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異地處理 這些要點須掌握

新甘肅客戶端 發佈 2020-06-09T18:46:51+00:00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本次交通違法異地處理調整多、變化大,涉及面大、覆蓋面廣。推廣實施初期,可能會出現因駕駛人身份核查時間長導致的交通違法處理時間增加等情況,警方希望廣大市民予以理解,並積極配合。


新甘肅客戶端6月8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郭秀睿)從6月10日起,蘭州市將推廣實施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異地處理工作。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今日就駕駛員關注、關心的疑點和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本次交通違法異地處理調整多、變化大,涉及面大、覆蓋面廣。6月10日起,先在甘肅省範圍推廣實施,6月底將在全國全面實施。推廣實施初期,可能會出現因駕駛人身份核查時間長導致的交通違法處理時間增加等情況,警方希望廣大市民予以理解,並積極配合。


非現場交通違法一般指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電子警察)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形成的交通違法罰款。闖紅燈、超速等行為被攝像頭拍攝後被交警取證的違章,和違章停車後被交警「貼條」都屬於非現場交通違法。

在以往發生非現場交通違法後,駕駛員只能在交通違法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處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自6月10日起,駕駛員可以選擇在全國任意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打破了原來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髮生地、機動車登記地的限制。


如何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答:駕駛員對非現場交通違法事實無異議,可以選擇在交通違法發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門(簡稱處理地)處理,處理地協助發生地完成調查程序,送達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製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哪些情形可以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答: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以處理為原則,不處理為例外,大多數非現場交通違法在當事人無異議的情況下,都可以跨省異地處理。

為什麼個別非現場交通違法不能異地處理?

答:行政處罰決定由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作出,按照《行政處罰法》,對依法可能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當事人有異議以及滿分次數較多的駕駛員處理交通違法時,公安交管部門需要經過嚴格的調查方可作出處罰決定,這個調查過程須由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完成,當事人不能異地處理。

七里河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室排隊處理違法的市民

為什麼在不同省份發生的同一交通違法,罰款金額不同?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具體的執行標準。異地處理交通違法,行政處罰決定由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作出,執行的是發生地罰款標準,因此,在不同省份發生的同一交通違法,可能出現罰款金額不同的情況。

對非現場交通違法有異議,如何提出?

答:當事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網際網路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門提出,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後轉遞給發生地,由發生地調查處理,並告知當事人。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如何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答:行政處罰決定由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作出的,依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被處罰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發生地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如何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答:當事人可以跨省異地繳納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具體繳款銀行以現場列印的違法處理通知書註明銀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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