統決定作出判決,將嚴重違反美國現行法律和國際法原則與慣例,對美國法律體系和外交政策連貫性造成破壞。(程是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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