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火災引鄰里糾紛 法官上門化干戈為玉帛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佈 2020-06-10T13:02:53+00:00

農村基層的矛盾繁雜瑣碎,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有時由於處理方式不當或者個人情緒失控、亦或是積怨很久,很有可能小事變大,進而引發矛盾升級。案情回顧汪清縣天橋嶺鎮東某村的王某榮和王某增做了幾十年的鄰居,一直和睦相處,但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使兩家人反目。

農村基層的矛盾繁雜瑣碎,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有時由於處理方式不當或者個人情緒失控、亦或是積怨很久,很有可能小事變大,進而引發矛盾升級。

案情回顧

汪清縣天橋嶺鎮東某村的王某榮和王某增做了幾十年的鄰居,一直和睦相處,但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使兩家人反目。

2020年5月22日18時許,王某增菌房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火勢蔓延將鄰居王某榮家的彩鋼板房引燃,一場大火將原本整潔乾淨的院落燒的面目全非,王某增家的住房、菌房燒落了架,王某榮家的彩鋼房也是面目全非,彩鋼房內的物品也付之一炬。

事後,王某榮要求王某增賠償其財產損失,雙方因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遂產生糾紛。5月28日,王某榮訴至汪清縣人民法院,請求王某增賠償其財產損失10萬元。被告認為原告是獅子大開口,且自己沒有賠償能力,態度堅決的表示不賠償。




承辦法官為了查明案情,在庭審前,聯繫了消防大隊,詢問了相關情況,詳細查閱了認定書,為更好地處理這場糾紛,避免誤聽誤判,承辦法官一行冒著大雨驅車60公里,來到事發地,會同雙方當事人到火災現場進行察看,並現場進行調解。


調解中,承辦法官充分考慮到鄰里之間的關係情感,把法理與情理統一起來,做到既把法律講明說透,又把事情擺明說透。面對鄰里雙方承辦法官勸說道:「遠親不如近鄰,尤其咱農村的鄰居,比城裡住樓房的鄰居更是多了幾分親情,發生了火災誰也不想看到,但是已經發生了咱就想辦法解決,鄰里和睦是福氣,大家各自退讓一步,別傷了這麼多年的鄰里感情……」。這一番勸說說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心坎上,而且雙方的情緒逐漸恢復平穩,之後鄰里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3日內被告先賠償原告財產損失1萬元;在2020年9月15日前再賠償原告2.2萬元,共計賠償3.2萬元。


最終,雙方握手言和,化干戈為玉帛,不僅順利簽訂了和解協議,且履行了先期賠償義務。一起原本矛盾尖銳的糾紛得到了圓滿的化解。


在建設法治鄉村的過程中,農民之間的一些官司,有時並不一定衝著個人利益,而是為了「有情緒」、「爭口氣」,相鄰糾紛牽連的範圍小至兩個家庭,大至整個鄉村治理,處理不妥,很容易引發群體事件。在辦理此類案件過程中,汪清法院的承辦法官們始終堅持調判結合,注重釋法明理,妥善調處糾紛的同時,防止久調不結、激化矛盾,實現雙方互諒、互讓,助力法治建設,構建和諧鄉村。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