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窗入戶行盜竊 屢教不改又獲刑七個月

北京海淀法院 發佈 2020-06-09T06:56:03+00:00

年紀輕輕身體健碩卻不務正業,在夜深人靜之時徒手爬上十層高樓,竟只是為了盜竊,結果剛「出宮」幾個月又獲刑。

年紀輕輕身體健碩卻不務正業,在夜深人靜之時徒手爬上十層高樓,竟只是為了盜竊,結果剛「出宮」幾個月又獲刑。近日,福建沙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紀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因無收入來源,剛出獄的紀某又萌生了盜竊念頭。紀某來到沙縣某安置小區,從一樓草地處,順著水管和陽台縫隙,徒手攀爬至10樓,推窗進入被害人章某的家中,盜走30元紅包和一台價值440元的網際網路雲台攝像機。

  紀某在實施盜竊過程中,觸碰了章某家中的電子報警器,章某手機收到了報警信息後,立刻通知親屬前往查看。最後,紀某在該安置小區內被章某親屬和群眾發現、控制並報警。

  民警趕到後,從紀某隨身包中查獲作案工具一字螺絲刀一把、手套兩副、手電筒一把、千斤頂一個及被盜的瑩石牌網際網路雲台攝像機一台。經查,紀某是個屢教不改的「累犯」,曾3次因盜竊罪進過牢房。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紀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非法入戶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470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紀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內犯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陳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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