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蹦床館內摔成完全性截癱,運動娛樂新項目不能成監管盲區

正義網 發佈 2020-06-18T13:04:15+00:00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室內蹦床館安全事故高發,但由於監管缺失,司法訴訟時間長、成本高,消費者一旦受傷,想要成功維權並不容易。

近日,江蘇徐州女研究生蹦床館內摔成完全性截癱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室內蹦床館安全事故高發,但由於監管缺失,司法訴訟時間長、成本高,消費者一旦受傷,想要成功維權並不容易(據6月17日《中國青年報》)。

徐州女研究生的遭遇令人噓唏,但並非個案。早在一年前,類似的事故就發生在河北女孩黃丹(化名)身上——2019年7月13日,黃丹在保定一家蹦床館內玩一項名為「蜘蛛塔」的遊樂項目時摔斷了腰椎。如果進一步搜索,從諸多此類事件中不難發現,一些室內蹦床館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亟須加強監管。

管,是必須的,問題是由誰來管。一年前,黃丹出事後,姐姐黃燦(化名)曾向河北省保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安監局等多個部門反映情況,各部門都表示「不歸自己管」,以致訴求無人受理;如今,報導女研究生摔傷事故的媒體記者仍被不同部門告知:蹦床館不在自己的監管範圍內。

一年過去了,安全事故沒有消滅,「蹦床館究竟由誰來管」依舊無解。問題出在哪兒?筆者梳理髮現,目前國家對於室內蹦床館的監管尚未出台相應規定,既無主管部門,也無責任劃分。儘管2019年底,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編制的《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試行)》面世,但這份試行文件也只是對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設立了一定標準和要求,而對於有些問題,比如標準和要求該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監督落實,一旦發生事故相關責任和賠償該由誰來承擔等等,試行文件並未涉及。

自2000年起,蹦床已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已不是簡單的遊樂活動,而是一項包含較高技術要求的專業運動。對於組織和開展這一運動的場館單位,不僅要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更應有嚴格的監督和管理。然而事實上,從被爆出的安全事故不難看出,當前不少室內蹦床館都存在運營不規範問題,有些是硬體設施不達標,有些是缺乏專業的技術指導,還有些乾脆是既無達標硬體又無配套軟體的「野場子」。這些場館之所以能存在和運營,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沒人管」——看似涉及方方面面多個部門,實際上卻處於「誰也不負責」的監管盲區。

不僅室內蹦床館,此前被媒體爆出引發安全事故的充氣城堡、「蜘蛛塔」等新型運動娛樂項目,也都存在同樣的問題。這些項目引入時間雖短,但頗受大眾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的喜愛。然而,消費者參與這些項目時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續進行責任認定和維權賠償時,往往因為缺乏統一規範和標準、監管主體缺位而面臨困境。

沒有什麼比生命安全更重要。針對日益盛行的新型運動娛樂項目,制定出台統一的規範和標準,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刻不容緩!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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