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悶!杭後一男子誤將6800元微信轉帳給陌生人後被拉黑

掌上巴彥淖爾 發佈 2020-12-12T13:47:12+00:00

最近杭錦後旗的賀先生遇上了一件鬱悶事他在微信轉帳的時候不小心把6800元轉給了陌生人這筆錢還能要回來嗎?賀先生在杭錦後旗做機電生意,11月份,他準備給債主劉某還錢,打開微信好友,搜索到一個微信和劉某同名的好友,他沒多想,就將6800元轉了過去。

最近

杭錦後旗的賀先生遇上了

一件鬱悶事

他在微信轉帳的時候

不小心把6800元轉給了陌生人

這筆錢還能要回來嗎?


賀先生在杭錦後旗做機電生意,11月份,他準備給債主劉某還錢,打開微信好友,搜索到一個微信和劉某同名的好友,他沒多想,就將6800元轉了過去。得此意外之財,假劉某隨即刪除了賀先生的微信,而蒙在鼓裡的賀先生以為債務兩清,也沒有再給假劉某發信息,直至11月30日,債主劉某給賀先生打電話討要欠款,雙方繼而通過微信核對才發現,賀某將錢轉錯給了他人,當賀某準備通過微信討要這筆錢時,才發現自己早已被拉黑了,無奈之下來到杭後公安局南城區派出所報警求助。


接警後,值班民警當即用自己的微信添加假劉某好友,但對方一直沒回復。於是民警再次用賀先生手機重新添加假劉某的微信,並在申請驗證里分幾次寫到:我是杭後公安局南城區派出所民警,現在賀某已到我派出所報案,你微信收到賀某轉發的6800元屬於不當得利,如拒不退還將構成侵占罪,你可以自行在網際網路上查詢侵占罪的構成條件或者諮詢律師自己此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請你儘快將錢退還,可以不追究你違法行為,否則將對你立案查處,望好自為之。


處理完這些,民警又和刑警大隊民警溝通,確定假劉某已達到侵占罪的構成條件。隨後又向賀先生告知此事本應是法院管轄的自訴類案件,如假劉某還是不聯繫他,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上訴處理。



12月8日上午,賀先生手持錦旗,再次來到南城區派出所,激動說假劉某已與他聯繫,承諾儘快全額退還款項,他送上兩面錦旗向民警表示感謝。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 袁雅芹通訊員 | 趙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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