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
(GB 38900-2020)
將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哈?這嘛呀?沒聽說過?
沒關係,一說你就懂!
它就是
與每一位車主都息息相關的
機動車檢驗執行標準
簡單來說,機動車檢驗
是什麼?檢什麼?怎麼檢?
都是由它說了算的!
GB38900-2020自2021年1月1日實施後,將代替現行的GB21861-2014,GB18565-2016。
GB38900-2020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和支撐國家機動車改革,推動「三檢合一」全面落地;進一步提高檢驗服務成效,把好車輛安全源頭關口;切實降低涉企收費,減輕車主和物流企業的負擔。
新國標下,機動車檢驗有何變化?
蜀黍從檢驗的項目、方法、要求、結果
4個方面進行了匯總
並且,針對各部分需要特別關注的內容
還有重點解讀~
將「機動車安全檢驗項目表」細化拆分成「註冊登記安檢驗項目表」和「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項目表」2張表。
根據GB7258-2017增加「制動間隙自動調整裝置」、「駕駛區隔離設施」、「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前下部防護」等檢驗項目。
取消「動力性」、「燃油經濟性」、「挂車駐車制動」、「前照燈遠/近光垂直偏移」、 「車速表示值誤差」、「在用車軸距」等檢驗項目(非必要不強制)。
豁免部分特殊車型駐車制動、加載制動等檢驗項目。
劃重點
01
新增「空車質量」要求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2015年3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挂車的空車質量與機動車註冊登記時記載的整備質量技術參數相比,誤差應滿足: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空車質量檢驗要求,將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第9個月開始實施,也就是2021年9 月1日!
劃重點
02
調整「外廓尺寸」要求
註冊登記安全檢驗時,機動車外廓尺寸實測值不應超出GB7258、GB1589規定的限值,且與機動車產品公告,機動車出廠合格證記載的數值相比,誤差應滿足: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重中型貨車(半掛牽引車除外)、重中型載貨專項作業車、重中型挂車外廓尺寸:
調整細化了送檢機動車(包括新能源汽車、汽車列車、旅居車等)的基本要求。
根據GB7258-2017強化了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等車輛唯一性參數的檢驗方法。
依據GB18565-2016調整了大型客車、重中型貨車、重中型載貨專項作業車、重中型掛 車的車體周正、輪胎、方向盤最大自由轉動量等項目檢驗方法。
優化了制動性能、前照燈、側滑等儀器設備的檢驗方法。
細化了儀器設備檢驗記錄表樣式。
劃重點
03
新增「外廓尺寸自動測量」項目
根據GB 38900-2020附錄B要求,增加了外廓尺寸自動測量項目。
根據標準要求,增加了人工測量過程(外廓長度人工測量結果照片等)、外廓尺寸自動測量裝置檢驗過程(外廓尺寸自動測量正面照片、外廓尺寸自動測量側面照片)拍攝照片要求。
GB38900對大中型客車等車輛提出了新的檢驗要求:
-
提升了大中型客車的運行安全性和防火安全性要求;
-
提升了重中型貨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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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新能源汽車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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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麵包車的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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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了車輛識別代號等技術要求。
舉例子
04
強化新能源汽車安全檢驗
接口
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 動汽車應具有外接充電接口, 且充電接口表面不應有明顯變形或燒蝕痕跡。
標記
2018年1月1日起出廠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目視檢查可見區域內B級電壓電路中可充電儲能系統應用符合規定的警告標記予以標識。
線束
目視檢查可見區域內,高、低壓線束、連接器不應有斷裂、破損、表面材料溶解或燒蝕痕 跡。
外殼
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可充電儲能系統外殼不應有明顯變形、裂紋、外傷或電解液泄漏情況。
修改了報告份數要求,對於營運車輛要求一式四份;
增加了檢驗結果聯網傳輸要求,即:檢驗機構應按GB/T26765、GA 1186以及交通運輸部門規定的要求傳遞數據及圖像;
調整了異常情形處置要求,細化了機動車檢驗時對於加裝、改裝檢查確認的有關要求;
刪除了檢驗資料保存時限,具體執行時檢驗機構要根據行業管理要求。
相信作為2021開年禮
新國標的實施
將會為廣大車主在機動車檢驗時
帶來全新的優質體驗
趕快轉發告訴小夥伴吧~
編輯:淑婷
審核:趙偉敏
素材來源:深圳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