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江津: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職務犯罪案

海曙檢察 發佈 2020-06-16T05:08:48+00:00

新聞來源:正義網    公訴人蔣文軍宣讀起訴書      高某涉嫌受賄案庭審現場   「你從一個大學生進入企業,在組織的培養下走上領導崗位,卻不珍惜。現在後悔嗎?」重慶市江津區檢察院檢察長蔣文軍在提訊涉嫌受賄罪的被告人高某時問道。「是的,我確實很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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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訴人蔣文軍宣讀起訴書

  

  高某涉嫌受賄案庭審現場

  「你從一個大學生進入企業,在組織的培養下走上領導崗位,卻不珍惜。現在後悔嗎?」重慶市江津區檢察院檢察長蔣文軍在提訊涉嫌受賄罪的被告人高某時問道。「是的,我確實很後悔。我清楚這是犯罪,我也曾拒絕,但是,開始收錢之後就積重難返。現在想來,真是完全不值得。」曾經的企業高管高某這樣說道。

  今年4月22日,江津區檢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高某涉嫌受賄案在江津區法院開庭審理。蔣文軍作為承辦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經查,從1996年11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高某利用擔任某企業總會計師的職務之便,在貨款撥付上為供應商謀取利益,收受多家供應商所送現金數百萬元。

  2019年12月3日,該案由重慶市監察委移送至江津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蔣文軍決定親自承辦該案。

  受案後,蔣文軍詳細梳理了被告人的具體受賄經過,制定訊問提綱,多次提訊被告人,認真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向關鍵行賄人核實,調取了行賄人的記錄,確保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020年1月,該案被起訴至法院後,為確保出庭效果,蔣文軍製作了詳細的出庭預案,擬定庭審訊問提綱,反覆研究公訴意見書的措辭。

  在庭審中,蔣文軍依法出庭支持公訴,通過宣讀起訴書、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等環節,有力地指控了高某受賄的犯罪事實,揭示了其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的嚴重侵害,通過庭審,為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被告人高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江津區法院將對該案擇日宣判。

  蔣文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高某不按照公司規定支付貨款,而是誰和他關係好、誰送錢,誰就可以優先收到貨款。通過被告人的受賄經過,我們看到一個企業高管價值觀扭曲、權力欲膨脹的過程。他沒有用黨和人民賦予自己的權力去履職盡責,去發展壯大企業,助力國企、民企雙贏,而是將手中的權力變成了自己的搖錢樹和斂財工具。高某的受賄行為,不僅對企業財務管理和經營帶來不良影響,而且對供應商的正常經營也造成了惡劣影響,更是對企業的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使黨員幹部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害。

  蔣文軍說,國有企業應當建立更加有效的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特別是加強對高管的權力約束和法治教育。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通過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為社會經濟的長遠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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