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幹部」辦公室毆打情人隱情9年後披露:遭情人勒索153萬,單位同事曾收到處長半裸照

瀟湘新聞 發佈 2020-08-25T01:55:00+00:00

9年前,江蘇鎮江,曾是當地「明星幹部」的鎮江市地稅局處長韋榮強,因一名25歲女子的舉報,迅速以「鎮江地稅局處長毆打打工妹情人」等為題被各大媒體報導。


9年前,江蘇鎮江,曾是當地「明星幹部」的鎮江市地稅局處長韋榮強,因一名25歲女子的舉報,迅速以「鎮江地稅局處長毆打打工妹情人」等為題被各大媒體報導。

時隔9年,這名當時引起廣泛關注的被打女子,有了最新結局:其已因「敲詐勒索」獲刑入獄。

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一份二審裁定書,給了9年前的這齣鬧劇一個「反轉」結局。裁定書顯示,曾作為韋榮強情人的李思彤,借流產、分手為由,以發裸照、舉報、公開關係等手段敲詐韋榮強153萬元,一審獲刑十一年。此案「女主」李思彤當時的代理律師向瀟湘晨報記者證實了此案。

【1】女子舉報被處長辦公室毆打

在一個化名「王丹」(即李思彤)的女子找媒體爆料之前,時任江蘇省鎮江地稅局稅政二處處長的韋榮強原本是當地的一名「明星幹部」。

韋榮強曾3次榮立三等功,連續7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被鎮江市總工會評為「技術創新」先進個人,多次被授予「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和「優質服務標兵」等榮譽稱號,也是當時鎮江市地稅系統唯一獲得「鎮江市傑出青年衛士」稱號的幹部。

他的好形象在2011年10月戛然而止。2011年10月14日,一名25歲女子向媒體反映,自己被江蘇省鎮江市地稅局稅政二處處長韋榮強在辦公室內打傷,兩人曾是情人關係。

在河南法制報2011年10月19日的報導,曾詳細披露了此事。2008年,在丹陽市政府做禮儀小姐的王丹(化名),在一家企業的開幕典禮上認識了韋榮強。2009年3月後兩人成為情人關係。

女子說,在韋榮強升任鎮江市地稅局稅政二處處長前,因韋榮強欠她不少錢一直沒有歸還,還為該筆錢動手打了她,韋榮強寫了一張欠條後,兩人情人關係暫時和好。

女子稱,當她去找韋榮強,對方要麼不露面,要麼發簡訊威脅她。她還曾向鎮江市地稅局領導、局紀委多次反映韋榮強生活作風問題,要求在不破壞韋榮強家庭的情況下,繼續與韋榮強保持情人關係。

2011年10月13日下午2時許,當女子再次來到鎮江市地稅局找韋榮強,韋榮強破口大罵,打了她一個嘴巴,把她推出門外。女子在門外大喊大叫,韋榮強又開門讓她進去。不一會兒,兩名男子走進辦公室,與韋榮強一起辱罵、毆打她,用菸灰缸、水瓶、花瓶等砸她。

到晚上6時許,地稅局已經下班,又有兩名男子與韋榮強等人把她架下樓。韋榮強開車將她拋在街頭。女子報了警,之後在鎮江丹陽市人民醫院住院。

而韋榮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是女子一直糾纏他。韋榮強極力否認和女子有曖昧關係,稱只是熟人關係,更沒有發生過性關係。

記者搜索發現,在女子向媒體爆料之後,2011年10月17日,鎮江市地方稅務局發布了韋榮強事件的處理結果:鑒於韋榮強同志與李某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以及在辦公室內發生打架事件,造成極壞影響,經鎮江地稅局黨組研究決定,撤銷韋榮強同志稅政二處處長職務。關於打架事件,有關部門正在調查。


【2】為分手寫下150萬欠條

此後,該事件的後續一直不得而知。由於此前的打人事件,搜索韋榮強的名字,甚至還帶上了「網絡紅人」的標籤。

時隔9年後,一份李思彤敲詐勒索罪二審刑事裁定書在網上公開。裁定書顯示,李思彤曾用名李丹丹,曾是韋某的情人。

記者輾轉聯繫到了李思彤當時的代理律師,對方向記者證實了在李思彤一案中,裁定書中的韋某正是韋榮強。但案件的具體細節,該律師以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

這份公開的文書,給了這個當年轟動一時的事件一個意想不到的反轉結局,李思彤與韋榮強之間的故事,有著另外一個截然不同的版本。

2008年,李思彤因工作關係結識了時任丹陽市地稅局副局長的韋榮強,2010年3月,二人發展成情人關係。同年12月,李思彤發現自己懷孕了,打算將孩子生下來。

李思彤沒料到,韋榮強竟要求她流掉孩子。韋榮強有著自己的打算,他當時正值事業上升期,不想因為李思彤而影響到自己的前途。

為了讓李思彤答應,同年12月15日,韋榮強把老婆放在周某手中理財的50萬元轉給了李思彤,陪同李思彤到丹陽市華山門診部做了流產手術。

2011年1、2月份,在韋榮強調至鎮江市地稅局稅政二處任處長前,他主動提出要斷絕與李思彤的情人關係,但李思彤不肯分手。

因為分手一事,李思彤與韋榮強起了衝突。一個月後,韋榮強出具了一張高達150萬元的欠條給李思彤。

欠條的背後,不是李思彤對外宣稱的韋榮強真的欠了她的錢,而是一筆「分手費」。

李思彤向韋榮強提出200萬元的要求,她經常在上班時間到韋榮強單位糾纏,「要麼逼迫韋榮強繼續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要麼給她一筆錢」。當時韋榮強怕影響不好,只好帶著李思彤到茶樓談判,但都沒有談攏。

