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麓城的幼童不能就讀小區的幼兒園?新希望白麓組團多位業主反映進幼兒園需競爭篩選

溫州都市報 發佈 2020-06-09T02:58:20+00:00

「新希望白麓組團新建的溫州市第十幼兒園白麓城園區開始招生,只有二期業主收到了預報名的通知,而同個組團一、三、四期的業主則是預登記。

「新希望白麓組團新建的溫州市第十幼兒園白麓城園區(以下簡稱十幼)開始招生,只有二期業主收到了預報名的通知,而同個組團一、三、四期的業主則是預登記。」連日來,多位家住市區新希望白麓城的業主撥打溫州都市報全媒體新聞熱線88868886稱,「小孩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卻遭到了招生不公平待遇」,他們已多次向鹿城區教育局等反映,但仍未找到答案。

就近就讀配套幼兒園需要競爭篩選?

業主稱1600戶家庭遭遇幼兒園不公平招生

新希望白麓組團位於鹿城區市府路和萬源路交叉口,組團總分四期,一期由紫玉庭和香頌苑組成,二期名為榮御府,三期名為大悅墅 ,四期名為馨雅苑,溫州市第十幼兒園白麓城園區就坐落於榮御府內。

「5月20日,榮御府的業主都收到信息,內容是通知業主開始報名就讀十幼,這條簡訊是鹿城區教育局委託物業公司發給業主的。而我們一、三、四期的業主多次諮詢後,才得到預登記的答覆。」新希望白麓城三期業主黃先生說,"預登記"的意思就是,在優先安排「預報名」的業主子女就讀十幼後如果名額還有空缺,則從"預登記"的家庭里通過篩選的方式填補這個空缺。

對此,黃先生表示不解。「新希望白麓組團從規劃到地塊出讓到項目建設,房開公司都是宣傳幼兒園作為新希望白麓組團的整體配套規劃的,而且十幼也是開發商代建的,費用是由新希望白麓組團所有業主出資的。而讓人不解的是,附近的溫州大公館小區以及其他小區不在白麓組團的,也是採取『預登記』制度,這說明其他白麓城的業主要和溫州大公館等小區的業主競爭篩選空餘名額,太不公平。」他說,今年孩子4歲了,準備就讀十幼。以前買新希望白麓城的房子就是看好這邊的學區,配套的幼兒園、小學、初中都比較不錯。

南先生是新希望白麓組團三期業主,也是業主代表之一。南先生介紹,5月21日新希望白麓組團一、三、四期的6位代表曾向鹿城區教育局諮詢此事。「當時,鹿城區教育局回應稱,幼兒園招生是按照就近原則。」

對此答覆,南先生不太認同。南先生說:「新希望白麓組團一、四期,就挨著二期,距離很近。三期更是距離溫州大學附屬幼兒園僅十米左右,按照就近原則,他們應該就讀溫州大學附屬幼兒園,但現實卻是不能就讀。」

網絡問政以及區政府的紅頭文件都不認?

業主稱教育部門答覆前後不一

新希望白麓城四期業主蔡女士向記者展示了溫州市網絡問政平台的相關截圖內容。截圖內容顯示,2019年3月6日網友「sudejian1988」在網絡問政平台諮詢,白麓城代建幼兒園2019年秋季是否能開園招生,溫州大公館是否在招生範圍內?鹿城區政府以及鹿城區教育局都曾回覆:白麓城配套幼兒園尚在啟動裝修階段,具體開園時間以公告為準,新希望白麓城配套幼兒園優先招收白麓城小區住戶子女。

此外,今年5月份新希望白麓組團業主也曾向溫州市網絡問政平台反映了此事。根據網絡問政平台回應的內容,鹿城區教育局認為,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編號: 3303022015A21010),溫州市城市中央綠軸區域F-09地塊由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出讓給溫州新希望置業有限公司,合同規定房開建設12班幼兒園一處無償移交給政府。該合同說明該幼兒園為f-09地塊配套設施,f-09地塊就是指榮御府小區。並說明招生遵循的原則是: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考慮幼兒園所在住宅區適齡兒童的入園要求,如有空額再向周邊拓展。

蔡女士認為,「當時鹿城區政府和鹿城區教育局就明確說明先招收白麓城小區住戶子女,白麓城小區就是指新希望白麓組團,而不只指新希望白麓組團二期。」

同時,南先生還給記者展示了一份《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創辦溫州市第十幼兒園白麓城園區的批覆》(溫鹿政發〔2019〕19號),文件正文內容為,經研究,同意由區教育局創辦溫州市第十幼兒園白麓城園區,將位於萬源路180號的新希望白麓組團配套幼兒園作為該園的園舍,單位性質為公辦,系全額事業單位。

「文件的內容也表明十幼為新希望白麓組團的配套幼兒園,這也是有力的佐證。還有買房時,新希望房開的樓書也是以學區房為賣點。」南先生說,6月1日鹿城區教育局接待了5名業主代表。「區教育局的相關領導認為問政平台和紅頭文件不能作為業主就讀十幼的依據。」

倪女士是新希望白麓城組團一期的業主,6月1日她作為業主代表到鹿城區教育局協商。倪女士向記者提供了現場錄音。根據錄音內容,鹿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說明「你們認為區里文件為依據,我們認為這不是依據,我們以規劃為依據。那麼不同依據那怎麼辦?那麼需要你們向規劃局了解一下。」

倪女士說,「兩次網絡問政的內容都是鹿城區教育局回復的,但內容卻不一致。而且鹿城區政府的紅頭文件都不認,鹿城區教育局這種做法,難以讓人信服。」

多部門調解未果

區教育局認定二期業主優先招生

6月5日,鹿城區教育局牽頭召開了由區規劃局、新希望白麓組團房開、南匯街道和業主代表等參加的協調會。

新希望白麓組團一期業主周先生是代表之一。周先生介紹,協調會上新希望地產房開提交了土地審批時,十幼作為新希望白麓城組團整體配套的材料。但鹿城區教育局認為,他們是根據2016浙江省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的精神,認定幼兒園招生先滿足本小區幼兒,因此建在F-09地塊的新希望白麓城組團二期為優先招生的依據,協調結果不歡而散。

房開稱沒有宣傳和承諾幼兒園供業主就讀

對此,記者聯繫了新希望白麓組團的房開公司——溫州新希望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媒體對接人王女士回應稱,他們已經將代建的十幼交付給相關部門,具體的招生計劃需要諮詢相關教育部門。

針對業主反映房開將幼兒園作為新希望白麓組團宣傳賣點一事,王女士稱,「我們從來沒有宣傳和承諾幼兒園供業主就讀。但業主有這方面的需求,我們會積極幫助業主對接相關部門解決這個問題。」

隨後,記者聯繫了鹿城區教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應。

溫都記者 李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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