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客戶下午存錢晚上就被盜刷光 交行卻說自己的系統安全可靠

運營商財經金融 發佈 2020-08-30T12:40:24+00:00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交通銀行山東泰安岱嶽支行一客戶下午兩點存入存款14萬,當天晚上11點,卡里的16萬存款就全部都被盜刷了,銀行居然說自己的交易系統和銀行卡安全可靠,拒絕賠償。

運營商財經網 實習生李秀梅/文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交通銀行山東泰安岱嶽支行一客戶下午兩點存入存款14萬,當天晚上11點,卡里的16萬存款就全部都被盜刷了,銀行居然說自己的交易系統和銀行卡安全可靠,拒絕賠償。

下午存款晚上就被盜刷

據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10年左右,王先生向交行岱嶽支行申領了一張銀行卡,一直使用良好,密碼也只有本人知道。2015年6月28日下午2點32分,王先生在交行岱嶽支行辦理了一筆14萬元的存款業務,存款餘額為166653.33元。當天夜間23點後至次日此卡在遵化被轉帳和盜刷共計166358元,而此時銀行卡也在王先生手中。王先生認為銀行有義務保障儲戶的資金安全,但存款卻被他人轉走,銀行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自己全部經濟損失。為此,王先生將交通銀行泰安岱嶽支行、交通銀行泰安分行告上法庭。

銀行說客戶沒有妥善保管密碼

交行泰安分行辯稱,我行交易系統和銀行卡安全可靠,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王先生沒有證據證明我行在取款交易中存在過錯;王先生的銀行卡憑密碼交易,在發生ATM機交易時,銀行通過後台處理系統履行了審查銀行卡磁條上的信息及密碼正確性的義務,正常情況下,銀行卡密碼是持卡人設定並僅為其掌握,我行有理由相信,本次銀行卡盜刷是因為王先生沒有妥善保管好銀行卡及密碼所致,王先生應為其過錯承擔責任;銀行卡盜刷應由犯罪人進行賠償,不應由我行賠償;2015年8月13日,經協調,銀聯公司退還王先生26058元,該款項我方銀行不應賠償。

法院認為,作為從事銀行業的專業機構,銀行負有保障儲戶存款安全的義務,首先要對其所發的銀行卡本身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儲戶信息、密碼等信息數據被輕易複製、盜用,其次還應保證其服務場所、系統設備安全適用。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王先生持有的真借記卡並沒有在2015年6月28日晚至2015年6月29日凌晨進行交易,其被轉出、消費的166358元資金並非本人操作或授權他人操作,而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偽造、複製的卡片所為。這表明該借記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識別性和安全性,從另一個側面證明系統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交行岱嶽支行在履行雙方合同過程中未能盡到謹慎審查義務,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交行泰安分行沒有充分證據證實王先生存在未妥善保管或未合理使用銀行卡的行為,故王先生借記卡內的資金損失,銀行應當予以賠償。交行泰安分行作為交行岱嶽支行的上級部門,應為交行岱嶽支行的違約行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王先生被偽卡盜取的的金額共計166358元,扣除pos機公司退還的26058元,王先生資金損失為140300元。王先生請求兩銀行共同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交通銀行泰安岱嶽支行、交通銀行泰安分行賠償王先生經濟損失140300元及利息。

不知交行山東省分行行長於啟春對此事有何看法,會採取措施減少盜刷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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