茶樓的領班對韋榮強與李思彤的印象非常深。「韋榮強經常帶人到茶樓喝茶,李思彤也跟著來,兩人的關係比較親密,有說有笑的。2011年年初左右,兩人之間好像變得冷淡了,來茶樓的時候都板著臉,有好幾次經過他們包廂門口,聽到裡面好像在為什麼事爭執。」領班記得,那段時間兩人都是非休息日過來,有時候到凌晨下班時還在談事。有時還有韋榮強的男性朋友趕來,過了一會韋榮強一個人先離開。

韋榮強的男性朋友是趕來「救場」的。因為李思彤經常不讓韋榮強去上班,韋榮強只能多次找朋友去勸阻、解圍,方得以脫身。

僵持期間,李思彤為了達到目的採取了許多過激的手段,比如採取公開兩人的不正當關係、舉報韋榮強的經濟問題等方式相要挾。

一名陳姓工作人員記得,2011年1、2月份的一個上班日,他看見李思彤坐在沙發上等韋榮強。待李思彤離開之後,陳某手機上收到一條彩信,有韋榮強赤裸上身的照片,陳某看後趕緊刪了。

韋榮強害怕隱私曝光、影響前途和家庭關係,選擇了妥協,出具了一張150萬元的欠條。作為條件是,2011年2月24日李思彤也寫下了「不再做傷害韋榮強之事、不給對方工作生活造成影響、不再以任何事情干擾對方的正常生活」等內容的聲明。

此後,韋榮強到處籌錢,分三次向李思彤轉帳支付共計135萬元。韋榮強向李思彤提出再也湊不到15萬元,李思彤也同意還欠的15萬元不再支付。

【3】處長夫婦曾勸她不要再鬧

原本看似和平處理好關係的韋榮強與李思彤,因為韋榮強的妻子胡某,再次變得劍拔弩張起來。

2011年4月,韋榮強成功調至鎮江市地稅局稅政二處任處長。他向妻子胡某坦白了自己的這段婚外情,也將被迫向李思彤支付錢款的事告訴了胡某。

胡某因此與李思彤互生積怨。李思彤曾向朋友稱,「韋榮強的老婆說話太氣人,去鬧就是要和韋榮強恢復關係,要和韋榮強在一起,氣死他的老婆。」李思彤決定繼續向韋榮強索要欠條中的餘款15萬元,被韋榮強拒絕了。

證據顯示,胡某家人手機上曾收到韋榮強不雅照片並附有舉報內容的彩信。韋榮強手機上還收到若干條帶有威脅內容的簡訊,其中2011年5月31日收到了「你只有兩條可以走:一給我賠禮道歉,十五萬給我,二,對以後的我負責幫忙到底,要麼你我就紀委見,你就蹲大牢吧…」的信息。

為了拿到這15萬元,李思彤以做蟲草生意欠錢為由起訴了韋榮強。韋榮強不想在法院把他和李的事情公開化,找人和李思彤的代理律師協調,做李的工作。

當時有人勸過韋榮強,李思彤這樣要錢不合法,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但韋榮強還是從個人前程、家庭情況等考慮,沒有接受建議。2011年7月,韋榮強支付了18萬元,李思彤撤回了起訴。

被迫給了李思彤很多錢的韋榮強夫婦委託他人做工作,希望李思彤不要再敲詐韋榮強了,卻得到這樣的回覆:「李思彤講韋榮強是有錢的,還有兩套別墅,南京還有門面房,之前給的錢太少了,不給就搞臭他。」

李思彤採用到韋榮強單位鬧、舉報韋榮強生活作風、經濟問題等方式繼續糾纏、威脅韋榮強,希望韋榮強「對自己負責」。

2011年10月13日,李思彤帶著朋友再次到韋榮強單位找韋榮強要「說法」,雙方發生爭執,李思彤被韋榮強的朋友打傷。

【4】讓妻子舉報情人


之後,韋榮強因為受賄被司法機關查處。2012年6月6日,韋榮強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

2012年8月8日,在韋榮強獲刑2個月後,他委託妻子胡某代為報案。

鎮江市公安刑警支隊立案初查,進行了相關偵查工作,但李思彤一直未到案。

2015年1月22日,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後發現李思彤發簡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

曾經做過證人的周某曾向公安報案。2016年10月3日,周某向丹陽市公安局反映有兩名男子對其尾隨,欲用「潑硫酸」等方法對其傷害,懷疑是李思彤所為。

2017年2月25日,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分局將案件移送丹陽市公安局處理,同時鎮江市公安刑警支隊將初查材料連同韋榮強的兩隻手機移交給丹陽市公安局,丹陽市公安局於同日對李思彤涉嫌敲詐勒索案立案偵查。同年4月10日,對李思彤涉嫌故意傷害立案偵查,於同日18時許在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201號負二樓停車場內抓獲李思彤。

江蘇丹陽市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思彤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李思彤上訴後,日前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喻志雪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瀟湘晨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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