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的「常客」

西部法制報 發佈 2021-08-05T19:39:29.951125+00:00

劉莉莉 本報記者李煜對於尋常百姓來說,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順利、生活美滿,都不希望與他人產生矛盾紛爭,來法庭一次絕對不想再來第二次。作為法庭的工作人員,希望案子的當事人在案結事了後都能工作順心、生活順意,不再因矛盾糾紛走進法庭。

劉莉莉 本報記者李煜

對於尋常百姓來說,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順利、生活美滿,都不希望與他人產生矛盾紛爭,來法庭一次絕對不想再來第二次。作為法庭的工作人員,希望案子的當事人在案結事了後都能工作順心、生活順意,不再因矛盾糾紛走進法庭。可是,今年以來,在商洛市鎮安縣法院雲鎮法庭里卻有一位「常客」,每個月的20號前後,他都會拄著拐杖出現在法官面前。

他是一位70多歲的老人,年輕時因受傷左腿落下殘疾,如今年邁需要依靠拐杖才能行走。為了幫助遠房外甥姜某做生意,他把自己積攢了半輩子的幾萬元借給姜某,不料姜某做生意賠了本,在銀行又欠下幾萬元貸款無力償還。老人患有糖尿病、風濕等疾病,需要錢看病和持續用藥。姜某為了躲避債務,離家出了遠門,老人聯繫不上姜某,便將其訴至法庭,要求姜某償還借款。

案件受理後,法官多次打電話、發簡訊、發微信聯繫被告,姜某這才來到法庭。經過庭長耐心勸說,姜某表示要正確面對目前的處境,努力工作,每個月給老人還幾千元錢,至少要保證老人的治病錢。老人本來對姜某的逃避行為極其生氣,在庭長的勸說和寬慰下,也表示願意接受法庭提出的調解建議。

最後,雙方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法庭出具調解書,姜某出門打工掙錢,每個月20號前後按約匯款。老人說自己年紀大了,銀行卡不太會用,現金用著最方便,所以請法庭的工作人員將銀行卡里的錢取成現金,交到他手中。就這樣,老人成了法庭里的「常客」。截至目前,老人已在法官的幫助下領到了還款。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